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确保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参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科室及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
3、职责
1、 安全生产小组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考核。
2、 公司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3、 各科室负责人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
4、 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的考核情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4、考核方式
1、实行年终考核的办法。
2、公司安全生产小组会负责考核全过程。
5、考核标准及原则
1 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2 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6、考核奖惩
1 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小组核实后,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2凡是在年度考核检查验收中不合格的部门,取消本年度该科室负责人、个人评先树优的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