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珂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08)
摘要:鬼故事是唐前志怪小说中极为兴盛且成就较高的一类,但在古小说整体研究不够完善的大背景下,其研究一定程度上遭到了忽视。本文拟从数量变化、题材分类和艺术发展三个角度对其演进状况作初步探讨。
关键词:鬼故事;演进;数量;题材;艺术
中图分类号:I106.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11)01-0091-02
唐前志怪小说堪称中国古小说之典型代表,它代表了中国唐前小说,即中国小说发生阶段所能取得的最高成就。而在三类志怪中又以鬼神体志怪中的鬼故事一类最为繁盛,成就亦最高。何谓“鬼”?中国人“鬼”的观念产生较晚(约在周前):《易·睽·上九》:“见豸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这是关于鬼的较早文献记载。《易经》的卦爻辞保存了许多往古歌谣,可见鬼的观念及传说在周前早已出现,甲骨文中亦多有鬼字。鬼是人死之后的灵魂。《尸子》云:“鬼者,归也。故古着谓死人为归人。”王充《论衡·论死篇》云:“世谓死人有鬼,有知能害人。”《说文》云:“人所归为鬼,从人象鬼头,阴气贼害。”所以故事中多有阴鬼害人、惑人之事。不过鬼并非全是坏东西,也有善鬼,特别是那些美丽的女鬼。有时鬼也指精怪,《论衡·订死篇》云:“鬼者,老物精也。夫物之老者,其精为人;亦有未老,性能变化,象之人形。”所谓“鬼物”、“鬼魅”者即此。而后,“鬼”与“怪”、“异”、“妖”、“精”、“灵”、“冥”、“幽”等逐渐融合,泛指鬼怪精灵等神秘之物,而志怪故事中鬼怪之事也随之渐盛并逐渐形成了自成体系的一类——
—鬼故事。尽管对于唐前小说特别是志怪小说之演进及其相关研究,不少学者也做了勾勒与论证,但对于上述一类鬼故事的发展演进却较少专门性论述。因此,本文拟对唐前志怪小说中鬼故事的发展演进状况进行初步探讨。
唐前鬼故事的发展亦如志怪小说一样经历了萌芽(先秦)、发展(两汉)、鼎盛(魏晋六朝)三个阶段,我们不妨从数量变化、题材分类和艺术发展三个角度来加以考量。
首先,从数量的统计来看,鬼故事从先秦、两汉到魏晋六朝经历了一个由比重小、数量少到蔚为大观的发展变化过程。
先秦、两汉的志怪小说以杂史杂传体为主导,地理博物体次之,而鬼神体所占比重很小,因而鬼故事数量亦不多。这是由于志怪小说在先秦、两汉正处于一个与史学逐渐分流的阶段,它受史学“崇实”观念的的影响还较大,故对“鬼神”之事的表现仍“有所顾忌”。汉末以前,鬼神体志怪尚未门户,鬼故事亦散而不专。就现在所知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中含有或可能含有鬼故事的作品屈指可数。战国时期的《汲冢琐语》是志怪小说史上第一部正式作品,其中记梦验与记妖祥两类故事中涉及鬼神较多,但单纯的鬼故事比例不大,且多附属于梦验与妖祥之事。与之相似的还有这一时期的三部准志怪小说:《黄帝说》、《伊尹》、《师旷》。但三者虽多“志怪”却仍以卜梦妖怪、神话传说为主。“东汉应邵的《风俗通义·怪神篇》首次集中的记录下民间流传的鬼故事”,具有开拓意义,但它也只是全书中的一篇。可见,纵观先秦、两汉时期,鬼故事在志怪小说中所占比重极小,数量亦不多。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鬼神志怪的繁荣,鬼故事犹如雨后春笋,其数量堪称空前绝后。“属名魏文帝曹丕的《列异传》今存佚文五十条,取材鬼事的达十四之多;成书于西晋的《异林》仅存佚文一条,亦为鬼事;晋人干宝的《搜神记》当属魏晋六朝志怪之代表,共二十七卷,其中有四卷专述鬼故事;托名东晋陶渊明的《搜神后记》凡一百十六条,鬼故事占了三分之一;东晋孔约《志怪》存佚文十条,鬼故事有两条;东晋祖台之《志怪》存佚文十五条,鬼事占三条;荀氏《灵鬼志》存佚文二十四条,提及鬼事者九条;东晋戴祚《甄异记》存佚文十七则,鬼故事则占十一条。六朝虽多“释氏辅教之书”,但承魏晋遗风,鬼故事亦为数众多:刘义庆的《幽明录》存佚文二百六十五条,鬼故事足有四分之一;刘敬叔《异苑》多达三百八十二条,鬼事凡四十一条;祖冲之的《述异记》存佚文九十条,鬼事近三分之一。”魏晋南北朝志怪有几十种之多,以上也只不过是择其典范考量之,但已足可见其兴盛程度了。
