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
为了规范小区管理,使业主顺利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第110号令《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资共同遵守。
一、需装修物业: (小区) 幢 单元 号房。
二、装修期限:本协议装修期限共三个月,自领取钥匙之日起三个月内须装修完毕,逾期物业公司将不再提供电梯、水电、场地、出入管理等相关便利。
三、缴装修押金,领取《装修出入证》
为了保证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队遵守装修协议约定事项,按每
户1000元缴装修保证金,每户按100元收取装修垃圾费,并领取《装修出入证》,工本费5元/份。装修竣工经物业公司确认后保证金一次性返还。如违反装修协议,按协议约定数额扣除,剩余部分一次性返还。
四、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不得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
2、不得安装雨阳棚、晾衣架、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
3、不准擅自改变原来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
5、室内供排水、排污管道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需包封须包成活动的,以便日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天然气属专业公司管理,为防止天然气泄漏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天气然管道、阀表,如需改动必须报天然气公司书面同意。
7、严禁改动供暖设施,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五、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
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小区,需到安全保卫部门办理《放行条》。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乙方必须责令装修公司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当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材料的车辆,应遵守《小区车辆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楼道内,应及时自行清运,也可放在楼下指定的存放地点,由乙方负责有偿清运。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许楼下抛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的统一要求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安装。
10、装修时应认真保护好卫生间、厨房及阳台的地面,避免破坏防水层,对楼下住户造成不便。
11、装修期间,严禁在公共水电线路上接拉临时水电,施工时必须做到安全用电,出现跳闸停电时须与物业公司联系,不得私自开箱送电。
六、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造成的噪音、材料和工器具的存放、工作进度、装修时间以及对公共设施的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2、装修工程只能在本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为确保小区安全,防止闲杂人员混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将立即没收,并重新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制止违章施工行为,凡多次违章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
停水停电等措施,同时按建设部颁布的有关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严重者取消在本小区的装修资格,同时扣除装修保证金,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违章者自负。
5、装饰、装修完毕,由物业公司现场确认后,施工企业和业主应交回《出入证》,如有丢失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10元/证。
七、装饰装修责任
1、因住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住宅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2、装饰装修前发现上述问题,由乙方及时反馈到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协调相关部门解决。
八、违章装修处罚
1、装修/施工违章的处理措施包括:制止违章行为、批评教育、即时停工、限期整改、偿付违约金等。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送/消防部门等机关进行处理。
2、施工单位未向物业公司申报私自施工者、假冒他人单位和私自制造件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3、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手续后未经批准就私自进场施工者、违反装修作业时间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4、施工单位无营业资质和施工资质进行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5、不遵守物业公司装修管理规定和不听从劝阻强行施工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6、业户/施工单位不按申报审批的范围进行施工和不听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制止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并必须恢复原状。同时,物业公司有权采取停水电、责令停工和禁止在本物业区域内施工等有效措施。
7、业户装修时私自占用公共区域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3000元,造成损害的,业户与装修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8、影响建筑物结构或使用安全进行装修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造成损害的,业户与装修单位连带承担赔偿责任。
9、不按照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的技术标准进行装修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改正,情况严重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
10、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的,责令业户、装修单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
11、施工单位不遵守物业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并不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且态度恶劣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1000元。
12、施工单位或人员未经许可私自乱接水、电、气,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发现施工单位窃水、窃电则处以偿付违约金5000元以上;发现施工单位私自动用消防水的,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3、施工单位在装修施工时,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消防/环保等有关手续强行施工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2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14、施工单位唆使施工人员上门推销业务或故意违反物业公司规定和故意不配合物业管理工作规定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500元。
15、施工单位不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和物业公司申请验收、拒绝物业公司进行验收和未及时办理施工延期手续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
16、若遗失施工出入证,押金予以没收及补发每张工作证工本费为人民币10元。
17、若施工人员未将出入证佩戴在明显位置或将其借给他人使用,违者偿付违约金100元。
18、在公共区域内吸烟、摆放易燃物品、未经批准明火作业者,一经发现处以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19、施工单位未在其施工范围内按规定放置灭火器,违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1000元,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20、施工人员未经许可,私自进入其它单元或上门推销业务,违者偿付违约金100元起。
21、施工人员在本物业区域内喧哗大叫、粗言秽语、赤身露体及作出不文明行为和在本物业区域内随地大小便的,处以赔偿违约会金200—1000元。
22、施工单位和人员不爱护公共设备设施,并故意损坏和私自动用公共设备设施者,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50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3、施工人员未合理使用卫生间,并明显足装修垃圾或材料造成马桶、小便器或排污管堵塞给业主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单元装修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现违章者,由此引起的清除堵塞费用将由其施工单位和当事人负责,并偿付违约金500—3000元。
24、施工单位在非规定的、未经批准的施工时间(即加班施工时间)内进行噪声、异味施工者,处以即时停工和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25、施工单位不根据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处以偿付违约金1000—10000元并扣除装修押金。
26、业户或施工单位未及时向管理处申报广告牌并经批准而私自安装者,处以偿付违约金500—2000元。
27、其它违规事宜由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处理。
九、装修施工期间,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安全、第三者意外伤害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提出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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