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是我们第一次接触教育心理学的专业课,老实说,在上课之前对这个课程及其内容基本没有概念,所以,在我初读课本上的教育心理学定义时觉得这个定义没什么问题,然而事实上,其中大有内容,经过老师的讲解指正,对教育心理学这一心理学分支学科也有了更立体、更丰富、更深刻的理解。
由于对于教育学的刻板印象,我在面对“教育心理学”时,只是片面地想到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心理现象。实际上,这种想法是普遍存在同时又是极其错误的,在宏观上,教与学过程是一个系统过程,不论是教育心理学还是教育学原理,教师和学生都是其研究的两大主体部分。同时这两者又是相互作用、密不可分的。不同的是,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因素,而教师是教学的主导.传统的教育系统习惯将儿童看成被动的个体,只从教育者需要出发,将知识强塞给学生,这种做法也许有效,但也严重抹杀了儿童的主观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给予对学生个性兴趣足够的尊重。我们应尽快抛弃从前那种过分以教师为中心的想法,科学地学习教育心理学。
初读课本中关于教育心理学的定义“教育心理学是一门通过科学方法研究学与教相互作用的基本规律的科学,它是应用心理学的一个分支”时,并没有觉得其中有什么不妥。经老师指点这才发现其中不合理的部分。我们所说的科学一般意义上可分为四大类,即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以及贯穿于人类生活的一切经验文化,即使是心理学也只能算是九大一级学科之一,而不能称之为科学,所以单纯的教育心理学更不能称其为科学。通常情况下,我们所指的心理学包括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和应用心理学,很明显的,教育心理学并不属于应用心理学的范畴,而应属于发展与教育心理学范畴。所以,我颇能认同老师依据他多年教学研究所得出的、关于教育心理学的概念:教育心理学是指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情境中师生互动的心理现象及其规律的心理学分支学科。这个概念首先强调了研究对象发生的情境是学校教育教学情境,而不是生产生活过程中;其次,“师生互动”点明了教育学中的两大主体——教师和学生;最后,阐释了这一学科的实质是研究心理现象和规律的心理学分支学科。这一概念远没有教科书的定义晦涩难懂,相反,更能让人清晰的理解。同时,我们能够由此概念推断出教育心理学课程的三大块基本内容:总论教育心理学研究对象、内容、简史及其作用,学生与学习心理部分以及教师与教学心理部分。
仅仅是通过对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的学习就足见学科的整个系统脉络以及学科的科学严谨性,首先了解其研究对象与内容愈显意义重大。在以后的学习中,不仅要及时纠正错误观念,而且要敢于怀疑和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