其次,从题材内容的分类看,鬼故事的发展始终围绕着“人鬼关系”这一主题展开,而自先秦、两汉到魏晋六朝其反映人鬼关系的方面及方式、方法却愈来愈多,到魏晋六朝终集大成。
先秦、两汉时期鬼故事反映的人鬼关系基本上是人鬼相斗。古人特别是原始先民们对于鬼神总是怀着一种既敬畏又渴望超越的矛盾心理,而正是基于这种心理,人鬼相斗的类型也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鬼害人,另一种是人治鬼。这类故事在应邵的《风俗通义》中保存较多。“来季德”条记狗怪作祟害人,“汝阳习武亭”条记亭鬼杀人,“郅伯夷”条记赤毛狸精作祟遭杀等皆此类。从上述我们不难看出故事中反映出的人鬼关系还比较紧张,人对鬼怪还存在较大的敬畏心理,处于人鬼殊途的对立状态。
魏晋六朝也出现了许多人鬼相斗的故事。著名的宋定伯捉鬼、伧小儿斗鬼等不胜枚举。《搜神后记》卷六第六十八则更有特色:神医李子豫威名远振,鬼闻其名皆惶惶而逃。在与鬼的较量之中,“人”的形象熠熠生辉,从中反映出人对于鬼在心理上已占据上风。魏晋六朝鬼故事也出现了许多新类型,可说称盛一时:第一,人鬼相恋。鬼实际上是人精神的延续,因此即便是鬼也有对爱情的渴望。魏晋六朝鬼故事描写最多也最成功的正是这类内容。人鬼相恋的最大特点是:一般都是女鬼与男子相恋。在“恋爱”中女鬼已绝少表现出鬼性而与常人无异,只是通常在最后才被迫显露出“怪异”之处而提醒读者她们是鬼的身份。而也正是基于此,人鬼恋多以悲剧告终。《异林》“钟繇”条中与钟繇相恋的鬼女得知身份已被其识破,明知有生命危险却仍毅然赴会,险遭丧命,但却无报复之举。这样痴迷于爱情、勇敢执著、具有大无畏精神的鬼显现着人性美的无比光辉,与其说是鬼,不如说是人。这表明,人鬼恋爱只不过是人类恋爱的一种变相表现而已。另外,人鬼相恋最常见的有四种情况:一是男子途中巧遇女鬼,得配良缘。如《搜神记》卷十六第三百九十五则的辛道度“游学至雍州城四五里,比见一大宅”,遇到秦闵王亡女,自称“亡来已二十三年,独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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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界此宅。今日君来,愿为夫妇。”二是女鬼主动上门,成其好事。如《列异传》第四十条的谈生“常感激读”《诗经》。夜半,有女子年可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三是女鬼还魂与心爱男子结合。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女子爱而不得,郁结而终,男子精诚所至,对方还魂与其团聚。如《搜神记》卷十五第三百五十九则“王道平”、第三百六十则“河间郡男女”都属此种。四是男女主角命中注定要结合,男子常常充当了女子的拯救者。如《搜神后记》卷四第四十一则鬼女“要当依马子乃得生活,又应为君(马子)妻。”总之,鬼女形象集人性美与人体美于一身,是美的化身。她们虽孤栖于荒野,但带给人的是审美感受而非危害,这种形象的塑造无疑是很成功的。
第二,人鬼相报。这类故事在魏晋六朝鬼故事中很常见。人鬼相报一般分为两种情况,即报德与抱怨。鬼若在生前死后受到活人帮助,那么定会铭刻在心而予以报答。如《列异传》第四十二条丁伯昭经常于腊月收到鬼魂送来的瓜果、《幽明录》第一百六十三条桓恭施惠于鬼,鬼助他升任“宁州刺使”,官运亨通等都是这类;反之,人若做了亏心事或对鬼神不敬也会遭到报应。如《搜神记》卷十六第三百八十四则无辜遇害的苏娥鬼魂向交州刺使何敞投诉了不幸,何敞访明,辑拿凶犯,“以明鬼神,以助阳诛。”卷七第二百十六则淳于伯死后,冤气冲天,河东郡地区“遂频旱三年。”这些都说明报应思想和惩恶扬善的观念已成为鬼故事创作思想的重要内容。
第三,人鬼相通。鬼性是人性的曲折反映,而鬼世界也是人间世界的翻版。在很大程度上魏晋六朝鬼故事把人间的一切善与恶都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特别是后者着墨更浓。这也是六朝鬼故事的一大特色。《甄异传》第九条章沈“被录到六曹,主者是其外兄,断理得免;见一女子同时被录,乃脱金钗二双,托沈以与主者,亦得还。”鬼吏不仅受贿,而且渎职,造成无辜枉死。这表明和人世权奸一样,鬼吏也以权谋私,贪受贿赂。《搜神记》卷十六第三百七十九则鬼吏接受施续门生哀求,偷梁换柱,转索他人性命交差亦是如此。如此一来,阴间成了人世缩影,人鬼殊途同理。
