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触电伤害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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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
预防触电伤害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有效的预防和控制重大触电伤害风险因素,减少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使用于山西常村矿项目部所属项目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三、职责:
1、由项目部负责编制本项目的《重大风险因素清单》和《预防触电伤害管理办法》,报处安监科;
2、由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制定、更改、补充调整本办法,配合机电管理人员针对项目部风险因素的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3、项目部安全员及机电负责人对项目内重大触电风险因素进行控制。
四、目标:
不发生重伤(含)以上触电事故。
五、指标:
控制包括机械伤害在内的各类轻伤事故不超过1%。
六、控制措施:
1、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
2、从事电工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施工单位所编写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中的有关规定。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商及技术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6、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面施工,高、低压下面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
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的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之间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米。
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有工作接地线,由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9、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箱或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米以上时,其保护零显影作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器。
11、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并联接零,严禁串联接零。
1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内高度在20米级以上的教授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吊、滑模平台等设施,均应按规定装设防雷保护装置。
13、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14、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
15、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应不大于0.6米,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与50mm,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
16、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17、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极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
18、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
19、配电箱、开关向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合同到,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20、配电箱、开关箱中的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从箱顶、箱侧、箱后或箱门处进出线。
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或成束并作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
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21、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22、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方法。
23、配电箱应按临电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和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或空气短路器。
七、相关记录:
1、问题整改通知单;
2、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
3、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不符合项统计表;
4、伤亡事故月基础资料;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