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
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金坛市住建局,溧阳市住建委,各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质量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加强工程质量和夏季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建筑市场2012年度第二次综合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全市所有在建工程市场和现场质量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
二、检查方式:按照调整后的综合大检查表式(见附件)对检查内容实行量化计分。
三、检查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7月15日止,建设各方主体开展自查自纠。7月15日起市区各检查工作组对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拉网式检查,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质量检测机构的专项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展开。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展检查工作。7月25日起市领导小组对各辖市、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每地区不少于3项)。
四、其他要求
1.各被检查单位可在市城乡建设局网站(www.czjsj.gov.cn)下载《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表式》,对照相应检查内容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准备好相应书面资料迎接检查。
2.各检查工作组对检查项目各方主体提前半天告知,对检查中发现的各方主体不良行为和质量、安全隐患,将发出检查意见书。
3.7月30日前,各检查工作组将本地区的检查情况书面报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
4.各检查工作组的检查工作,应统一在“常州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现场录入,确保“过程留痕”。
附件: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大检查表式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建筑市场 综合大检查 通知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2年6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附件:
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之一(工程概况)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
| 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 | 形象进度 | ||||||
| 结构类型 | 建筑层数(层) | ||||||
| 工程投资金额 (万元) | 投资来源 | ||||||
|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 |||||||
| 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 | 项 目 | 单位名称 | 合同内容 | 项目负责人 | |||
| 建设单位 | |||||||
| 勘察单位 | |||||||
| 设计单位 | |||||||
| 总包单位 | |||||||
| 施工分包单位 | |||||||
| 监理单位 | |||||||
| 商品砼生产单位 | |||||||
| 预拌砂浆生产单位 | |||||||
| 施工图审查机构 | |||||||
| 桩基检测机构 | |||||||
| 质量检测机构 | |||||||
| 钢筋外加工备案单位 | |||||||
| 备 注 | |||||||
| 填表单位签字: | 检查人签字: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建设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评分 标准 | 标准语言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1 | 立项批文 (10分) | 是否具备,是否在有效期 |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 扣10分 | 无立项批文;立项批文失效。 | |||
| 2 | 土地使用证 (10分) | 是否与立项批文对应,时序是否颠倒。 | 无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与立项批文不对应或时序颠倒。 | ||||
| 3 | 规划许可证 (10分) | 是否与立项批文对应,时序是否颠倒。 | 无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与立项批文不对应或时序颠倒。 | ||||
| 4 | 施工许可证 (10分) | 是否与立项批文对应,时序是否颠倒。 | 无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与立项批文不对应或时序颠倒。 | ||||
| 5 | 依法建设情况 (5分) | 是否被立案处理,是否少报多建 | 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 扣5分 | 本项目正在被立案处理;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少报多建。 | |||
| 6 | 招标情况 (5分) | 是否办理招标,招标形式是否符合要求,内容是否完整 | 总承包未办理发包手续;总承包发包内容不完整;未办理专业工程发包手续。 | ||||
| 7 | 施工合同备案 (5分) | 是否备案,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 总承包施工合同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专业工程发包施工合同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 ||||
| 8 | 监理合同备案情况(5分) | 是否备案,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投标文件相一致 | 监理合同未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 ||||
| 9 | 审图手续(5分) | 是否办理 | 未办理审图手续。 | ||||
| 10 | 质监手续(5分) | 是否办理 | 未办理质监手续。 | ||||
| 11 | 安监手续(5分) | 是否办理 | 未办理安监手续。 | ||||
| 12 | 档案报建(5分) | 项目开工前是否与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责任书,档案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培训,档案存放是否安全 | 未与城建档案馆签订报送责任书;档案管理人员未参加培训。 | ||||
