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的控制公司的人员编制,有效的管理和规范人员的进出。
第二条 通过人员编制控制,合理的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
第三条 原则上合理配备、精简高效。
第四条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人员编制的确定
第五条 每年年初,由用人部门配合综合财务部对公司所有部门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拿出合理的定岗定编方案。
第六条 各用人部门需配合综合财务部依据各部门历史人员编制变动情况、业务变动情况、人均生产/销售值变动情况、工资成本情况及岗位工作饱和度等要素,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定岗定编。
第七条 人事拟定的部门编制(部门设置、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经总经理确认后,若非符合人员编制异动标准,不得随意变动,部门所有的人员进出必须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第 部门编制一经确认,凡编制以外的人员,必须予以调整,若无合适岗位可调,原则上一律做辞退处理。否则,公司人事将停发工资,所产生的相关人工费用及后果由各部门自行承担并按一定比例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九条 定岗定编活动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年初进行。
第三章 人员编制的异动
第十条 人员编制设定以综合财务部年初制定的人员编制情况为基础。
第十一条 各部门需根据综合财务部制定的人员编制总量控制人员增长。
第十二条 在人员超标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通过优化各岗位人员结构来减少人员需求,以确保总量不超标。
第十三条 各部门应建立末位淘汰制,以保证在人员编制不超标的情况下实现优胜劣汰和人员的合理流动。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特殊情况可申请调整或增加人员配置,经批准后由综合财务部执行:
1、为扩大部门发展、部门调整、业务变更或增加业务量而提出的配置不足;
2、部门业绩表现突出,销售量增加导致的配置不足(具体销售量由综合财务部数据调查后,切实需要增加配置的,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3、综合部有权对人员结构失调进行调整,调整前需与用人部门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找出失调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章 用人计划的提出
第十五条 年初,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状况向综合财务部门提交年度用人计划,作为定岗定编及制订招聘计划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每季度初,各部门根据确定的人员编制,提出季度用人计划,经总经理审核确认后,作为各部门用人依据。
第十七条 各部门的人员招聘及录用必须在总经理审核通过的季度用人计划内进行,凡未经审核的计划外招聘综合财务部将有权不予办理。
第五章 用人计划的执行
第十 计划内用人时,各部门填写《人员需求表》,相关领导审批完毕后交综合财务部执行招聘程序。
第十九条 人员招聘、录用及手续办理参照《人员招聘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 符合特殊情况标准的,必须由用人部门填写计划外用人申请,注明扩编原因,经过总经理特批同意后综合财务部方可办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总经部。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