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丰顺县教育局
乙方:
为使我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丰顺县教育局与各单位特签订此责任书:
1、申报人的资历、年限符合文件要求;
2、申报人担任的学科、任课及班主任情况是真实的;
3、申报人的单位领导职务不得隐瞒;
4、申报人学历、资格证、聘任证原件、复印件均真实有效;
5 、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材料,业绩证明均真实无误;
6、申报人提供的的论文、论著原件、复印件均真实有效。
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丰顺县教育局将对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追究责任,并按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以上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丰顺县教育局(盖章) 乙方: 单位经办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二0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