| 13 | 资金支付情况 (5分) | 是否按见证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查支付凭证)。工程结算时限是否有约定。 | 未按经过备案的施工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 ||||
| 14 | 安全文明措施费(5分) | 是否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3分),是否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优质优价”(2分) | 未按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措施费计取和支付;合同中有创优要求但约定不计取创优价款;合同中虽无创优目标但强制约定即使创建了优质工程也不计取优质优价费。 | ||||
| 15 | 工程造价计价方式(5分) | 应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现行定额计价方式 | 未按规定扣2分 | 工程量计价未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
| 16 | 合同中应明确性调整约定,不得违反规定不予调整。 | 未按规定扣1.5分 | 合同约定违反性价格调整规定。 | ||||
| 17 | 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合理分担条款,材料风险不得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 未按规定扣1.5分 | 合同中未明确材料价格风险合理分担条款;合同中材料价格风险由一方全部承担。 | ||||
| 18 | 工期管理(5分) | 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经备案签证的合同约定的工期。 | 未达到 扣5分。 | 施工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压缩经备案签证的合同约定工期。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人签字 | 得失分情况 | |||||
| 检查需准备资料:立项批文、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招投标文件、工期核定单、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书、施工总包及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审图手续、质监手续、安监手续,档案报建手续。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施工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 查 内 容 | 评分标准 | 扣分 情况 | 得分 情况 | 扣分 原因 | |
| 1 | 企业管理 (8分) | 《信用管理手册》使用(5分) | 总、分包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 《信用管理手册》 | 一项不符合扣2分,最多扣5分 | |||
| 《计价手册》(3分) | 总包企业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承发包计价手册》 | 不符合扣3分 | |||||
| 2 | 项目经理及管理班子(20分 ) | 项目经理专业、等级是否与承接工程相适应,是否在岗并使用考勤手机(13分) | 专业、等级不适应扣3分 | ||||
| 不在岗扣5分 | |||||||
| 未使用考勤机扣5分 | |||||||
| 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施工等)是否持有岗位证书并按规定使用考勤手机(7分) | 一人不持证上岗扣1分,最多扣5分。 | ||||||
| 未使用考勤手机,扣2分 | |||||||
| 3 | 项目部管理(20分) | 管理制度建设(15分) | 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一)使用情况,项目部组织机构网络建立情况;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主要管理制度上墙情况,工程档案管理人员是否参加档案管理培训,档案存放是否安全。 | 未使用台账扣5分,使用不规范扣2分 | |||
| 组织机构未建立扣2分,不健全扣1分 | |||||||
| 管理制度未建立扣3分,不健全扣2分。 | |||||||
| 主要管理制度未上墙扣3分 | |||||||
| 档案人员未培训扣1分 | |||||||
| 档案存放不规范扣1分 | |||||||
| “九牌一图” (5分) | 是否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 | 漏一项扣1分,最多扣5分 | |||||
| 4 | 总分包管理(30分) | 发包管理 (10分) | 总包单位是否具备发包资格。 | 不具发包资格扣5分; | |||
| 分包项目是否超越总包单位中标范围。 | 分包项目超越中标范围的,一项扣2分,最多扣5分。 | ||||||
| 资质管理 (10分) | 总分包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7分) | 无资质缺一项扣2分,最多扣7分 | |||||
| 总包单位是否对其分包单位资质进行核查,并报监理审批。(3分) | 未报监理审批。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 | ||||||
| 合同管理 (10分) | 总分包合同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 一项未备案扣5分,最多扣10分 | |||||
| 5 | 农民工管理(22分) | 农民工投诉处理网络建设 (5分) |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情况 | 网络未建立扣5分,不健全扣3分。 | |||
| 农民工工资管理(7分) | 是否按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二)或《计酬手册》(3分) | 未使用扣3分,不规范扣1分 | |||||
| 是否按规定将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农民工花名册等进行存档(4分) | 未存档扣4分,存档不全扣2分。 | ||||||
| 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置情况 (5分) | 按有关要求设置农民工业余学校(8000平方米或500万元造价必须设置) | 未设置扣3分,已设置不达标扣2分 | |||||
| 农民工业余学校台账 | 未建立扣2分,不健全扣1分 | ||||||
| 工资投诉(5分) | 检查时段,因拖欠农民工工资产生集访 | 产生10人及以上集访扣5分,5-10人集访扣3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 注:九牌一图包括:工程概况,项目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农民工权益告知,农民工投诉,建筑节能,安全应急预案,施工平面布置图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施工单位(100分) □防水 □装饰装修 □幕墙 □安装 □钢结构 □钢结构 □桩基 □弱电 □保温
