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常工作时间
1)上下班时间无故不打卡者,按旷工处理。按日工资1.5倍处罚。
2)每月迟到三次(五分钟以上)者,处罚10元/次。
3)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处理。按日工资1.5倍处罚。
4)工作时间无故离岗超过60分钟者,按旷工处理。按日工资1.5倍
处罚。
5)早7:30不离开休息室、晚4:20前进入休息室者(午餐时间除外),罚款3—10元
二、仪容仪表
1)头发:不可漂染颜色艳丽的发色;保持头发清洁,立整。违者罚款10—30元
2)面容:保持清洁,手、指甲修剪整齐。违者罚款5元/次。
3)服装: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须干净整洁。违者罚款10元。
4)工作证:工作时间必须佩带工作证,违者罚款5元/次。
三、文明礼貌
1)工作期间与业户交谈要求使用文明用语。违者罚款10元/次。
2)禁止员工内部及与业户之间争吵、打架。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3)禁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聚在同一楼层聊天,大声喧哗。违者罚款3—10元
4)工作时间禁止喝酒,违者罚款50---100元。
四、行为规范
2)保洁分担区内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款3---10元。
3)保洁分担区清洁期间禁止乘坐电梯(特殊情况除外),违者罚款3—10元
4)工作时间睡觉者。每次罚款20元。每月累计三次者直接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
5)后大厅保洁无故脱岗者(超过15分钟)。每次罚款20元。
7)开会无故迟到者,每次罚款10元。
10)公司发放的工装、工具发现丢失、损坏的,由责任人直接按物品原值的2倍赔偿。
11)公司内发放的工作物品,仅限公司内部使用,如私带它用,一经发现,将处以20----500元罚款。
12)浪费公司水、电者,每次罚款10---100元。
13)故意破坏楼内设备、设施者,除赔偿损坏物品外,另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并扣发当月工资)
15)各楼层保洁,如发现公共设备、设施损坏不及时上报给工程部的,每次罚款5—10元。
16)工作中要注意相互配合、理解、沟通,严禁出现互相推委现象。要有违反,当事人全部处罚10----50元
17)地面、墙面、台阶、天棚、宣传画、电梯、垃圾桶、消防设施、灯具等属保洁范围内的工作,如检查发现不合格,责任人罚款3—10元。
18)每星期组织一次周保洁项目工作,如未进行,则由全体保洁集体处罚5---30元。
17)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违反执行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直接开除员工。并扣发当月工资。
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且有修订权力。此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