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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某培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精品
2025-10-06 11:34:14 责编:小OO
文档
某培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一、作息制度 1、本校实行每周6天工作制。 2、行政、后勤、市场、管理人员原则上固定周日休息,教师、咨询人员实行调休制,具体调休天数根据当月实际周日天数确定。 3、具体作息时间每日工作时间为:夏季:上午9:00—:00,下午14:00—6:00。冬季:上午9:00—:00,下午13:30—5:30。咨询处员工两班轮流值勤:1、早班7:30-14:30;2、晚班14:00-21:00。以上作息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行政部负责重新制定作息时间。二、请假制度(一)请假原则 1、书面事先的原则。员工请假1天的需提前3天(超过3天的需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递交申请;因病或紧急情况不能事先递交书面申请的,应先电话请假,假后补办书面手续; 2、一假一请,无论何种原因的续假,须重新请假; 3、请假后再申请续假的,原则上不能超过7天; 4、按级请假,逐级审批,向谁请假向谁销假; 5、请假时间超过10天的,必须进行业务交接。 6、无正当休假原因或无正规请假手续而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二)请假申请程序及批准权限 1、程序(1)请假的员工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并按规定逐级报经批准。(2)如特殊原因不能按批准日休假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及行政部。 2、批准权限(1)3天内(含)由直接上级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含)由更高一级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校长审批。(2)申请有薪假的,必须交行政部审核。(3)经签批后的《员工请假申请表》必须报行政部备案。

三、休假制度(一)法定假期根据国家规定,下列节日为法定假期: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

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8、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9、颁布的其他全国性休假日。以上法定假期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放假由行政部统一安排。放假期间,享受在岗时工资。(二)婚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符合国家《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在外地结婚的,根据路途远近,可适当增加1-3天。婚假享受在岗时工

资。(三)产假正常产假90天,其他参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产假须在预产期前3个星期提出,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并提供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复印件。本校已为员工缴纳生育险的,产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及办法参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执行;未缴纳生育险的,工资由本校支付。超过产假规定的天数按事假处理。(四)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员工可享受有薪丧假3天。申请丧假须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丧假享受在岗时工资。(五)工伤假工伤假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六)年假年假按国家规定办理。(七)休假规定员工休假期间,若逢任何公众假期(如公休日、法定假期等),均不得另再享受。四、调休制度 1、行政、后勤、市场、管理人员不能在固定休息日休息的,可以申请调休,提前填写《调休申请单》,注明调休原因,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 2、咨询人员调休直接根据咨询人员值班排班表,并将值班排班表交行政部备案。临时变动的,及时通知行政部。 3、教师正常调休,需提前1天填写《调休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超过调休天数的按请假程序办理。 4、教师4次晚课可调休半天。 5、所有调休尽量安排在当月调休,不得跨月调休;当月调休不完的,下月不再享受。 6、教学岗位因工作需要当月少休的,不作为加班计算。 7、没有填写《调休申请单》擅自调休的,按事假处理。五、出勤处理 1、上班出勤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5分钟以内者,扣款5元;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5分钟,但在15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15分钟,但在30分钟以内者,扣款20元;凡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 2、教师上课出勤凡上课迟到、早退,实习讲师每次扣款5元,主力讲师每次扣款10元,金牌讲师每次扣款15元,首席讲师每次扣罚款20元,讲座专家每次扣款30元。 3、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未经批准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1)员工旷工扣除当日工资的300%;(2)连续旷工达3日,或当月累计旷工达5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0日者学校无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4、旷课上课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课。(1)教师旷课,按当次课时补助标准的2倍罚款。(2)1个月累计旷课3次,或1年累计10次,学校无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5、事假、病假事假、病假期间不享受当日工资。 6、加班(1)若因工作需要延长下班时间,并经部门主管安排加班的,到行政部备案,视为加班;其他因预定工作未完成的,需要延迟下班时间的情况,或未经部门主管同意自行加班的,均不按加班计。(2)教师类岗位早晨或晚上上课,其加班工资体现为课时补助,不另重复计算加班费。(3)市场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下午下班时间,不作为加班计算,其加班工资体现为业绩奖励。 7、满勤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请假(公休日、法定假除外)者,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满勤奖(仅限于非教学岗位已转正的员工)。六、考勤规定 1、由行政部负责考勤,次月5日前将考勤结果汇总后送财务部门核算工资。 2、全体员工上午、下午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按时打卡,不得随意打上下班卡,打上班卡后不得自行离开学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授意他人打卡,违者公开批评,并且,给予双方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第三次无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3、固定在分校上班的,在分校打卡;教学岗位两地上课的,设置多卡,在上课地打卡。 4、确实已上班但忘记打卡者,或错打卡者,须在次日到行政部(或分校主管)办理签署,并提供按时出勤证明人证明,无法提供证明人证明或逾期未办理签署的,视为旷工。一个月内忘记打卡,月累计3-5次者扣10元,6-8次者扣30元,9次以上者扣50元。 5、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因公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者,必须在2天内到行政部(或分校主管)核实签署,逾期未办理签署的,视为旷工。涂改、冒签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情节严重或1年累计3次者无条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6、如停电、打卡机出现故障等特殊情况,由行政部(或分校主管)负责现场考勤。早晚班咨询人员可用学校的座机打本人手机,并在事后两日内至行政部(或分校主管)办理签署,逾期未办理签署的,视为旷工。 7、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而无法打卡的,由行政部(或分校主管)负责统一签署。 8、员工出差填写《出差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或分校主管)凭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为出差人员进行考勤。 9、各分校主管须在次月2日前将考勤卡、《调休申请单》、《请假申请单》、《签卡证明》交行政部统计考勤。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资料:管理制度大全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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