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总说明
2025-10-05 17:18:32 责编:小OO
文档
08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和运算规则总说明

 一、《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2003年)的基础上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是定额计价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招投标工程编制标底的依据;是挑选经济合理的建筑设计方案、编制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治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资料。

    四、本定额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不含土石方工程,另行套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本定额的章、节划分依照《规范》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时,除规定答应调整、换算者外,一样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

    六、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八、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

    (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普工:42.00元/工日;技工:48.00元/工日;高级技工:60.00元/工日。

2、材料消耗量:

(1)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本定额列出的材料(包括半成品)价格是从材料来源地(或交货地)至工地仓库(或存放地)后的出库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或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检验试验费等。

(3)定额中不便计量、用量少、价值小的材料打包合并为零星材料费,以“元”表示。

3、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包括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运算。

    九、本定额除脚手架及垂直运输定额中已注明其适用檐口高度外,其他分部分项工程均按建筑物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本定额技术措施项目中第十章外脚手架增加费、第十一章高层建筑垂直运输费及增加费的有关规定运算。

    十、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养护和木材干燥均按自然养护、自然干燥制定的,如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制作采用其他方法养护和木材采用烘干法,其费用另行运算。

    十一、本定额中对周转性的模板、脚手架、工具等建筑材料,已包括同一城市的工地之间的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本定额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标投标的实际情形,作了以下调整:

    1、定额中脚手架含量计量按脚手架租赁一次投入量运算。

    2、本定额商品混凝土单价按出厂供应价格加运输费、泵送费以“入模”价格的方式列入基价。其“入模”价格按不同运距和泵送高度综合取定,已包泵送管道的安装、拆卸、固定、清洗等费用,不包含入模后的振捣、养护等内容。

    十三、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坍落度取定如下:

名  称

预制混凝土现浇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泵送混凝土
坍落度10~30

30~50

30~50

110~130

十四、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

    1、本定额各章说明、工程量运算规则、附注等条文注明答应按人工、材料、机械换算者,均应按本定额所列单价运算基价,列入定额直接费。

    2、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运算。

    3、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运算。

4、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调整。

5、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答应换算。

十五、本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废品率及安装(打桩)废品率,编制预算时,应按施工图运算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分别增加废品损耗率。

名称制作

废品率

运输堆放

废 品 率

安装、打

桩废品率

构件制作构件运输构件安

装、打桩

各类预制

钢筋混凝土构件

0.2%0.8%0.5%A×1.015A×1.013A×1.005
预制钢筋混凝土桩0.1%0.4%1.5%A×1.02A×1.019A×1.015
注:1.A为施工图运算构件的工程量。

2. 预制混凝土桩及预制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制作。若预制混凝土桩及预制混凝土构件为外购成品,成品价中包括了出厂供应价、运输到施工现场的费用,其表格中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不运算,仅考虑构件安装,打桩废品率。

十六、本定额未列的消耗量项目,由各市、县建设工程造价主管机构按照本定额编制原则、方法收集补充,报省建设工程造价治理总站备案。

十七、本定额是我省建筑工程按定额计价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编制、修改和翻印。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运算规范

GB/T 50353-2005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运算,统一运算方法,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积运算。

1.0.3  建筑面积运算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1.0.4  建筑面积运算除应遵循本规范,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层高  stor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2  自然层  floor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

2.0.3  架空层  empty space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2.0.4  走廊  corridor gallery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

2.0.5  挑廊  overhanging corridor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2.0.6  檐廊  eaves gallery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2.0.7  回廊  cloister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的回形走廊。

2.0.8  门斗  foyer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2.0.9  建筑物通道  passage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2.0.10  架空走廊  bridge way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2.0.11  勒脚  plinth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2.0.12  围护结构  envelop enclosure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2.0.13  围护性幕墙  enclosing curtain wall

    直接作为外墙起围护作用的幕墙。

2.0.14  装饰性幕墙  decorative faced curtain wall

    设置在建筑物墙体外起装饰作用的幕墙。

2.0.15  落地橱窗  french window

    突出外墙面根基落地的橱窗。

2.0.16  阳台  balcony

    供使用者进行活动和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

2.0.17  眺望间  view room

    设置在建筑物顶层或挑出房间的供人们眺望或观察周围情形的建筑空间。

2.0.18  雨篷  canopy

    设置在建筑物进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阳篷。

2.0.19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20  半地下室  semi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

2.0.21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2.0.22  永久性顶盖  permanent cap

    经规划批准设计的永久使用的顶盖。

2.0.23  飘窗  bay window

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2.0.24  骑楼  overhang

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楼房。

2.0.25  过街楼  arcade

有道路穿过建筑空间的楼房。

3  运算建筑面积的规定

3.0.1  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2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精湛过2.10m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运算面积。

3.0.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3  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精湛过2.10m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运算面积。

3.0.5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6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运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运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运算面积。

3.0.7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运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8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运算。

3.0.9  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运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1  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运算。

3.0.12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3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4  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运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运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运算1/2面积。

3.0.15  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运算。

3.0.16  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7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8  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19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运算。

3.0.20  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运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运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1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运算建筑面积。

3.0.22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运算建筑面积。

3.0.23  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运算。

3.0.24  下列项目不应运算面积:

1  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

2  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3  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

4  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6  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室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

7  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

8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9  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

土方工程说       明

一、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工程的土方工程(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人工挖土方、沟槽、基坑定额深度超过6m,按6m以内的相应项目基价,每加深1 m乘以1.25;(如7m以内采用6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8m以内采用7m以内的项目基价乘系数1.25,以此类推)。

三、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含水率≥25%为湿土,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若含水率>40%时,另行运算。

四、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措施项目运算。

五、本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修理、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污泥、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运算。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系数1.2。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七、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50。

八、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运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九、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粘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项目基价乘以1.43。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十、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十一、竖井挖土方,指在土质遂道的竖井挖土方。

十二、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运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运算。(人工挖土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十三、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十四、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十五、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2.5, 机械乘系数1.5。

十六、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污泥、流砂,按0.5m3抓铲挖掘机挖土、污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运算。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