| □劳务 □其他 | |||||||||
| 分包单位 | 分包内容 | 项目经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及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1 | 企业管理 (15分) | 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具备信用手册 | 承包方无资质扣15分,无信用手册后10分。 | ||||||
| 2 | 合同管理 (15分) | 施工合同是否按规定签订,是否按规定备案(15分) | 未签订合同扣15分,未备案扣10分。 | ||||||
| 3 | 项目经理 (15分) | 分包项目经理专业、等级是否与承接内容相适应(10分) | 专业、等级不适应。扣10分, | ||||||
| 是否在岗并使用考勤手机(5分) | 不在岗扣5分,未使用考勤手机扣3分 | ||||||||
| 4 | 项目部管理(25分) | 现场是否设立管理办公室(5分) | 未设立扣5分 | ||||||
| 施工单位将其资质及项目部管理人员报总包审批(5分) | 未报总包审批扣5分 | ||||||||
| 项目部管理人员(质量、安全、施工等)是否持有岗位证书(10分) | 一人不持证上岗扣2分,最多扣10分。 | ||||||||
| 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按规定使用考勤手机(5分) | 未使用考勤手机,扣5分 | ||||||||
| 5 | 农民工管理(30分) |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工资投诉处理网络并报总包备案(10分) | 网络未建立扣5分,不健全扣3分。 | ||||||
| 未报总包备案扣5分 | |||||||||
| 是否按规定使用常州市建筑市场管理台账(二)或《计酬手册》(5分) | 未使用扣5分,不规范扣2分 | ||||||||
| 是否按规定将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农民工花名册等进行存档(10分) | 未存档扣10分,存档不全扣6分。 | ||||||||
| 因分包项目引起的农民工工资集访(5分) | 产生10人及以上集访扣5分,5-10人集访扣3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建设单位 (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检查内容及扣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1 | 建设单位执行重大变更审批程序情况 (30分) | 查验有无重大设计变更有关手续,有重大设计变更但未经施工图审查通过的,扣30分 | 违反建设部第134号令和常建(2005)116号文 | ||||
| 2 | 建设单位执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的任务书、方案和施工措施情况(30分) | 查验建设单位发出的任务书和建设单位确认的方案和施工措施,未下达任务书扣30分(非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项目作缺项处理) 方案及施工措施每缺一项扣10分 | 违反江苏省强制性标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 | ||||
| 3 | 建设单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情况(20分) | 违反规定,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采购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或设备的,每发现一起扣10分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 4 | 建设单位按设计文件要求采用预拌砼、预拌砂浆的情况(20分) | 预拌砼合同未备案-10分 未按要求使用预拌砂浆-10分 | 违反《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施工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及依据 |
| 1 | 质量行为 (20分) | 单位资质、管理人员资格确认情况(2.5) | 确认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以包代管不履行质量管理的扣5分 | |||
| 分包内容质量管理情况(2.5分) | ||||||
| 设计审图、设计变更文件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分) | 不符合扣5分 | |||||
| 检查图纸会审、方案制定审批(10分) | 施工前未按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的扣5分,施工前无方案或方案未按要求审批扣5分 | |||||
| 2 | 质量责任制和质量检验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5分) | 检查项目部按规定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人的情况 | 缺一项扣3分 (扣完为止) | |||
| 履行质量责任制的情况 | ||||||
| 分包单位有管理措施及落实 | ||||||
| 3 | 质保资料(20分) | 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完善、规范;(5分) | 不足扣5分 | |||
| 工序资料同步、真实、规范、齐全;(5分) | 不足扣5分 | |||||
|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取样数量及检测规范;(5分) | 不足扣5分 | |||||
| 节能保温质保资料规范齐全 (5分) | 不足扣5分 | |||||
| 4 | 实物质量(50分) | 抽查工程实体质量 (50分)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处扣8分,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一处扣5分,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一处扣3分,节能工程实物构造与型式检验报告不符的扣10分,热桥节点处理或门窗节能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5分 | |||
| 5 | 创优治劣情况 (5分) | 根据创优申报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实施情况 | 未制定创优方案、未按创优专项方案落实施工扣5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工程实体质量(100分) | |||||||||||||||||||||
| 单位名称 | 抽测地点 | ||||||||||||||||||||
| 工程名称 | 抽测日期 | ||||||||||||||||||||
| 抽测项目及分值 | 部位 | 设计值 | 抽测数据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混凝土强度 (30分) | Ⅰ | ||||||||||||||||||||
| Ⅱ | |||||||||||||||||||||
| 保护层厚度 (10分) | Ⅰ | ||||||||||||||||||||
| Ⅱ | |||||||||||||||||||||
| 钢筋位置 (10分) | Ⅰ | ||||||||||||||||||||
