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亭二小法律顾问------黄德尧
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法律知识。小学生应当了解法律常识,应当具备自我防范能力及一定的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的问题。
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
(一)优秀是一种习惯。
这句话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说的。如果说优秀是一种习惯,那么懒惰也是一种习惯。人出生的时候,除了脾气会因为天性而有所不同,其他的东西基本都是后天形成的,是家庭影响和教育的结果。所以,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日积月累养成的习惯。我们有的人形成了很好的习惯,有的人形成了很坏的习惯。所以我们从现在起就要把优秀变成一种习惯,使我们的优秀行为习以为常,变成我们的第二天性。让我们习惯性地去创造性思考,习惯性地去认真做事情,习惯性地对别人友好,习惯性地欣赏大自然。
注解:要会“装”,要持续的、不间断的“装”,装久了就成了真的了,就成了习惯了,比如准时到会,每次都按时到会,你装装看,你装30年看看,装的时间长了就形成了习惯
因此我们每一小学生要养成各种优秀的习惯,这样会受益一生的。我们要把自觉守法培养成自己的优秀习惯之一,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它法律法规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和我们学校、班级的各项纪律做起。
(二)、青少年学生常见的不良行为。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心思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爱占小便宜,喜欢小偷小摸;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三)、青少年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报载,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在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中已达到70%,占同期25岁以下青少年犯总数的15%左右。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现象则日趋严重,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很多,他们小则偷偷摸摸、打架斗殴、敲诈勒索、骚扰四邻,大则抢劫、盗窃、流氓、危害社会。通过近几年来办理的案件来看以下几种违法犯罪最为常见:
1、偷窃扒拿等盗窃行为表现得十分普遍。
或从自己家中偷钱偷物,或偷别人钱物等。城内某中学一名初一学生,从几岁开始经常在家中偷父母的钱,父母发现后没有引起重视,放松了对子女的教育,后又发展到亲戚家中偷,少则十几元,多则几十元,偷来的钱大部分用于打游戏、上网吧。去年五月份,一次性从亲戚家中偷得现金1500元,买照相机,请同学吃饭,到新华路红茶坊吃套餐,一个下午花掉800元。这样的现象在中学有,在小学也有,有男生女生,他们抽烟、喝酒、打游戏机、上网吧、吃零食,家长给的零用钱满足不了,就去偷,偷少了不够花,就去偷大的。如2009年5月,我们去办理一起盗窃案件,发现城内某一高中一名男生,17岁,自带一把螺丝刀,在城内某厂自车棚乘无人之机撬一辆“永久”牌自行车的锁,准备骑出厂区,被当场抓获。在审查中发现该学生自九九年来先后在城内盗窃自行车6辆。另外还发现该学生伙同其他同学,在城内的一些工厂、企业偷铜、铁等物品。在办理案件中还发现有的同学还和社会青年混在一起,偷窃摩托车、自行车。去年8月,在办理城内一起偷窃案件时,发现城内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在商店购买学习用品时,乘营业员不备,从钱盒子中偷现金300元。还有的小学生偷未锁的自行车到废品收购站卖,被抓获。
2、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尤为突出。
青少年学生,特别是初、高中学生拉帮结派结伙斗殴现象。无论是在校园,还是在社会上都时有发生,而且不计后果。近年来,全县青少年学生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害案件经常不断。去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一所中学因学生打架斗殴造成一人死亡。今年二月份我市某中学的初二学生邀请部分同学以及社会上的几名青年将与自己同校一名跟自己不和的同校殴打至伤,花去医药费二千余元。后来派出所责令由打人的学生家长进行赔偿。还有已此城内某一所中学男学会上因与另一名在校学生打架,双方没有胜负,两人又不敢在校园打架,约好到没有人的地方打架,结果两败俱伤,双方家长到派出所报案。凡此种种举不胜举,事例很多。
3、敲诈勒索、强拿硬要等违法犯罪行为有增无减。特别是在中小学学生中表现比较突出。年龄大的敲诈年龄小的钱,高年级学生敲诈低年级学生的钱,男生敲诈女生,毕业生敲诈在校生,事例很多。去年十月份某校一名学生家长来向反映:经常有大年龄的学生教他的儿子从家中带钱给他们买香烟,不然就打他儿子。我们随即进行了调查走访,发现果有此事,发现该学生进入初中部学习以来,经常敲诈年龄小的学生达到10余次,现金100余元。
(四)青少年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
