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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与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已报正式)
2025-10-06 11:48:28 责编:小OO
文档
光信·国信嘉园13#~17#楼工程

火灾与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审   批:              

审   核:              

编   制:             

林州建总光信·国信嘉园项目部

2012年12月

目  录

一、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编制依据    1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1

4.1组织机构    1

4.2职责    2

五、预防与预警    2

5.1危险源监控及预防    2

5.2预警行动    3

5.3信息报告程序    3

六、应急响应    4

6.1响应分级    4

6.2响应程序    4

6.3处置措施    4

6.4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5

6.5应急心理辅导    5

6.6应急结束与恢复    5

七、保障措施    6

7.1常用物资装备    6

7.2社会应急资源    6

八、发布与实施    6

火灾与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预防或减少潜在安全事故,有效避免各类事故给项目带来损失,使项目在面对重大突发事故危险时,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等重特大事故的紧急情况,能迅速反应、快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妥善处理,正确救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尽快消除事故影响,确保各项工作能正常有序开展,现根据本项目特点针对火灾与爆炸事故编制本事故应急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光信·国信嘉园项目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火灾与爆炸事故或紧急情况的预防与应急处理;也适用于火灾与爆炸事故相关的突发性自然灾害等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和紧急救援。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令第373 号)

1.3.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3.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3.9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1.3.10《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1动火作业(电焊、气焊)、压力容器(乙炔、氧气瓶)在施工中频繁使用,且均属于高危作业、高危物品,违章作业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影响非常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各项控制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2.2火灾和爆炸事故主要危险源:

动火作业:电焊、气割   

危险化学品:油漆、硅烷、汽油、柴油等

压力容器:气瓶、空压机

用电火灾:用电短路或用电负载过大发热引起火灾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利用现场资源自救、互救;实行优先切断火源,控制火灾蔓延的原则;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1)应急救援办公室

组  长:杨瑞斌   

副组长:高培义  

组  员:辛苏武  米云路  王晓峰  周爱斌    刘剑

 (2)现场应急指挥部

组  长:高培义

副组长:辛苏武

组  员: 米云路  王晓峰  周爱斌  

4.2职责

   (1)应急救援办公室是分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机构,应急救援领导组的办事机构,职责如下:负责组织项目部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负责分公司、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负责项目部应急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负责应急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负责应急管理费用预算。负责应急救援领导组具体工作和应急值班。

   (2)现场应急指挥部的职责: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工作。负责整合和调配现场应急资源。按照应急救援领导组指令,负责现场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现场应急工作总结。

   (3)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在项目部应急预案启动后,服从应急救援办公室和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调度,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a.指挥联络组:负责事故监查与评估,做出正确判断,执行、传达救援命令,组织、指挥现场应急队伍实施救援行动;负责落实现场重大风险因素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信息通报和联络,确保信息畅通,发布准确,反馈迅速;负责现场事故上报工作; 

    b.现场救援组:组织实施疏散排险,清障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

c.技术信息组:由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采集、汇总和分析紧急事故(事件)实时相关信息,组织专家进行综合分析对策,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提出应对工作方案。

    d.警戒保卫组:发生事故后迅速与指挥联络组沟通、报告,了解告知事故发生原因及其他情况。负责危险区域的警戒和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e.安全疏散组:负责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和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

    f.医疗救治组:负责现场伤员的搜救和紧急处理,并护送伤员到医疗抢救点或附近医院救治。

    g.调查取证组:由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事故有关人员、目击证人和实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h.后勤保障组: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和器材、设备的供应,组织协调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

    j.善后处理组:由项目部项目负责人进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及预防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确认和备案工作。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排查统计,分析评价后整理归档。依据评价结果,找出本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对重大危险源制订针对性的管理方案,管理方案制定后,立即下发到各职能部门和施工队,做到层层落实,保证所有的危险源都有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定人、定时、定期监控整改,一般危险源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监控,督促整改。

5.1.1火灾与爆炸事故的预防

a加强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b办公室、职工宿舍、饭堂、施工现场设备、材料堆放场所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c按规定设置乙炔和氧气瓶的库房,气瓶储室通风要良好,在库房门口张挂醒目的防火警示标示,配备充足有效的灭火器材。

d乙炔和氧气的使用和存放要符合有关规定。

e在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先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做足防火安全措施,方可动火作业,动火时要设专人值班,随时观察动火情况。

f严禁对盛装过可燃气体的容器进行焊割。

g焊割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焊工证后,方可上岗,在作业时应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h危险化学物品须存放在通风阴凉点,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存放;危险品存放点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i火灾与爆破危险环境内须按规范配备足量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显眼位置。

j现场设置安全通道和消防水池,消防通道不得堵塞,水池水满,消防泵可随时开机使用。

k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保证设备设施可正常使用。

l职工宿舍不准乱接乱拉电线,不准在电线上凉挂衣物,不准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电炉、气化炉具,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烧香拜神,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5.2预警行动

项目部要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降低损失目的。

5.3信息报告程序

5.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或事故单位负责人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四)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七)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5.3.2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5.3.3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六、应急响应

6.1响应分级

按安全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级。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事故单位应启动本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6.1.1 Ⅰ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②大面积基坑坍塌、脚手架坍塌等较大影响事件;