| Ⅱ | |||||||||||||||||||||
| 现浇板厚度 (20分) | Ⅰ | ||||||||||||||||||||
| Ⅱ | |||||||||||||||||||||
| Ⅱ | |||||||||||||||||||||
| 原材料抽检情况(30分) | |||||||||||||||||||||
| 总分(100分) | 得分扣分情况 | ||||||||||||||||||||
| 对工程实体质量抽测、检查意见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
常州市建筑市场综合考核用表四(工程质量专业工程)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施工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及分值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及依据 |
| 1 | 质量行为 (20分) | 单位资质、管理人员资格、质量管理情况(5分) | 确认情况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以包代管不履行质量管理的 扣5分 | |||
| 设计审图、设计变更文件手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5分) | 不符合扣5分 | |||||
| 检查图纸会审、方案制定审批 (10分) | 施工前未按专业进行图纸会审的扣5分,施工前无方案或方案未按要求审批扣5分 | |||||
| 2 | 质量责任制和质量检验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5分) | 检查项目部按规定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人的情况 | 缺一项扣3分 (扣完为止) | |||
| 履行质量责任制的情况 | ||||||
| 与总包单位有配合管理制度及落实 | ||||||
| 3 | 质保资料 (20分) | 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完善、规范;(5分) | 不足扣5分 | |||
| 工序资料同步、真实、规范、齐全;(5分) | 不足扣5分 | |||||
|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落实;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取样数量及检测规范;(5分) | 不足扣5分 | |||||
| 节能保温质保资料规范齐全 (5分) | 不足扣5分 | |||||
| 4 | 实物质量 (50分) | 抽查工程实体质量 (50分) |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处扣8分,违反强制性条文的一处扣5分,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一处扣3分,节能工程实物构造与型式检验报告不符的扣10分,热桥节点处理或门窗节能性能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5分 | |||
| 5 | 创优治劣情况 (5分) | 根据创优申报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及现场实施情况 | 未制定创优方案、未按创优专项方案落实施工扣5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建设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及扣分办法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1 | 提供工程相关资料(10分) | 未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地下管线等有关资料扣10分。 | ||||
| 2 | 履行合同约定工期(10分) | 未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强令施工单位赶工期现象的扣10分。 | ||||
| 3 | 保证安全措施的意见及建议(10分) | 未采纳设计等单位提出的保证安全措施的意见及建议的扣10分 | ||||
| 4 | 围档及冲洗台 (20分) | 未按要求设置围挡扣10分;未按要求设置冲洗台扣10分。 |
| |||
| 5 | 现场施工基本条件(15分) | “三通一平”等不符合施工条件扣15分。 | ||||
| 6 | 安全防护用具、机械等使用的质量保证(15分) | 有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行为的扣15分。 | ||||
| 7 | 履行安全职责 (20分) | 未在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家论证报告中签注意见并落实措施的扣10分;未组织签订施工单位之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扣10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人签字: | 得扣分 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施工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及扣分办法 | 扣分 | 得分 | 扣分 原因 | ||
| 1 | 安全履责情况 (20分) | 项目经理(包括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不履行职责扣10分;安全员(包括分包单位安全员)不履行职责扣10 分。 | |||||
| 2 |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10分) | 未如实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司索信号工)名册扣10分。 | |||||
| 3 |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0分) | 未签定总分包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的扣5分,无安全生产目标扣5分。 | |||||
| 4 | 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10分) | 无教育培训计划扣5分;发现未落实人员教育扣5分。 | |||||
| 5 | 安全防护用具(品) (10分) | 未提供钢管、扣件、安全网等验收、检测及有效证书的,每项扣4分:使用不合格产品的扣5分。直至扣完10分 | |||||
| 6 | 安全技术交底 (10分) |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 |||||
| 7 | 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10分) | 未定期或按要求开展安全检查的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将隐患整改到位的扣5分。直至扣完10分。 | |||||
| 8 | 机械设备检测、登记 (10分) | 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扣5分;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扣5分。 | |||||
