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溆浦县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水电工劳务施工队(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中的劳务工程承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溆浦县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工程。
二、工程地址:溆浦县卢峰镇散水塘村
三、建筑规模:建筑面积为5667M3。(详见设计图)
第二条 劳务承包施工范围
1)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中属于水电工应当完成全部水电安装工作(含灯具、弱电安装)。并义务完成工地上的临时用电用水的接线接管和维修线路水管工作。(除消防水电外)
2)承包方式:劳务承包,即单包工。
3)承包工价:32元/m2,建筑面积按竣工验收时业主方计算面积为准。(包括弱电、防雷)。
第三条 施工工期
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工程质量等级:按国家竣工验收标准中的质量合格工程。
2、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属于乙方施工达不到规范要求或者设计要求的,乙方必须负责返工至合格,其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发现施工设计图给有疑问或者图纸有错误需要修改,应及时向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经甲方和监理方技术人员报准业主方或设计方处理,不得自作主张擅自处理,待甲方文字通知或者设计变更下达后方可按变更通知为准施工。
第五条 工程款项支付方式
1、按工程量实际完成进度支付乙方工程款项。原则上按业主方向甲方每付一次工程款项,甲方将及时向乙方付一次工程款。
2、甲方向乙方每次支付工资额为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70%。
3、各工种分别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85%,竣工验收合格后,其工程余额只付全部工程总款的95%,其余额5%作为质量保修金,水电工保修期为两年,待保修期后全部付清。保修期内需要返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规定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如果乙方未能完成,甲方按市面双倍价格另请施工队完成,该费用从乙方保质金中扣除。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优做到建筑材料及时运到工地。
、建筑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要
、为乙方施工人员购买工伤保险。
、安排技术人员指导,协调各工种的施工流程。
、为离家较远的民工提供临时住宅。
二、乙方责任:1、领会和熟悉施工图纸,做到按图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人员的检查和指导,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如因为施工质量问题而停工,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除甲方为乙方购买工伤险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各工种之间的施工必须做到配合,互相协调。
、乙方各工种必须自带(备)施工工具。
、做到文明施工,节约材料,不浪费、不乱丢、不乱放、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堆放时整齐有序,机械设备下班后及时清理干净,电器设备下班后及时关掉电闸 。及时清理施工工作面,及时清除每层楼建筑垃圾。做到施工场地、施工工作面清洁干净卫生。
、遵守工地纪律,不得打架,不得偷窃工地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和他人钱物。不得在施工场地上任意大便。不得在工地上聚众嫖娼。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如果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任务和义务时,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 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允许双方另行协商增加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清乙方全部工程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水电施工队代表:
2014年6月 日 年6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