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器具
标准菲林、3M胶纸、百格刀片、铅笔、卡尺、测厚仪、盐雾试验机、恒温恒湿试验机、HACH比色管、显微镜、实配检具等。
2、检验条件
a) 灯光强度:2支40W日光灯管约1米距离直射制品表面。
b) 目视角度:目视角度45~90°。
c) 目视距离:目视距离一般30~40cm左右。
d) 视力要求:视力1.0以上,弱视和色肓者不宜进行外观检验。
3、测试步骤:
a) 按客户指定的铅笔硬度选择铅笔,用削笔刀削去大约5~6mm的木头。小心操作,以留下原样的、未划伤的、光滑的圆柱形铅笔笔芯。
b) 将400#砂纸放在坚硬的台面上,手握铅笔与砂纸保持90°角画圆圈,把铅笔芯尖端磨平,直到获得一个平整光滑的圆形横截面,且边缘没有碎屑和缺口。每次使用铅笔前都要重复这个步骤。
c) 将试样放在水平的台面上,手持铅笔与测试面约成45°角,以铅笔芯不折断为度和约1cm/s的速度在漆膜面上向试验者前方推压约1cm。平行测试两次。
4、评定方法
用橡皮擦净漆膜面上的铅笔芯碎屑后,以裸眼或放大镜检查漆膜表面是否有擦伤或刮破或永久性的压痕。如果有长度超过3mm的划痕,则认为漆膜铅笔硬度未满足要求;如果两次测试均无长度超过3mm的划痕,则认为漆膜铅笔硬度满足要求。
5、判定依据
色卡/色板、标准菲林、标准样品/极限样品、产品检验指导书/客户标准、缺陷分类表等。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