| 9 | 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10分) |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方案的的扣2分,审批手续不规范的扣2分;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专家论证并按要求完善方案的扣10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工程实体安全(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情况及扣分办法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 1 | 安全防护 设施 (25分) | 脚手架、模板支架杆件或部件设置不齐全一处扣2分;杆件间距不符规定的扣4分;脚手架、模板支架基础处理不到位,存在不均匀沉降的扣4分;模板立柱未采取对接接长的扣4分;超过一定规模的模板支撑未使用可调支托的扣4分;基坑支护措施不落实每项扣2分;临边洞口防护未按规定设置的一处扣1分,人行通道无防护的扣4分;料台未按方案设置的每一处扣2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25分。 | ||||
| 2 | 机械设备 使用管理 (25分) | 起重机械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扣10分;起重设备作业区内有其他设施而无防护措施的扣4分;未执行机械日常验收、保养制度的每台次扣2分;起重机械未规范使用吊索具的一处扣4分;附墙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的扣4分;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失灵的一处扣4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25分。 | ||||
| 3 | 安全用电 消防管理 (25分) | 外电防护措施不到位擅自施工的扣2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不到位的扣4分;电气元件不齐全一处扣1分;接零保护系统未形成的扣4分;保护零线未接到用电设备外壳每一处扣1分;导线随意拖地、架设在金属物上无瓷瓶绑扎的一处扣1分;施工现场无消防平面布置图的扣2分;防火重点部位消防措施不到位的一处扣2分;施工作业面无消防措施的扣3分;存在其他隐患酌情扣分,直至扣完25分。 | ||||
| 4 | 环境保护 (10分) | 不落实门卫制度及责任人的扣3分;出入口未落实文明措施的扣3分;材料堆放无序的扣3分;噪音、扬尘等控制不力的扣3分;暴露土方未覆盖的扣2分;出现举报或投诉的扣10分;存在其他问题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0分。 | ||||
| 5 | 生活卫生 (15分) | 临设用房采光及通风条件差的扣3分;食堂无卫生许可证扣3分;无淋浴设施的扣3分;生活垃圾未入箱的一处扣3分;无季节性劳动防护措施的扣3分。被城效管理考评扣分的扣15分。存在其他问题酌情扣分,直至扣完15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建设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 原因 |
| 1 | 建设管理行为 | 项目开工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召开第一次施工现场工地会议(10分)。 | 未达到 扣10分 | |||
| 2 | 应按经备案签证的监理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服务费用(提供支付凭证)。 (30分) | 未达到 扣30分 | ||||
| 3 | 不得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明示或暗示设计或施工单位变更或降低建筑节能要求。(20分) | 未达到 扣20分 | ||||
| 4 | 不得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明示或暗示设计或施工单位变更或降低工程质量安全要求。(20分) | 未达到 扣20分 | ||||
| 5 | 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20分) | 未达到 扣20分 | ||||
| 检查人签字: |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 情况 | ||||
项目编号: 检查日期:
| (监理单位100分) | ||||||
| 序号 | 检查 项目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扣分 | 得分 | 扣分原因 |
| 一 | 企业资质和合同资料(20分) | 1.不得超越资质等级和范围承接监理业务。 | 未达到任何一条扣5分,最多扣5分。 | |||
| 2.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 ||||||
| 3.按规定签订监理合同进行项目监理工作,不允许分公司和分支机构签订监理合同。 | ||||||
| 4.按规定办理单个项目资质核验手续(指非常州企业)。 | 未达到扣2分。 | |||||
| 5.采用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不签订阴阳监理合同。 | 未达到扣5分。 | |||||
| 6.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未低于80%。 | 达到第6条扣1分;达到第7条扣2分;达到第扣6分,最多扣6分。 | |||||
| 7.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低于80%超过60%。 | ||||||
| 8.监理取费低于规定收费标准,低于60%(含60%)以下。 | ||||||
| 9.监理合同应到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内容发生变更,应有书面资料。 | 未达到扣2分。 | |||||
| 二 | 现场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管理 (20分) | 1.总监应按照规定到岗到位,不得挂靠。 | 未达到扣2分。 | |||
| 2.总监在一年内变更不得超过2次。 | 未达到扣1分。 | |||||
| 3.现场监理人员应符合投标文件要求,人员变更应有相应手续。 | 未达到扣2分。 | |||||
| 4.现场监理人员应持证、戴胸牌上岗,非本单位监理人员不得上岗。 | 未达到扣2分。 | |||||
| 5.监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应制表上墙。 | 未达到扣1分。 | |||||
| 6.监理规划的编制、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要求,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监理措施内容齐全并具有针对性。 | 未达到扣2分。 | |||||
| 7.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 | 未达到扣2分。 | |||||
| 8.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应提出审核意见。 | 未达到扣2分。 | |||||
| 9.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建设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按确定的工地例会周期召开工地例会。 | 未达到扣1分。 | |||||
