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方案
为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现代教育理论和思想指导下,吸收高等教育改革的最新成果,进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试验,落实“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广告专业专科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保证集中实践环节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教学大纲。
广告专业专科(营销与传播方向)集中实践环节主要包括社会调查和毕业作业两部分。
一、社会调查
(一) 目的和要求
1.社会调查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广告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社会调查必须在学生学习广告专业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60%以上的基础上进行。
2.社会调查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广告的了解,让学生接受广告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使他们具有运用广告理论和广告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通过社会调查,可以增加学生对社会实践的了解,并为撰写毕业作业打下基础。
3.社会调查的成绩考核以学生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依据。参加广告公司实习、对当地广告业,或集中对已经出现的平面、电子广告考察等活动的学生应完成调查报告,完整的调查报告包括:社会调查题目、参加时间、地点、方式、内容、过程、发现的问题、结论、效果和体会等。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4.社会调查的时间为3周,3学分。但不得免修。
(二)选题和形式
1.社会调查的选题应限定在本专业实践范围内。根据广告专业的特点,结合毕业作业的选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供一些参考性选题。
2.社会调查可采取广告公司实习、对当地广告业,或集中对已经出现的平面、电子广告类考察等形式。
(三)指导教师
1.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应具有广告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2.社会调查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确定选题,对学生实践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实践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针对学生社会实践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
3.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超过30人,兼职教师不超过20人。
(四)成绩评定
1.指导教师以学生参加社会调查活动的情况、效果、撰写文字材料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水平,在社会调查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调查单位的反馈意见等作为初评成绩的依据。
2.社会调查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成绩评定可按如下权重评判:调查内容选题(占10分)、观点是否正确和明确(占3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35分)、逻辑是否严密以及结构是否严谨(占10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晓白(占10分)。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3.凡字数不足、内容不全、未参加社会调查活动、未能达到必需的社会调查活动课时、未提交反映社会调查成果的文字材料、抄袭造假者,按不合格处理。
4.凡社会实践成绩未达60分或要求重做者,可根据教学实践安排计划,在学籍有效期内进行。
5.社会调查的实施细则由本校广告专业毕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
二、毕业作业
(一)目的和要求
1.毕业作业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开放教育试点广告专业的集中实践环节之一。毕业作业的时间为5周,5学分。
2.毕业作业旨在检验学生所学知识和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通过毕业作业,进一步培养学生的专业研究素养,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素质。
3.凡修完广告专业必修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全部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经申请可参加毕业作业实践。毕业作业为广告专业学生必修环节,不得免修。
4.毕业作业应做到观点明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结构完整,逻辑严谨,语言通顺。如果是新的广告作品,应从策划、创意、表现(包括文案)、营销策略等,综合考虑并作出评定。
5.毕业作业的形式应为学术论文或广告作品。学术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不超过8000字。具体广告作品,应综合评定,视作品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酌情考虑。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及文学作品等各类非学术的文章不能作为毕业作业提出。
(二)选题和形式
1.毕业作业的选题应当在广告专业范围之内,并符合广告专业的特点。毕业作业选题分为规定性命题和自选命题两种。选题需要结合我国广告实践,提倡选择应用性较强的课题,特别鼓励结合当前广告实践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特别鼓励能够自行策划、创意并制作新的广告作品。
2.一个选题在被选用两届后,一般不再作为选题推荐。
3.毕业作业应由学生本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确实需要多人合作完成的综合性试题,必须明确分工,保证各自完成所分担的部分,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4.毕业作业主要内容包括: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所引用的中外文参考文献资料,必须注明引用教材(或著作、期刊等)的书名(或著作、期刊名)、作者、出版单位、时间(引用期刊的还必须注明文章名)。引用其他参考资料也应注明资料来源。广告作品应有规范的策划书、创意书,广播、影视广告作品要有脚本、录音、光盘。
5.毕业作业要统一格式,统一封面,统一使用A4纸进行文字打印及装订。
(三)指导教师
1.广告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认真的工作态度、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熟悉电大工作情况;应具有广告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3年以上相应专业教学经历或实际工作经历。
2.广告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根据教学实践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进行指导,解决写作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学生制订写作计划,检查写作提纲,审阅学生写作初稿,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书目和资料并指导阅读;对每位学生毕业作业进行分阶段指导,一般不少于6小时,每次指导需进行较详细记录;检查学生完成协作工作情况,鉴别并制止抄袭、剽窃等造假行为。
(四)成绩评定
1.广告毕业作业的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毕业作业全过程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以百分制给出初评成绩。各地电大指导教师对学生在选题是否合适(占25分)、观点是否明确和正确(占25分)、材料是否丰富和翔实(占25分)、逻辑是否严密和结构是否严谨(占15分)、语言文字是否流畅和优美(占10分)等五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广告作品的评分选题(占15分)外,策划、创意(各占25分),表现包括文案(占35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给出具体分数。90分(含90分)以上者为优秀,80-90分(含80分)为良好,70-80分(含70分)为中等,60-70分(含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2.每名教师指导的同一届各类各层次学生总数:专职教师不多于15人,兼职教师不多于10人。专职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30人,兼职(或业余)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各类学生数一般不超过20人。
3.广告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是否参加答辩由本校毕业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报电大备案。学生毕业作业最后成绩的评定,由学校广告专业毕业指导委员会负责。
4.电大对广告专业专科毕业作业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