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制定本作业指导书是使焊接作业符合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规定了焊接技术要求、焊接质量的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焊接质量要求。
3.焊接技术要求
3.1液压缸产品零件应符合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要求。
3.2液压缸材料和焊接材料
3.2.1液压缸材料的牌号符合图样或技术文件要求。
3.2.2焊接材料(焊条、焊丝、气体等)进厂时应按有关标准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3.2.3无牌号无合格证书的焊接材料必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3.3焊接作业环境的质量要求
3.3.1焊接场所应有防风、防雨等措施。
3.3.2每个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焊丝头、焊条头不得随意乱扔,随时装入回收桶内。
3.4焊接作业准备
3.4.1所有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件,并经报检后方可使用。
3.4.2液压缸焊接零件须检验合格后,方可核对组装。
3.4.3核对组装焊接零件的焊缝坡口形式与尺寸及焊缝间隙量应符合GB/T985的有关规定。
3.4.4装对缸头与缸筒、杆头与杆体时,两个焊边的相互位置偏移量t小于或等于厚度的10%,且最大不大于3毫米。见附图1
3.4.5焊装前须将距焊缝边缘表面不小于20㎜范围铁锈、油污、油漆、尘土等污染物和潮湿处清除干净。
3.4.6凡要求焊前预热,焊后热处理的液压缸应按工艺文件执行。
3.5焊接要求
3.5.1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后才能担任焊接工作。
3.5.2焊接工作应在装对检查合格后进行。
3.5.3装对时的定位焊采用的焊接材料和焊接规范以及对焊工的要求,应与正式焊接时相同。
3.5.4首次采用的新钢种、新焊条和焊丝的焊接工艺,必须在正式施焊前做出工艺试验,评定合格后方能施焊。
3.5.5禁止在非焊缝区引弧,也不得在焊缝端部引弧。
3.5.6在露天焊接时,如遇下雨、下雪、大雾及大风等情况,如未加保护措施,不得进行焊接。
3.5.7对于缸头和缸筒体的对接焊、圆形管接头座和缸筒的角焊,焊前预热150℃-200℃,焊后加热150℃-200℃,并用石棉保温缓冷至室温。
3.5.8对于较大的四方形油口和缸筒的角焊,焊前预热150℃-200℃外,焊接后整体进行去应力处理。
3.5.9焊接作业应按GB9448的有关规定执行。
3.6焊后要求
3.6.1焊后必须对焊缝质量进行检验。
3.6.2应逐件进行几何形状及尺寸及焊缝外部缺陷检验。
3.6.2.1用通用量具或样板检查焊缝几何形状与尺寸。
3.6.2.2用肉眼或低倍放大镜等方法检查焊缝隙外部缺陷。
3.6.2.3焊缝表面缺陷及形状偏差应符合规定。见表1
3.6.3用超声波探伤检查焊缝内部缺陷(注:有条件进行超声波检测的焊缝)
3.6.4根据公司生产液压缸的材质以及使用的实际情况,焊缝内部缺陷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作压力<16MPa液压缸采用抽样探伤,抽样探伤比例不少于每批次总量的10%,最低不少于1根;工作压力16MPa≤P<25 MPa液压缸全数量探伤,探伤应符合GB11345中AIII的规定;当工作压力P≥25MPa时液压缸采用全数量探伤,探伤应符合GB11345中AII的规定。
3.6.5评定不合格的焊缝,须经质量检验部门同意后方可返修,返修前必须将影响返修焊缝质量的焊接缺陷彻底清除,同一焊缝最多返修次数不得多于二次。
4.焊接的质量要求
4.1目标
A无损探伤一次合格率≥98%
B焊接质量优良率≥98%
C试压焊口不漏
4.2外观检查。焊工自检率100%,自检后填写自检记录组长复检;复检25~100%,专检5~50%,焊接完毕应及时清理焊缝表面熔渣、飞溅,焊口要求焊波平整,焊缝宽窄均匀,收弧无弧坑,接头无突起,两侧不咬边,自检后打上标记并填好自检记录。抽检不合格时,应及时进行补修,并及时进行双倍检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