| 10.无施工许可手续,监理应予制止(以书面材料为准)。 | 未达到扣1分。 | |||||
| 11.正确使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 | 未达到扣1分。 | |||||
| 12.现场监理人员不得超越执业资格签署意见。 | 未达到扣1分。 | |||||
| 13.监理日记:将监理工作写入日记,发现的问题有处理和闭合记录,应有安全巡查、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记录;谁记录谁签名,总监及时审阅和签字;每天及时记录。 | 未达到扣1-2分。 | |||||
| 三 | 质量控制(20分) | 1.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应有纪要并有有效签字。 | 未达到扣1分。 | |||
| 2.工程变更应符合监理规范程序。(重大变更应通过审图合格) | 未达到扣1分。 | |||||
| 3.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报验应符合规定。 | 未达到扣2分。 | |||||
| 4.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检测见证取样资料应完整。(小直径钢筋、外加工是否登记、保温材料、防水材料) | 未达到扣1分。 | |||||
| 5.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应有记录。 | 未达到分别扣1分。 | |||||
| 6.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监理应有复核资料。 | 未达到扣1分。 | |||||
| 7.施工企业上道工序未报验收即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应及时书面制止和纠正。 | 未达到扣1分。 | |||||
| 8.基础、主体等分部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并记录。 | 未达到扣3分。 | |||||
| 9.不得将不合格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确认。 | 未达到扣3分。 | |||||
| 10.《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执行情况 | 未执行扣3分 | |||||
| 11.《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 未执行扣3分 | |||||
| 四 | 进度控制(10分) | 1.应审批总进度计划。 | 未达到扣4分。 | |||
| 2.应审批阶段进度计划,作出相应分析。 | 未达到扣4分;审批不齐全的扣2分。 | |||||
| 3.应检查进度计划,作出相应的分析。 | 未达到扣2分;进度计划偏离目标,监理未识别的扣1分。 | |||||
| 五 | 造价控制(10分) | 1.工程未验收合格不予计量。 | 未达到扣2分。 | |||
| 2.工程计量依据正确,未错签工程量。 | 未达到扣4分。 | |||||
| 3.工程款支付审核程序不符合要求,监理应采取措施。 | 未达到扣4分。 | |||||
| 六 | 安全生产(20分) | 1.应编制安全生产监管的内容、制度、程序和方法。 | 未达到扣2分。 | |||
| 2.应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 | 未达到扣2分。 | |||||
| 3.应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 未达到扣3分;审核不齐全扣1分。 | |||||
| 4.应审查施工企业机械和设备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 未达到扣2分。 | |||||
| 5. 监理月报中应编写安全生产监管内容。 | 未达到扣2分。 | |||||
| 6.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和暂时停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采取后续措施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 未达到扣3分,未完全达到酌情扣分。 | |||||
| 7.施工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符合要求,总监不得同意开工。 | 未达到扣2分。 | |||||
| 8.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未达到扣2分。 | |||||
| 9.应审查总、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种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并有检查记录。 | 未达到扣2分。 |
|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签字 | 得分扣分情况 | |||||
项目名称: 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名):
| 序号 | 巡查内容 | 巡查情况 | 存在不足及建议 |
| (一)廉政建设情况 | 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有无立项、环评、用地、规划、建设、质监、安监等审批手续 | ||
| 廉政教育、廉政责任、廉政承诺、廉政防控工作执行情况 | |||
| 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限额以上甲供材料、暂定价是否执行采购和招投标制度 | |||
| 工程变更是否“四方签证”,是否有会议纪要或审批程序 | |||
| 工地现场是否设立创建公示牌,对项目名称、投资额、各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公示 | |||
| 有无其他不廉洁行为 | |||
| (二)项目管理情况 | 施工单位履约,项目管理班子到位、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情况 | 项目经理(签名): | |
| 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签名): | |||
| 监理单位履约,监理人员到位情况 | 总监、监理工程师 (签名): | ||
| 审计单位履约,审计人员到位情况 | 审计师(签名): | ||
| (三)资金管理情况 | 项目资金是否实行核算,项目入账票据是否是合法票据 | ||
| 有无超付、错付、无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是否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中标单位基本账户 | |||
| 是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发放办法,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
备注:(1)此巡查表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2)此表可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适当修改,若有修改,请将修改后表格报市或辖市(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