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新入院的病员详细介绍医院的制度和情况,耐心听取和了解病员的思想和要求,鼓励病员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2、住院病历、入院记录应于次日上级医师查房前完成,最迟应于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危急患者的病历应及时完成,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注明抢救完成时间和补记时间,详细记录患者初始生命状态、抢救过程和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等有关资料。
3、住院病历应当使用蓝、黑墨水书写,需复写的资料可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书写。
4、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的规定要求。
5、对疑难病例要请有关医生会诊,由于技术水平和设备不能诊治的,要向上一级医院联系转院。
6、对入院病人,应做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掌握医疗原则,严格执行医疗常规,做到因病施治、科学用药、合理检查,不增加病人不合理的经济负担。
7、指导、协助护理、勤什做好日常工作。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