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中心城市提升公交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 龙政办〔2010〕305号 |
| 新罗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最基本的城市公用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根据、省《关于印发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2010]3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交服务,经市同意,现将《龙岩中心城市提升公交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龙岩市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龙岩中心城市提升公交服务实施方案 (2010年11月19日)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最基本的城市公用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益事业。按照、省《关于印发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2010]3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努力做到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优先保证,事关民生利益的问题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保障机制优先构建。抓紧落实与人民群众生活最密切的公交服务,着重从车辆新增和更新,加快公交场站建设,延伸线路、新开线路、优化加密公交运行网络,延长运行时间,增加班次等方面入手,做到所有人群居住的小区、医院、学校等地方的市民步行10—15分钟就能坐上公交车,努力提升公交服务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 工作目标:按照《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105号)及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2011年省为民办实事工程城市公交任务分解表》(闽运管道客笺[2010]172号)要求,2010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车75辆;2011年新增和更新公交车60辆。 资金安排:2010年购置8—9米长空调公交车25台、7.6米长中巴型城市公交空调车50台,购车资金合计2375万元,已列入2010年度市级财政预算,部分车辆已交付使用。2011年购置8—9米长空调公交车60台,购车资金2700万元(45万元/台×60台),其中市级财政预算安排21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600万元(按10万元/台补助)。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二)调整优化、新开公交线路 工作目标: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2010年下半年新增公交线路2条;2011年计划新开线路5条,调整优化公交线路10条,延长公交线路服务时间15条。 资金安排:对2010年、2011年新开公交线路,由市级财政按年度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三)公交场站建设 工作目标:针对公交场站和首末站建设滞后的情况,2010、2011年重点加快推进闽西交易城、森宝等公交综合场站和曹溪公交综合场站扩建,以及莲东小区、红坊、青草盂、铁山外洋、特钢厂、龙洲工业园区、东肖镇等处公交首末站建设。2010、2011年分别建设一批(50组)公交不锈钢站亭。 资金安排:公交场站建设由市级财政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建设资金。公交不锈钢站亭建设按照市级财政补贴一半、企业自筹一半筹集,其中2010年、2011年市级财政各安排225万元。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四)完善GPS智能调度系统 工作目标:2011年内对所有公交车辆安装客流调查系统和建设3G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 资金安排:完善GPS智能调度系统及建设3G视频远程实时监控管理系统资金框算756万元(21000元/台×2011年拥有量360台),由市级财政补助50%,即2011年、2012年各安排190万元。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五)设置大型自动洗车设施 工作目标:为确保创建全国园林卫生城市考评工作顺利开展,针对市区公交运行班次多,卫生保洁不易特点,拟在曹溪停车场、隔后公用车站、新建的森宝公交场站和闽西交易城公交首末站等四处安装大型自动洗车设施。 资金安排:每台设备30万元,预计总投资120万元,由企业自筹解决。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六)公交车免收空调费补贴 工作目标:继续执行公交车辆免收空调费用。预计至2011年底中心城市共计公交空调车296台。 资金安排:按每部补6000元计算,2011年补贴178万元,由市级财政按规定列入预算安排。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七)免费乘坐公交车群体补贴 工作目标:根据市《龙岩中心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龙政综[2010]105号)文件要求,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群体扩大到全省范围。 资金安排:免费群体乘车的补贴由2010年260万增加到300万元(增补的原因是车辆增多,免费群体已扩大到全省范围),免费乘车补贴市、区财政各补贴50%。 责任单位:市公交公司 三、保障措施 市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建设局、国资委、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规划局、物价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交公司等为成员单位组成的龙岩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领导机构,定期研究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切实监督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市建设、交通部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指导、督促中心城市提升公交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并积极做好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市财政部门要为中心城市公交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市发改、交警、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工作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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