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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预防措施
2025-10-06 11:42:48 责编:小OO
文档
煤矿事故预防措施

一、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一)掘进巷道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认真巡视通往工作面路线上的支护、顶板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处理,确保行人路线安全畅通。

2、打眼前、放炮前、装货前、支护前必须先进行敲帮问顶和检查掌头附近的支护情况,加固已有支护,补齐空缺支护,修正歪扭支护,放炮崩倒的支护及时扶起,崩坏的支护及时更换。

3、工作中要随时检查隐患和敲帮问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顶帮活石、伞檐及时敲掉。

4、架棚巷道掌头必须使用两根3米以上的11KG/M铁道做前探梁,前探梁上方用料接顶,前探梁随掌头掘进同步前移。

5、掘进掌头除前探梁外根据掌头情况灵活采用打戴帽顶子、戗柱架木棚等多种形式的临时支护。待永外支护形成,安全隐患清除后才能撤除临时支护。

6、当巷道围岩性质发生变化,遇到地质变化、帮顶破碎时要立即缩小棚距或改变支护形式。

7、掘进巷道穿煤层,过旧巷或空区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制定相关技术安全措施。

8、巷道贯通必须制定贯通措施。

9、加强掘进巷道的工程质量,保证材质,加强顶板管理预防冒顶事故发生。

10、井下设置报警电话。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事故预防措施

1、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必须设专人维护,确保其畅通。

2、进入工作面首先检查加固支护,支护不齐时,必须先补齐支护才能正常作业。

3、使用的支护形式及材质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严格按规定排距、柱距进行支护。

4、找帮顶、支护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板照顾安全。

5、工作面严禁单人作业。

6、煤壁线外30米处的回风巷中必须储存两个圆班的生产用料。

7、顶板裂隙、破碎的地方,及时补打戴帽点柱或架棚,必要时用刹杆刹顶。

8、当顶板破碎,压力增大时,必须立即缩小排柱距或改变支护形式。

9、严禁采宽超宽、控顶距超大。

10、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一次放炮段长度连线起爆,当顶板破碎时,必须零打零放。

11、当工作面出现局部掉顶、漏顶时,必须立即处理,打上临时支护。

12、当工作面出现大面积压坏支柱或大面积漏顶时必须立即停止回采,撤出所有人员到工作面外安全地点待避。

13、井下设置报警电话。

二、水灾事故预防措施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前必须查清采掘路线上是否有钻孔、断层、旧巷、老空,并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制定防止水灾事故发生的措施。

2、在巷道可能透水或决定在回采面强行过钻孔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原则。

3、在采掘工作面设计时,严格按《煤矿保安规程》规定留好防水煤柱,采掘作业时,严禁破坏防水煤柱。

4、当采掘工作面出现滴水(淋水)加大、降温、雾气、挂汗、挂红、水色发浑、水质发臭、片帮掉顶、压力增大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受水灾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到安全地点待避,并派人向矿部汇报。

5、向井下作业人员贯彻水灾防治知识,每个职工必须熟悉逃生方法和行走路线。

6、井下设置报警电话。

三、瓦斯事故预防措施

1、每个掘进头必须用一台局部通风机供风,严禁用一台风机同时向两个头供风。风筒末端距掌头距离不大于5米。

2、矿井通风路线、工作面进回风路线及基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维护,确保其安全畅通,通风设施灵活可靠。

3、通过计算配给每个采掘工作面以足够的风量。

4、掘进巷道未贯通前严禁停开风机。

5、坚持无风不入内,停风即撤人。严禁风机吃乏风,严禁微风作业。

6、坚持一炮三检制。连线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放炮点附近瓦斯浓度,当放炮点附近20米范围的CH4≥1%或CO2≥1.5%时,必须停止放炮作业,并撤出所有人员到工作面外新鲜风流中。

7、当电器周围20米范围内的CH4≥1%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只有当电器周围20米范围的CH4<0.5%时,才能重新开启风机。

8、高瓦斯矿井或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工作面必须安设瓦斯监控系统。

9、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采掘头面瓦斯2次,高瓦斯工作面至少3次,认真吸取真填写瓦斯牌板并做好记录,检查结果要当场告诉作业人员,下班后要做好瓦斯台帐。

10、高瓦斯工作面作业人员随身佩带自救器,低瓦斯工作面的自救器存放在井下工作面外30米处的进回风巷中的木箱内,不加锁,以便发生事故时随时取用。

11、向井下作业职工贯彻瓦斯预防知识,每个职工都要熟悉救灾路线。

12、井下设置报警电话。

四、井下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1、井下工程尽量使用阻燃材料进行施工。

2、井下必须使用不延燃电缆,电缆面积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值,电缆接头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电缆严禁破皮。开关、三通线嘴必须设堵头堵严。

3、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是防爆型、火花安全型或自身安全型。

4、严禁职工带烟、火等易燃物品下井。

5、油料物品下井必须用铁桶装盛、加盖封严,平时存于井下专门材料库中。

6、井下用过的纸、棉纱等易燃物及时收到地面。

7、井下严禁烧电焊及喷灯焊。如在主要进风巷中烧电火焊及喷灯焊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如地面事先洒水、留人观看、及时灭熄引燃火源等)。

8、井下机电硐室必须悬挂防火规章制度,设置防灭火工具器材。

9、井下放炮必须使用专用防炮器,炮眼炮泥长度符合规程要求。高瓦斯工作面坚持使用水炮泥放炮。严禁放糊炮、放明炮。

10、向职工宣传井下防灭火知识。

五、防尘措施

1、工作面的浮煤扫尽。

2、装车口的浮煤扫尽。

3、对巷道进行定期清扫。

4、利用水沟水定期清洗巷道或对巷道洒水。

5、利用水泵动压或地面蓄水池静压铺设喷水管道,每50米设一喷头对井下巷道和采掘工作面及各转载点进行喷水消尘。

6、加大风量,及时排走炮烟、稀释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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