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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半年法规工作总结
2025-10-05 11:19:54 责编:小OO
文档
二○一○年上半年法规科工作总结

2010年上半年工作中,法规科在市局法规科和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关心以及县局各科室、基层分局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地方税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局地方税收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税”这个主题,立足于全县地税组织收入,服务地方经济这个大局,结合税收执法责任制和“六好”创建活动,继续以夯实基础、狠抓难点、突出亮点、注重实效为工作目标,实现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了2010年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半年工作回顾

(一)以落实执法责任制为龙头,在执法管理水平上实现新提高

严格按照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完善每月考核工作,促使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规范和监督进一步加强。县局领导年初至今多次在会议上重申考核的真实性,进一步巩固征管基础,以便更好地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做好按月日常考核,按半年重点考核的工作思路。强化考核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痕迹方面的管理工作和向管理要收入、向管理要业绩、向管理要形象、向管理要公平的要求。推行责任制以来,整体执法过错率逐月降低,部分月份达到零过错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主要做法:一是做好大集中系统内基础数据的录入、审核和清理工作。征管数据是一项基础工作,县局各科室和征收分局密切配合,要求纳税人的基础数据、基础资料务必完整、正确。特别是在每户纳税人纳入登记管理之初,就要将其基础数据(纳税人房、土、车信息、会计核算办法、相关报表等)全部录入系统,不得漏项,减少人为差错。二是提高人员整体素质。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要求的时限办理税务事宜,不走过场。三是做好分析通报。每月将市局考核通报结果反馈到各分局税收管理员,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和整改方法,对执法过错需要进行申辩调整的,同时要求上报相应的纸质证明材料,真正做到有错必纠。四是严格奖惩。申辩期过后,及时制作下发《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追究情况通报》,对全部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分析,并且附责任追究明细表,对执法过错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进行经济惩戒。五是做好总结。要求各科室、各分局每月对执法岗位全体执法人员按照当月执法行为总数、过错数、过错涉及户数、执法行为正确数、正确率等内容进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结,同时根据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给予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人行政处理。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我局执法水平明显上升,执法过错明显下降,2010年上半年税收执法及行政管理责任制自查扣27.5分,涉及人数12人,已纠正(整改12次)。

通过考核,明确了执法职权、理顺了执法规程、强化了责任追究,使税收执法内容更加齐全,形式更加统一,标准更加清楚,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依法治税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并有效地解决了税收执法权运用中存在的权力过于集中、执法和管理随意性大、量化尺度不统一、责任难以落实到人、考核不能到位等问题,从中强化了执法的刚性,推进了依法治税,优化了税收服务,强化考核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痕迹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主动、积极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

加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力度。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对税务稽查的监督,是提高税务稽查质量的保障措施,具有行政司法的性质。目前稽查局已提交县局税务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案件7件,为了严格程序、规范文书等方式,确保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有所突破,切实提高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审理办公室主动、积极做好与审理委员会成员之间的相互协作和把关,做细、做实案件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重核实和检查程序的合法性,配合相关科室进行审核把关,为领导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和当好参谋助手。

(三)认真开展再就业税收优惠落实情况统计分析工作

2010年第1季度共计免征地方各税292.61万元,其中:减免营业税169.29万元,教育费附加25.48万元,个人所得税85.85万元。较好地落实了各项再就业税收优惠,有效发挥了税收对再就业的扶持作用。同时在落实统计中,对超限额减免和减免到期任执行的纳税人及时提供资料向领导汇报,为领导决策提高科学的依据和督促管理分局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疏忽和失误。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力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县局规范性文件将由各科室部门提出计划,并进行调研拟定,交我科把关后,由我科提交办公会、局务会讨论通过。认真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公告、清理工作。对地方出台的违规涉税文件,地税机关不执行,并及时向市局和县局领导报告,同时向该文件的制定机关和备案机关提出书面修改建议。为切实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关,法规部门会阅所有涉税文件和业务性文件,会同有关科室办理及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稿。今年上半年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的要求,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将地税成立以来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包括地方党政和相关部门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清理,把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关。同时将以此次清理为契机,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汇编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工作。

(五)改进形式和方法,增强税收执法检查实效。

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将与执法监察合并进行,还将加强税收行政处罚、税务稽查、税务行政许可的日常执法检查,开展一次收入质量专项检查。今年4月份对管理分局进行了税务行政处罚日常执法检查和对征收分局进行加收滞纳金执法检查,发现在执法程序方面存在处罚不均和为加收滞纳金问题,并结合问题对分局进行辅导和核查执法问题。

(六)畅通税收法律救济渠道,化解征纳矛盾。

充分认识到行政复议这种外部力量的促进是提高我们执法水平的有效途径,是保障和监督地税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在本着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引导双方当事人之间和平协商,平衡利益,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的降低税务争议的负面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及时告知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请求税务行政赔偿的途径和方式,积极受理、依法组织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畅通纳税人诉求途径。建立行政复议和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征纳矛盾。健全督查督办制度,依法及时纠正失当行政行为,保障纳税人救济权。

(七)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驾护航

在整个县局机关科室税务服从、服务过程中,自始至终认真贯彻“为民、求实、清廉”的工作作风,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结合县局的“监察日”和警示教育活动及相关书本中联系身边人、身边事。以案说法,以案论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八)做好了日常税收法制工作。

一是依照县普法办的要求,组织了全县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二是对辖区内税收执法主体进行了税收执法主体变更,并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按时向市局法规科报送了有关资料和报表;四是完成了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及打算

2010年下半年我科将在县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全县地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本着“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治税思想,立足“在全局中定位、在服务中尽职、在作为中奉献、在创新中发展”的工作思路,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法制培训,提部执法能力。

按照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市局要求,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咨询活动,提高全民税收法律意识;计划今年下半年举办一期“规避税收风险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培训班,时间初步定两天左右,提部自觉学法、懂法、用法的积极性,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干部执法能力;切实抓好《税收法律基础》学习;组织全系统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切实落实法律人才的中长期培训计划,采取到基层锻炼和到市局法规部门双向培训的方式,不断提高法规队伍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扎实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注重质量与数量并重。

严格按照重大案件审理规程,着手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件,重大案件审理率要达到市局要求的10%的标准。在重大案件审理中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注重案件质量与数量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并重,力争做到案件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探索建立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和审理情况通报制度。

(三)稳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

今年下半年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夯实基础,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在考核手段和方式上突出重点环节,整合各种力量和资源。要结合绩效考核、征管质量检查、执法检查、执法监察,避免重复劳动,减轻基层负担,提高考核效率;在考核指标上,不宜贪大求全,选择一些主要的、容易获取工作记录的事项作为考核指标。三是要切实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法规部门要密切配合与监察、人事等部门的配合落实责任追究。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法规科将进一步发挥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市局法规科和县局党组的直接领导和进一步关心、指导,县局各科室的协作以及基层分局的理解、配合下,有信心和决心做好科室各项工作,为地税事业的健康、稳步、科学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陆良县地方税务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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