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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2025-10-05 23:11:40 责编:小OO
文档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易凌志

副组长:言建军

成  员:潘振华、、袁建湘、刘贤威、胡立兵、冯波、周林、汤兆、周强、余萍、罗斯文、汤滢、熊艳华、何昌法、倪旺东、邓婷

(二) 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2、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3、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4、应急救援工作领导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1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急救援人员等。

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 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二)培训和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专业队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2)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企业一般员工的培训 

(1)危险隐患类型识别; 

(2)各种信号的含义识别;

(3)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一)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二)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三)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七、 预案对正常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凡属“三无”产品起重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强制给予报废和销毁,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提供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在运行前,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联锁和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型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130—2001和JGJ128—2010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宜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经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JGJ162—2008规范及相应规范,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1、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并应向公司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2、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层面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极配电两极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作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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