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校教师职评采取“指标到校,择优推荐”的方法,为使我校职称评选工作更加客观、公正、合理。经校委会研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聘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职称评聘所有在职在编教师;年度考评中除不称职外的所有教职工。
二、评聘方法:分为一线教师和非一线(非统考科目)教师两类,按教职工的所占比值分配名额(采用四舍五入法)。
(一)一线教师的考评方法为:
1、履职期间担任班主任两年及两年以上的教师或担任学校领导、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2、一线教师的考评主要以全县统考成绩来考评,所任科目的均分不低于全县均分名次,快班与全县快班(除民族班外)相比,低于全县均分名次的任课教师不参与当年评聘。年级总均分名次居全县前5名及5名的年级教师可按名次从高到低优先评聘;以全县均分为准达到全县均分的名次的任课教师得60分,均分名次每进一名的加5分,以此累加不封顶;九年级(快班)在学业水平考试中500分人数不低于前一年人数,每超一人加各任课教师5分,每少一人扣各任课教师5分;七、八、九年级在学业水平(期末)统测中,每进一名全县前10名学生加各任课教师5分,每进一名全县前50名学生加各任课教师3分,进一名全县前100名学生加各任课教师2分,每进一名全县前150名学生加各任课教师1分,每进一名全县前200名学生加各任课教师0.5分;七、八、九年级在期末统测中语文、英语、数学三大主科(120分制)每100分及以上学生的任课教师加5分,无一人及格的科目的任课教师扣2分;除三大主科外(100制)的其它科目每90分及以上学生的任课教师加3分,无一人及格的科目的任课教师扣5分。
3、全县统测中班级总均分居前的班主任,以全县同年级的总均分为准,达到均分的得3分,均分名次每进一名的加1分,以此累加不封顶,未达到的每退一个名次扣1分以此累减扣完此项分数为止。
4、在履职期间担任每担任一年学校领导加6分,处室负责主任加5分、副主任加3分,年级组长加3分、教研组长、工作人员、备课组长、实验室管理及各室管理员加2分。
5、全勤教师加10分;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享受的假外每天假扣2分;每迟到或早退扣1分。一学期请假累计超12日(法律法规规定应享受的假外)或学年度中(履职期间)被扣乡镇津补贴一次及以上的教师不再参与评聘。
6、教学常规检查中的良好及以上的5分,每缺交一次扣3分。
7、工作量达到全校任课教师的平均节数得10分,少一节(周课时)扣1分,超一节加1分,跨年级、科目教师分别按每任教一年加1分。
8、无流失学生的班级,班主任加3分,流失一生扣2分(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
9、节假日、周末、假期每加班一天加1分。
10 、校级、镇(乡)、县、州、省、国家级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分别加2分、2分、3分、4分、5分、6分。
11、校刊、县、州、省、国家级刊物中公开发表的任教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及获奖的教育论文分别加2分、2分、2分、3分、4分(以本人发表的刊物为证)。
12、以上考评均以每学期末统测为准所得分数从高到低来确定职称晋级教师(取教师在履职期间的平均数),据超编数按从高到低来确定轮岗人员。
(二)非一线(非统考科目)教师评聘方法为:
主要以常规工作的考评和考勤情况来考评。学校领导可在此项中考评(取教师在履职期间的平均数)。
本方案于20xx年6月17日起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