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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078:重症医学科重症疑难患者联合查房制度
2025-10-05 23:08:36 责编:小OO
文档
1  目的

为规范重症医学科重症疑难患者管理,全面掌握患者病情变化,采取及时有效治疗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特制订《重症医学科重症疑难患者联合查房制度》。

2  原则

针对重症医学科重症疑难患者,在三级医师查房的基础上进行相关学科联合查房。

3  查房要求

3.1  重症医学科重症疑难患者由该科室医师负责管理,主要承担患者脏器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情况,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提供专科诊疗支持;对于入住重症医学科的患者由重症医学科医师依据病情邀请相关科室医师进行联合查房。

3.2  参与联合查房的人员由被邀请科室主任安排主治医师以上(含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参加;对于转入重症医学科的患者原则上由主管过该患者的医师参加联合查房,查房重点为疾病的专科部分。

3.3  对于重症医学科的病危、病重、疑难患者, 重症医学科医师依据病情向有关科室发出联合查房邀请单,相关科室在接到联合查房邀请后的次日上午8:00-10:00前到重症医学科完成联合查房工作并书写联合查房记录单。对于病情突然发生变化需专科治疗的患者,以急会诊的形式进行。

3.4  查房医嘱由重症医学科与参加联合查房的医师共同商定,由重症医学科医师负责下达。

3.5  患者病情沟通以重症医学科医师为主,涉及到相关科室的专科情况的沟通由专科医师负责,必要时可多学科联合进行病情沟通。

3.6  凡因未及时发出联合查房邀请而引起患者病情延误,导致医疗不良事件或纠纷发生,责任由重症医学科承担;重症医学科发出联合查房邀请,被邀请科室未及时完成查房,导致医疗不良事件或纠纷发生,责任由被邀请科室承担。

4  监督与管理

4.1  重症医学科负责检查联合查房制度的执行监管情况。对于未执行的科室可先与相关的科室主任或主管医师沟通,督促其及时查房;如沟通后仍不执行者,由重症医学科负责将科室、医师姓名上报医务科做相应处理。

4.2  医务科在医疗核心制度检查中加入该检查项目,检查结果纳入科室月绩效考核中,并将检查结果在院内网做全院通报,对于拒不查房或因查房延误造成医疗不良事件者,将上报院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措施。

获经批准

院长                                                日期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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