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是邻居。乙出国2年,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期间,甲将该停车位出租给丙,租期1年。期满后丙表示不再续租,但仍继续使用该停车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D)
A.甲将乙的停车位占为己用,甲属于恶意、无权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届满前,甲不能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乙可以请求甲返还原物。在甲为间接占有人时,可以对甲请求让与其对丙的占有返还请求权
D.无论丙是善意或恶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对其行使占有返还请求权
2.甲将其父去世时留下的毕业纪念册赠与其父之母校,赠与合同中约定该纪念册只能用于收藏和陈列,不得转让。但该大学在接受乙的捐款时,将该纪念册馈赠给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乙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B.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无效,但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C.只有经甲同意后,乙才能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D.该大学对乙的赠与有效,乙已取得纪念册的所有权
3.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D )
A. 不能,因为石头是河流的成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从河流中分离后仍然属于国家财产
B. 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物,经有关部门许可即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C. 不能,因为即使石头是物,但长江属于国家所有,石头也属于国家财产
D. 可以,因为即使长江属于国家所有,但石头是物、无主物,依先占的习惯可以取得其所有权
4.张某遗失的名表被李某拾得。1年后,李某将该表卖给了王某。再过1年,王某将该表卖给了郑某。郑某将该表交给不知情的朱某维修,因郑某不付维修费与朱某发生争执,张某方知原委。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D)
A. 张某可请求李某返还手表
B. 张某可请求王某返还手表
C. 张某可请求郑某返还手表
D. 张某可请求朱某返还手表
5.同升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升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排列是正确的?(D )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甲
C.丙丁甲乙
D.丁乙丙甲
6.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A )
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B.乙的3万元存款得利息1000元
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
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
7.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8.方某向孙某借款1万元,孙某要求其提供担保,方某说:“我有一部手提电脑被刘某租去用了,就以它作质押吧,但租金不作质押。”孙同意,遂付款。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C )
A. 孙某实际占有电脑时质押合同才生效
B. 如刘某书面同意,则质押合同生效
C. 质押合同为诺成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D. 如质押合同生效,则孙某有权收取电脑租金
9.中州公司依法取得某块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办理报建审批手续后,开始了房屋建设并已经完成了外装修。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B)
A.中州公司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B.中州公司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C.中州公司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D.中州公司尚未进行房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10.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 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C)
A. 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 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 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 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二、多项选择题
1.甲向乙借款 5000 元,并将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质给乙。乙在出质期间将电脑无偿借给丙使用。丁因丙欠钱不还,趁丙不注意时拿走电脑并向丙声称要以其抵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BC)
A. 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B. 乙有权基于其质权请求丁返还电脑
C. 丙有权基于其占有被侵害请求丁返还电脑
D. 丁有权主张以电脑抵偿丙对自己的债务
2.关于共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D)
A.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入主张共同共有,如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
B.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C.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权利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D.对共有物的分割,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3.甲为乙的债权人,乙将其电动车出质于甲。现甲为了向丙借款,未经乙同意将电动车出质于丙,丙不知此车为乙所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CD )
A.丙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质权
B.因未经乙的同意丙不能取得质权
C.甲对电动车的毁损、灭失应向乙承担赔偿责任
D.对电动车毁损、灭失,乙可向丙索赔
4.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BC)
A. 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成立时设立
B.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C. 县级以上地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时应当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D. 县级以上地方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造册,未经登记造册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人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C)
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
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
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
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
三、名词解释
1.物权
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用益物权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3.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是与用益物权相对应的他物权,指的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的,以直接取得或者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的权利。
4.所有权
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对生产劳动的目的,对象,手段,方法和结果的支配力量,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
5.按份共有
按分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6.抵押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7.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无权处分人将其财物(动产或者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8.地役权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其一,地役权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其二,地役权是存在于他人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其三,地役权是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设立的用益物权。
四、简答题
1.简述物权法定原则
所谓物权法定原则,亦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与内容只能由法律来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
2.简答质权的特征
(1)质权的标的物只能是动产和权利,而不能是不动产。
(2)质权是以债权人占有质物为要件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出质人移交质押的财产占有为成立要件,也以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存续要件,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人民不予支持。
(注意:质押与抵押的最根本的区别是是否转移占有。质押为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而抵押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3.简述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另依我国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之。
4.简答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⑴ 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
⑵ 享有的权利不同。
⑶ 分割的不同。
⑷ 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
⑸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
⑹ 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
5.简述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1)让与人对让与之不动产无处分权。
(2)受让人取得不动产须基于有偿的法律行为。这是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交易安全基本理念的必然要求。要适用不动产的善意取得,受让人取得不动产必须是通过买卖、互易等具有交换性的行为。如果是基于非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则没有适用善意取得的空间。
(3)受让人须为善意。此处的善意我们可以理解为受让人非基于故意和重大过失,而对转让人无处分权的情形不知情。
(4)已作权利的变更登记。登记是不动产物权存在的主要表征方式,如果受让人没有及时作权利的变更登记,也没有善意取得适用的余地。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