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制度,对我校健全应对紧急重要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保证学校在事发第一时间内有效决策,快速部署,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稳定,是十分必要的。各部门、年级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安全事故信息上报工作。
一、安全事故信息上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
1、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1)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2)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集会、上访、打架斗殴以及集体罢餐、罢课、聚众等件
(3)校园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在学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校园周边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事故灾害事件
(1)学校教学设施、公寓、餐厅等发生的火灾、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
(2)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等事故
(4)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
4、网络、信息安全事件
(1)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
(2)各种破坏校园网络的安全运行事件
5、自然灾害事件
(1) 包括气象、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
6、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事件的主要原因、发展进程和产生的后果,采取的应急对策措施和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报告的要求和时限
各部门发生的紧急重要情况,要迅速向学校报告(遇到治安、刑事案件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拨打4404039向派出所报案),要认真把握和界定紧急重要情况报告的范围和内容,既做到客观准确、实事求是,也要因事制宜、果断处置。凡涉及到校外人员进校园滋扰生事、打架斗殴、偷盗敲诈的事件一律向永康派出所报案。
一般情况下,从紧急重要情况发生到报告学校,不应超过20分钟。后续书面报告在2小时之内送交学校分管校长。学校需在30分钟之内向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书面报告在1天内上报。
附:
永康中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事故发生后,立足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1.处理安全事故,要按学校分级管理的原则。学校发生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镇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时学校应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学校领导特别是当周值班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
2.凡发生师生有死亡,或较大直接经济损失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必须在30分钟内电告县教育主管部门,并在12小时内附上文字报告,报告内容必须明确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以及经济损失状况。
3. 处置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由在场最高级别的校领导担任指挥,并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抢险组、抢救伤员组,维护现场秩序警戒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等,以确保抢险、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要根据现场条件和自身能力对事故作最好的应急处理。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应急处理后要以最快速度报告校长室。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必须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5.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学校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在最短时间内对事故作深入调查分析,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呈校长参考。校长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作进一步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校长室召开有关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对事故相关人员作公正处理,并加强对责任人和当事人的教育。处理结果备案归档并在教职工大会上公告。
7.对安全事故采取漠视、退避、推诿或掩盖的,将给予严厉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或临时责任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上报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定远县永康中学
二0一一年九月十九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