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劳社[2007]73号
时间:2007-5-10 23:35:42 来源: 阅读次数:42
市、县(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广东省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快报表》的统计数据,200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182元,惠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480元,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市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作如下调整(快报表省、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有变动,以变动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一、 社会保险费征缴基数
(一)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征缴基数。自2007年7月起,参加我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其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征。职工工资总额低于1480元的60%,即888元的,按888元为基数计征,高于2182元的3倍,即6546元的,按6546元为基数计征。
(二) 医疗保险费征缴基数。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的征缴基数与养老保险征缴基数相同;住院基本医疗、补充医疗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基数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80元为基数计征。
(三) 生育保险费征缴基数。生育保险费的征缴基数统一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80元为基数计征。
二、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
(一) 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从2007年7月起,参加我市企业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调整,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通知和规定办理。
(二) 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统一按我市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三)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计发基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以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的,2007年7月1日起按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480元的基数计发。
惠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2
广东省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快报表
地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月)
全省 2182
广州 30
深圳 2926
珠海 1981
汕头 1580
韶关 1670
河源 1447
梅州 1316
惠州 1480
汕尾 1245
东莞 2595
中山 2079
江门 1388
佛山 2101
阳江 1276
湛江 1412
茂名 1429
肇庆 1535
清远 1691
潮州 1201
揭阳 1029
云浮 1272
制表时间:2007年4月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