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是泌阳县职业中等技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形式,是我校“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践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主要是指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在校学生到企业生产服务第一线参加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二条 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须经过所在专业对口的原则审定同意后办理完审批手续,由学校招生就业培训处统一安排方可离校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各专业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学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
二、细则
第一条 组织领导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工作,由学校主管教学校长总负责,并组成由就业办、教务处、各专业部等组成的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领导(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生所在各专业部和企业共同承担。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校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领导)小组。
(二)主要职责
1.研究确立校企合作的方式和步骤,领导并组织校企合作的实施,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相关机制,负责宣传及总结。
2.制定和修改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审核与管理校企合作协议、参与和监督校企合作工作。
3.指导专业开展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搞好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和考评机制,开展校企合作项目的调研和洽谈,签订合作协议,组织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聘请企业技术人员到学校做兼职教师或实训指导教师。
第二条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安排
1.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进程,一般第五学期开始安排。
2.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内容要求:专业对口、分项目实训,具备专业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条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1.安排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学生由所在专业部和实习单位共同管理。各专业部和实习单位在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期间,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2.要建立健全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体系。在学校校企合作、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运行机制建设小组小组领导下电子技术应用专业部成立工作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工作,确保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3.建立学校、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合作单位和学生之间的信息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沟通联系。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前,各专业部、实习单位和学生本人应当明确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 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一)各专业部职责
1.各专业部应当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加强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明确对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期间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认真进行考核。协调有关部门和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保证实习安全、有序开展。
2.各专业部在安排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时,要与实习单位共同制订专业实施方案,开展专业教学和职业技能训练;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帮助学生总结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成果,做好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3.各专业部要主动加强与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联系,要建立专业指导教师联系学生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学生的工学状态,解决工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指导好学生的工学活动。
4.各专业部要与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所在单位协商,允许工期间学生集中一段时间返校或在工学单位,完成相关课程的学习。
(二)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实习学生职责
1.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是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学生都必须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按时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活动。对于集中安排的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不能获得相应课程的学习成绩。
2.对于正常安排的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到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期未满,不得擅离或调换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单位。
4.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生在单位应遵守单位纪律,尊重企业指导老师,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工作,遵守所在单位的保密制度。若遇到问题,应及时与指导老师或系联系,由专业部与单位协商解决。
5.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主动与学校、专业指导老师、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单位指导老师保持紧密联系,完成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任务。
(三)指导老师职责
指导教师由二部分人员组成:一是系根据学生的专业情况指定本专业相应具有丰富教学和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作为指导教师;二是由单位指定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是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学习指导者,又是工作的组织者。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1.熟悉专业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动员大会,做好学生参加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将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生送到企业,并保持与学生的联系。
2.学校指导老师要加强与单位的联系,积极配合单位开展工作,及时解决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中的问题,争取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搞好单位与学校的关系。
3.指导教师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总结等;
4.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
企业指导教师职责:
1.企业指导教师应具备一定专业水平和实践经验。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最多不超过10人。
2.指导教师要按要求指导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检查工作进度和质量。在业务指导中应注意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创新精神,并详细作好指导记录。
3.指导教师在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结束后要指导学生撰写总结材料,保证学生的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的学习质量。
4.在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即将结束时,代表单位做好对实习生的鉴定与成绩评定工作。
第五条 成绩考核与评价
(一)考核原则
学生在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校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的工作过程控制、指导和考核,实行以企业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双方共同填写“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工作鉴定表”。
(二)成绩考核评定
1.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一次做单独一门课程成绩。考核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二是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
2.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外实训基地及顶岗实习学习在统一指导教师指导下,可以在同一单位的同一岗位进行,也可以在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进行,企业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岗位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对学生的表现、工作质量做出客观评价。
3.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要写出工作报告,学校指导老师要对学生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阅、结合日常检查中学生的表现,评定成绩。
第六条 其它
实习经费的使用,学生工作企业是否支付学生报酬、学生的的食宿等由双方商量确定。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