③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事故。

6.1.2 Ⅱ级应急响应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10人重伤事故。

②发生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

③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安全事故。

6.1.3 发生Ⅲ级(3人以下重伤、其他安全事故)应急响应的安全事故,由事故单位按其制订的应急预案启动。

6.2响应程序

6.2.1立即报警施工现场接到发生火灾信息时,在确定火灾类型和大概情况后,立即报告防火指挥系统,防火领导小组要迅速报119火警电话,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6.2.2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立即组织施工现场义务消防员和职工进行扑救灭火,按照先控制后救火,救人重于救火,先重点后一般的灭火原则,要先切电源,接通消防水泵,组织抢救伤员,隔离火灾危险源和重点物资,充分利用项目中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灭火。在火灾被始阶段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进行火灾扑救,根据情况确定疏散、逃生通道、指挥撤离,并维持秩序、清点认输,根据伤员情况确定急救措施,并协助专业医护人员进行救护,做好现场保护工作,设立警示牌,防止二次火险。

6.2.3为了确保人员尽快疏散、撤离,减少人员的伤亡。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绘制疏散通道,发生火灾等事故,人员可按图示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

6.3处置措施

火灾与爆炸事故发生时,相关人员应迅速采取自救、互救措施;

    当事人:当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与爆炸事故时,现场当事人及附近人员应及时逃到安全地带,同时高声进行呼救。

目击者:第一时间进行高声呼救,并在安全状态下进行救援,同时拨打或要求其它人员拨打应急电话,报告事故情况,寻求应急救援。

6.3.1发生火灾和爆炸,首先是迅速扑灭火源和报警,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对伤者进行救治。

6.3.2火灾发生初期是扑救的最佳时机,发生火灾部位的人员要及时把握好这一时机,尽快把火扑灭。

6.3.3在扑救火灾的同时拨时“119”电话报警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

6.3.4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指挥员工撤离火场附近的可燃物,避免火灾区域扩大。

6.3.5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区域进行保护。

6.3.6及时指挥、引导员工按预定的线路、方向疏散、撤离事故区域。

6.3.7发生员工伤亡,要马上进行施救,将伤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打“120”电话求救。

6.4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6.4.1当发生火灾或爆炸的初始阶段,无法判定其程度,应先组织附近人员疏散至安全区域,不可盲目组织施救,避免在施救和疏散过程中造成对人员的二次伤害事故;

6.4.2事故发生后,现场保卫组必须要做好警戒工作,凡是事故所影响的范围均要有专人看护,除了经允许的救援人员能进出外,所有非经允许的闲杂人员均不得靠近或进入;

6.4.3组织救援时,要采取以人为本的方针,要不惜一切代价先救人;要注意动作幅度不能太大,避免伤及受害者的身体;在救援被重物压住的人员时,采取一次成功的办法,避免在搬运过程中重物断裂、或绑捆不牢滑落等情形造成二次伤害的发生;受伤人员身体内如穿有钢筋等异物,救援人员不能擅自拨出,要在医生指导下处理,避免擅自处理引起大出血等导致二次伤害的发生;

6.4.4要对抢救出来的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治,并且要根据不同的受伤情况采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救护,避免由于方法不正确或拖延时间造成受伤人员的二次伤害。

6.5应急心理辅导

6.5.1在事故发生时,现场管理人员要不停的高声喊话,快速向安全区域集中人员,避免施工人员在慌乱中乱窜乱跑,劝其集中后能平静的等待救援; 

6.5.2在事故稳定后,对现场人员往外疏散时,管理人员要先对被疏散人员进行心理上的安慰,向被困者说明救援工作马上开始,要求其安静下来等待救援,避免其在慌乱中大喊大叫或用力挣扎,造成体力的消耗或加重自己的伤势;

6.5.3如果爆炸被埋、压人员短时间内无法救出,对被埋、压者进行心理安慰,使其心情平静,便于救援者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进行救援。

6.5.4对在事故中造成身体致残人员做好心理抚慰工作,使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以便其有良好的心态接受医生的治疗;

6.5.5对有亲友在项目伤亡的人员,要调动其工作,由公司安排在其它项目工作或劝其休息一段时间,避免其在同一项目上工作有心理阴影,从而情绪低落引发意外事故。

6.6应急结束与恢复

当事故已得到控制,不再扩大发展,伤员已得到相应的救护,现场险情已排除,现场经检测没有危险,现场救援工作视为结束,此时可以由指挥部发布指令,解除紧急状态,并通知相关单位或周边社区,事故危险已解除。

项目部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写出事故报告,拟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应急结束后,经批准,项目部应组织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生产,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项目部应根据潜在事故性质和后果分析,配备应急救援中所需的物资器材、救援机械和设备、交通工具、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根据建筑工程事故类别、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应急救援物资在施工现场配备,并应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协调好社会资源,以保证应急状态时的调用和扩大应急之需。

7.1常用物资装备

a灭火器配置:干粉灭火器10瓶,1211灭火器若干。

b救护物资:水泥、黄砂、石灰、编制袋、铁丝数量充足。

c急救物品:急救药箱、口罩、外伤救护用品

d急救车辆:报120急救车。

7.2社会应急资源

挖掘机、装载机、起重机、切割器具、顶升机具、发电设备等。社会资源单位联系电话:(项目确认应急资源联系电话:如119等)

八、发布与实施

本专项预案,作为《光信-国信嘉园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使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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