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二、自觉抵制不良行为
(一)、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交往对同学们的成长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现在社会上有些人,他们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等等,还利用同学们好奇心强、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薄弱等特点,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等方式,使少数抵抗力薄弱的学生误入歧途。
(二)、是尽量避免涉及成人误乐场所,避开不良环境的影响。现在的成人娱乐场院所如歌舞厅、酒吧、迪吧、网吧特别多,由于那里人员成分复杂和流动性大,许多违法犯罪人员混迹其中,寻衅滋事,你们在这样的场所很容易受腐蚀。
(三)、做网络游戏的主人。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儿童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四)、珍爱生命、远离毒品。“6 26”国际禁毒日临近,去年的主题时:青少年与合成毒品,今年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当前毒品滥用现状令人担忧,尤其令人不安的是,毒品危害的最主要人群是青少年。目前毒品滥用低龄化现象越来越明显,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已近一半。
青少年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富强,中华民族的复兴,希望都寄托在你们身上。但是,由于青少年儿童涉世不深,缺乏必要的社会生活磨练和考验,社会生活经验不足,加之特定的年龄、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特征,往往存在着判断能力、自我防范能力、自控能力、抗拒诱惑的能力不强,以及易于偏执自信、好冲动、爱冒险等方面的弱点,如不能及时正确地加以教育引导,就难免产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问题,甚至也很容易发生危害社会的行为。
为什么青少年儿童容易成为毒品侵害的对象?从近年来我们对吸毒青少年儿童的调查分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对毒品的认知能力差。不少吸毒青少年儿童在吸毒前对毒品本身知之甚少,甚至无知,对毒品的害处只是道听途说,口耳相传,略有所知,非常肤浅。
(2)、在不正当的好奇心驱使下而涉毒。青少年儿童好奇心理强,同时自控能力又差,容易做出轻率的举动。而且未成年人越是禁止的东西越想尝试尝试,结果就是因为这种不正当的好奇心和逆反心理驱使一些青少年儿童染上了毒瘾。
(3)、交友不慎被拉下水。在吸毒青少年儿童中,甚至包括一些成年人在内,他们都是因为结交了一些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以后,逐渐丧失了正确的是非观和人生观,最终或被引诱吸毒,或因精神空虚,为寻求刺激而吸毒。
(4)、承受压力和挫折的意志力不强而希望在吸毒中寻求解脱。现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青少年儿童一般生活环境都比较优越。但是,现代社会又是一个充满竞争的世界。青少年儿童的学习负担重,加之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父母家人又往往忙于自己的事业,与孩子交流沟通少,而要求又很高,使青少年儿童的心理压力大,容易产生孤独感和苦闷情绪。一旦遇上学习成绩上不去,家长、老师责备多,或者遭到家庭破裂等不幸,他们就更难承受这样的压力和挫折。在这种时候,如果家庭、学校、社会帮助引导不及时,就难免对生活丧失信心,对社会产生失望悲观情绪,甚至破罐子破摔,通过吸毒麻醉自己,寻求解脱。这也就是一些因此而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儿童所说的,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
三、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入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 报警。
(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机关或者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远离违法犯罪,从身边的事做起。
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加强自身修养,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做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同学们,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大家也要谨防来自别人对你的伤害,下面给同学们提几点建议:
(一)、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三)、谨慎交朋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那些有前科劣迹的人。
(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