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 的:
为准确检测送检物料的光泽度,使测量值成为生产用料和质量判定之正确依据,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范 围:
各类经过表面处理的产品均属之。
三、测 试 标 准:
3.1哑胶:3-15度
3.2过油:≧40度
3.3过UV:65-90度
3.4磨光: ≧70度
3.5光胶:75-90度
四. 权 责:
4.1一般情况下光泽度计之使用、保管与校正--------表面处理IPQC、FQC
4.2异常质量情况下之使用、保管与校正---------QE
4.3由仪器校正员按正常作业步骤作内校,因技术无法达到校正之要求申请外校。
五. 操 作 步 骤:
5.1仪器使用条件:环境温度0-40摄氏度,相对湿度不超过70%,可连续工作10小时(当显示屏上显示“LOBAT”时,应立即充电。)
5.2测量:
5.2.1开机预热:按下仪器电源开关,同时使 “测量/保持”按纽处于测量位置,使仪器预热2分钟。
5.2.2校标:把仪器的测量窗口置于黑色标准板上,仪器外壳上的“V”标记对准标准板上的刻线,观察液晶显示板,待显示数据稳定后,再通过“校标”旋钮把数值调整至标准板所标定的数值。(顺时针旋转为增加,反时针旋转为减小,黑色高光泽度面板标准为95.8度,白色/低光泽度面板标准为24.5度),一般使用30分钟后要重新校标一次。
5.2.3线性校正:经校标后的仪器放在光泽度标准板上,观察显示数值与标准值的差异是否在±1.2度范围内,如果数值低于标准值±1.2时,则标准板表面可能有汗迹,可用橡皮擦拭后再重新较正。
5.2.4测量及数据保持:把校正好的仪器放在待测物上进行测量,在测量数值稳定后,按下“测量/保持”按钮,则测量值就会保持在显示屏上,再按下该按钮就可重新进行测量。一般取5个测量点的平均值作为测量值。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