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海诺燃气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
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
2、促进新进员工与公司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公司。
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试用期:新进员工3个月;离职返岗员工1个月;
2、试用期工资:加气站加气员1200元/月,
其他岗位1000元/月。
3、福利:试用期员工福利具体根据总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试用期管理
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严格依据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考核
1、考核组织及周期
1)考核组织:
部门主管以下职位员工 — 由员工部门领导及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主管及以上职位员工(或特殊岗位如会计、出纳等)—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考核周期:按月度考核,每月一次。每月 15日前(含15 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15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
2、考核办法及形式
(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
(2) 工作计划考核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
(3)综合评估为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的关键依据。
(4)员工工作计划考核表及综合评估表, 由员工直接上级汇总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归档。 日后作为员工转正 (或辞退)的依据。
3、考核结果处理
(1)试用期内2次以上出现未完成核定的工作计划情况的,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有特殊情况的,可酌情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5个月。
(2)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 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得分低于75 分,视为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可据此进行辞退处理。根据该员工能力与态度,在双方协商一致情况下,试用期限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5个月。
(3)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 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连续2次得分 95分及以上的,可纳入公司重点培养人才队伍,并且予以提前1个月转正。
(4)在全面完成计划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试用期内综合评估在85分以上95分的,按正常3个月试用期予以转正。
5、考核面谈
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7日内,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形成书面记录并由面谈当事人签字确认后作为保密资料保存。
五、试用期转正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前 7 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递交试用期转正审批表。人力资源部会同员工职级所在考核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员工试用期表现, 提出是否转正意见。 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转正。
六、附则
1、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办法经总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