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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2025-10-05 11:06:41 责编:小OO
文档
2009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卫生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好农村循回医疗工作,落实“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现将2009年我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疾控人员素质,逐步适应新形势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要求。市级根据情况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县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疾控机构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一)巩固和加强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制度,有效及时预警。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报、预警制度,进一步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有效监测、适时预报、及时预警、有力指挥、快速反应的能力。

(二)加强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根据监测结果,按照分级处置的原则,处置各类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报告的灵敏性、准确性,提高事件处置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三)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后的考核评估机制。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结束和处置后期,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专家,从疫情报告、控制效果、经费投入等方面,对该次事件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和处置的有效性。

(四)逐步提高传染病事件报告的准确性。加强实验室建设,逐步对重点传染病实验室进行网络化建设,提高标本及时采集率、送检率、阳性率、结果反馈率,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和计量认证工作,提高基层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的准确性。

(五)进一步密切部门间协作。明确职责,密切各有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各地卫生应急信息和工作交流,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多部门协作机制,协调有序地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充分做好各项卫生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强化预防与应急准备,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专家委员会、卫生应急队伍,着力提高卫生应急队伍的管理使用、物资准备、应急装备等水平。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培训计划,分级分类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危机管理意识、应急协调和现场处置能力。

四、加强免疫规划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实施《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范预防接种管理。进一步加强常规免疫和脊灰强化免疫,加强儿童免疫规划档案管理,认真调查摸底,建卡建证,特别对流动人口要加大管理力度,重点对流动人口中免疫空白儿童进行查漏补种。加强麻疹和AFP监测,努力降低麻疹发病率,保持无脊灰状态。各级要保证全年六次的冷链运转,“六苗”接种率应达90%以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85%以上,首针及时接种率达75%以上,医院分娩新生儿乙肝疫苗及时接种率达到95%以上。

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关于计划免疫实行免费的规定。一类疫苗由省统一采购下发,并由各级逐级免费下发到乡,不得收取疫苗费用。全面实行计免接种认证工作,接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资金接种补助费要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及时足额发放到接种人员,发放标准为非贫困县(钟山)每针次1元,贫困县每针次2元。

今年,各级都要加大计免督导检查力度,市卫生局将根据省计免综合审评方案要求组织2次全市计划免疫综合审评工作,对不合格的县区将上报省卫生厅实行挂黄牌制度。各县每轮冷链运转都要安排人员全程督查指导,分片包责,任务到人。

五、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疫情报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实施传染病监测、疫情报告、分析工作,加强疫情报告的分析利用。目前疫情网络直报延伸到乡(镇),各级要按要求加强培训和管理,提高疫情报告网络的报告质量,采取各种措施确保各乡(镇)疫情网络直报畅通无阻。加强疫情监测和主动搜索,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疫报准确率必须达到90%以上。疾控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继续指定专门人员对医疗机构内传染病预防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定期进行检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切实覆行法定报告单位及报告人职责。

(二)严格执行疫情分析、通报、处理制度。各级疾控机构每月认真统计、分析传染病疫情一次,并形成当月疫情报告上传下达。市每季度将组织召开一次传染病疫情报告分析例会形成季度疫情通报,重点对零缺报的地方和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见成效的,由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立案查处,对涉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将及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按律论处。

(三)加强人禽流感、非典防治。要认真按照防控预案落实相关防治措施,加强应急演练。重点是继续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规范开设发热门诊和执行预检分诊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非典和人禽流感疑似病例。加强和畜牧业部门的协调配合,出现禽间禽流感疫情时,和农业、畜牧业部门做到“同时到达现场,同时进行调查,同时进行处理”,认真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

(四)肠道传染病防治。对霍乱、伤寒副伤寒、甲型肝炎、痢疾等肠道传染病,要加强疫情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疫情。二级以上医院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置肠道门诊,对肠道门诊的腹泻病人实行“逢泻必检,逢疑必报”,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肠道门诊检查。已发现肠道传染病疫情的地区,要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控制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伤寒重点监测县(六枝)要按照监测方案在流行季节前加强疫情监测,一旦发现聚集性病例要及时进行流调,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同时要加强集中供水的水质监测,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水型大流行,并认真实施好伤寒干预项目。各县都要开展好主动搜索工作,及早发现和处置肠道传染病。

(五)狂犬病防治工作。开展综合防治,加强宣传,积极推广被犬伤后狂犬疫苗的注射,合理使用免疫球蛋白,加强对医务人员培训,使基层卫生人员能正确、规范进行伤口处理。

(六)麻疹防治工作。各县都要加大麻疹监测力度,对发生麻疹病例的村和社区,必须组织开展接种率调查和应急接种,最大限度降低麻疹发病率。

六、结核病防治

认真推行PPM-DOTS策略,继续开展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控制工作。统筹安排资金、世行/英国赠款、全球基金等结核病控制项目,按照《贵州省肺结核病规范治疗管理办法》,加强对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着力解决病人丢失脱漏问题,对符合条件的菌阴结核病人进行免费治疗。按时发放乡村医生报病奖和督导管理补助费。加强对乡镇查痰点的建设、培训和督导。各县还必须加快项目提款报帐进度,合理用好项目资金。

七、艾滋病防治

(一)全面贯彻《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积极推行“四免一关怀”,大力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监测、综合干预、抗病毒治疗及机会性感染治疗等防治工作。《艾滋病防治条例》颁布实施后,加强《条例》宣传和贯彻。认真组织召开我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会议,深入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二)加强艾滋病防治的大众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落实“农民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程”,使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65%以上,在针对广大群众宣传的基础上,将宣传重点放在吸毒人群和娱乐场所性服务人群。同时,与教育部门及共青团合作,在大中学生、青少年中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艾滋病监测,包括哨点监测、自愿咨询检测、戒毒所内吸毒人员监测、娱乐场所性服务人群监测等。要采取多种形式增加监测人数,继续与、司法合作,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逢进必检”。积极推进全市所有县级疾控机构初筛实验室及市疾控中心确认实验室的工作。

(四)积极推行高危人群行为干预工作,包括推广使用安全套、针具交换、美沙酮维持治疗等。我市已建立的美沙酮治疗门诊要与积极协调,不断增加收治病人数,扩大覆盖面,对吸毒在册人员达到500人的县区必须向上申报开设门诊。

(五)逐步增加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数量。增加CD4检测人数,对符合抗病毒治疗条件的要给予规范的治疗,同时加强抗病度治疗的管理和督导,减少耐药性的发生。对于符合减免抗机会性治疗条件的艾滋病感染者,应积极组织专家初诊并逐级上报省厅,给予抗病毒治疗。

(六)继续做好示范区工作,并将取得的经验向全市推广。

盘县示范区应将工作重点放在疫情监测、高危行为干预方面,要扩大工作覆盖面特别是扩大针具交换和安全套营销的覆盖面,加强对感染者的追踪和管理,同时逐步加大抗病毒治疗和机会性感染治疗、阻断母婴传播等工作力度。各县区要按照项目方案积极开展工作,每县应完成自愿咨询与检测任务。

八、地方病防治

(一)要认真按照省地氟病防治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好地氟病防治工作,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的基础上,以补助地方地氟病项目资金为引导,开展以改良炉灶为主的地氟病防治综合治理,通过健康教育,促进群众正确使用炉灶并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推动群众自发改灶。2010年资金防氟改灶任务初定为4.5万户,其中2万户、县1.5万户、5000户、5000户,项目县区要积极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及时完成项目任务。

(二)继续开展碘盐监测和地甲病监测,保持基本消除碘缺乏病成果。

二○一一年三月七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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