最后,鬼故事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亦如其他类型的志怪小说或其他种类的小说一样在艺术上经历了一个由粗糙到成熟的升华蜕变。
中国古人一直视小说为“丛残小语”,桓谭在《新论》中称其为“短书”,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说道:“又有小说家者流,盖出于街谈巷议所造”。这些论述精辟的道出了古小说的特征之一,即一短二杂(形式短小和内容琐杂)。而先秦鬼故事在艺术上也不可避免的表现出下述粗糙特征:一是情节相对完整但失于简单,二是过于注重叙事而略于人物形象刻画,三是表现手段运用较少导致艺术性不强。《汲冢琐语》中记载的晋平公梦熊事即是一例。故事以记梦验的形式涉及鬼怪,情节单一而人物形象刻画浅陋,通篇采用对话形式进行叙事,极少细节描写,体现了早期鬼故事的艺术风貌。
两汉时期,鬼故事受到《史记》、《汉书》等史传文学及杂史杂传体志怪的影响,吸取它们叙事委曲而有章法、描写人物生动、颇富文学性的特点,艺术造诣明显提高。《风俗通义》“汝阳习武亭”条记亭鬼杀人事可为典范。此条记亭鬼杀人而生出郑奇拒载、吏卒劝阻及共诊死妇等波折,故事性明显增强。同时,虽然也采用对话方式却能真切的反映出人物的音容笑貌。“奇云:‘我不恶也。’”突显了主人公鲁莽而不惧鬼神的性格特点并对人物形象有初步刻画。相比之下较先秦作品小说意味更浓。这表明这一时期的鬼故事具有向魏晋六朝艺术成熟作品过渡的性质。
进入魏晋六朝以后,随着文学自觉时代的到来,各种文体争奇斗艳,在文学性上竞相展示它们的成就。鬼故事也不例外。在鬼神体志怪全面繁荣的大背景下,它在艺术上也日趋成熟:第一,增强了故事情节的完整性和丰富性,扩大了鬼故事的容量。《搜神记》中鬼故事虽整体上仍是“丛残小语”格局,但有些段目明显加长。篇幅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情节的完整化和丰富化,并开始改变粗陈梗概的写法,同时对话较多且引入较长诗句,大大增加了故事的文学性。
第二,与前者相联系的是运用和加强各种表现手段来提高叙事的艺术性。这在较长的故事中尤为突出。具体说,一是叙事讲究条理章法,而且避免平铺直叙,有意起波澜、出周折。二是加强对话描写,通过人物自身对话来显示情节和推进情节发展,而不是主要由作者用自己的话代为叙述。三是对场面、人物动作等进行细节性的描写渲染。
第三,一些段目开始注意加强人物形象的描写。志怪小说一般都注重叙述故事,人物只是情节的承担者,本身缺乏形象特征,或者只有外貌服饰上的特征。而这一时期的鬼故事中少数段目却有所改变,它注重表现人物的特定情绪和内在性格,使人物形象具有了一定程度的可感性和生动性。
总之,我们通过从数量变化、题材分类和艺术发展三个角度对唐前志怪小说中的鬼故事一类进行考量之后,不仅能够对其发展演进状况有一个初步了解,也希望对于今后的中国鬼故事乃至中国古小说系统研究能起到一定的辅助和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84〔2〕齐裕焜《中国古代小说演变史》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2003
〔3〕王枝忠《汉魏六朝小说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4〕林辰《神怪小说史》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
〔5〕陈洪《中国小说理论史》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05
〔6〕柳岳梅《魏晋南北朝志怪和古代鬼神崇拜》黑龙江:《北方论丛》1998
王珂(1984-)男,湖南长沙人,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08级中国古代文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魏晋南北朝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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