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2009年12月23日页码:1/3
一、目的
为加强教学档案建设,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过程、教学活动、教学研究方面的基础作用,实现教学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二、范围
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本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总称。适用于院所各级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
三、内容
(一)职责与分工
1.机关教学档案由医教科技部教务科管理
(1)规范教学档案建设和管理制度。
(2)开展机关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3)检查、指导、监督相关部门和教研(科)室的教学档案建设。
2. 教研室教学档案
(1)执行学校、院所教学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2)组织完成本教研(科)室教学档案的建设和管理。
3.教研(科)室主任为本室教学档案建设第一责任人,教研(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建设,原则上为教学组长。
(二)教学档案收集、归档
1.机关、教研(科)室要依据教学进度,按照学期、学年、年度对不同类别档案进行收集整理。
2.教研室教学档案收集、归档内容具体包括:
(1)教学任务书、承担各专业层次教学任务情况表;年度工作计划。
(2)教学任务布置会、教学准备会记录、教学组成立记录;教学实施计划、集体备课、试讲记录、课程表、教员任课安排表、课程教学设计;学员名册,师生见面会记录。
(3)课程全部教案课件(包括任职培训)、教研室主任听课记录;(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情况统计表、(副)教授未达授课要求情况统计表、主讲教员情况统计表;教席会、评教评学会记录;试题库更新使用情况、出题策略,考试系列资料;见习计划、见习教案;实习轮转表、实习计划、实习大病历、出科理论考试试卷及操作考试成绩单,教学查房记录、专题讲座记录;教学日志,评教评学调查表、汇总表及总结分析报告(理论、见习、实习),督导意见反馈表;网络课程、学科专业网站、多媒体信息资源库建设情况与现状;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相关资料。
(4)教学总结会记录、课终教学总结、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教员个人总结;教研室受奖惩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教研室选用教材统计表,编写(电子)教材、著作统计表及教材、著作封面复印件;教员教育研究项目材料,教学成果奖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教员参加培训材料、发表教学论文统计表及论文复印件,教员受奖惩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教研室培养研究生年度列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获奖情况、导师基本信息;
(5)院所下发的文件按类别归档,教学活动相关材料、教学条件、教学经费及其他教学档案按照教研室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3.每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将部分档案资料移交教务科存档(教研室需另存备查),具体内容包括:
(1)理论课教案课件,见习教案(电子版)。
(2)试卷审批单,考试执行情况报告表,试卷拆封单,空白试卷,评分标准,成绩登记表,考试质量分析报告。
5.内外科三级学科科室教学档案收集、归档内容具体包括(主要为教学实施及总结阶段):
(1)见习计划,见习教案;实习轮转表,实习计划,实习大病历,出科理论考试试卷及操作考试成绩单;教学查房记录,专题讲座记录;评教评学调查表、汇总表及总结分析报告(见习、实习);网络课程、学科专业网站、多媒体信息资源库建设情况与现状;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资料。
(2)学年教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教员个人总结;科室编写(电子)教材、著作统计表及教材、著作封面复印件;教育研究项目材料,教学成果奖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教员参加培训材料、发表教学论文统计表及论文复印件,教员受奖惩文件及证书复印件;科室培养研究生年度列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获奖情况、导师基本信息。
(3)科室基本情况及教学组织相关材料按照科室具体情况进行补充。
5.每学期结束后内外科三级学科科室将部分档案资料移交内外科教研室(其中管理类资料科室需另存备查),具体内容包括:
(1)实习学员大病历、出科考试试卷、操作考试成绩单,见习计划、见习教案。
(2)编写(电子)教材、著作统计表及教材、著作封面复印件;教育研究项目材料,教学成果奖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教员参加培训材料、发表教学论文统计表及论文复印件,教员受奖惩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教员个人总结。
(3)科室培养研究生年度列表,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版)、研究生获奖情况、导师基本信息。
(4)科室年度计划和总结,学年教学工作总结。
7.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格式统一、签字完备、装订规范。
(三)档案检查与评价
1.医教科技部对教学档案实行专项检查和定期普查。
(1)专项检查:医教科技部不定期对教学实施过程中的档案材料进行专项检查,根据《教学环节质量考评实施方案》进行奖惩,并通报检查结果。
(2)普查:每学期结束后对全院教研室、科室教学档案进行普查,根据《教学环节质量考评实施方案》进行奖惩,并通报检查结果。
3.院所每年进行教学档案建设优秀教研(科)室评选。对教学档案建设不合格的单位,将严肃追究责任,除限期整改外,不推荐参加各级优质课程评选。检查结果与年终评比挂钩。
(四)教学档案保存1.教学档案应保存在专用档案室或档案柜。
2.教学档案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变质要及时修复或复制,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凡已规档的档案材料需要修改或销毁时,必须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修改、销毁任何档案材料。
4.教研(科)室要加强教学档案的保存和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外泄档案信息,对丢失重要教学档案的教研(科)室要追究责任事故。
(五)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医教科技部负责解释。
四、依据
1.《第三军医大学教学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2.《教学环节质量考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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