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
*******中学职称聘任方案
为规范我校中级和高级职称聘任工作,促进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根据邯郸县教育局职称聘任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聘任方案如下:
聘任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聘任方案、岗位设置、聘任程序、聘任结果)的原则。
聘任办法:
取得中学高级或中学一级任职资格的教师,不是同一年度时,按年度先后,先评先聘。
同一年度,按评审(评审中学高级或中学一级职称)年度积分,从高到低依次聘任。
如出现并列分数,教龄长的优于教龄短的,任职年限长的优于任职年限短的。
在聘任时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聘任前一年或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玩忽职守,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4.违法违纪(在处分期内)的;
5.有一个学年连续旷工5个工作日或累计旷工10个工作日的;
6.有一个学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按照国家规定应享受产假的妇女和因公伤住院治疗的人员除外,重大疾病和特殊疾病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事假累计超过两个月的;
7.有乱收费行为(含资料费、补课费、活动费、班费等)的;
8. 有校外办班,有偿家教,指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从事或间接从事第二职业情形之一的;
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含严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引起学生和家长强烈不满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未取得教师继续教育现阶段相应合格证或参加现阶段相应科目培训考试不合格的;
11.任教班级年巩固率低于90%的(含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13.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符合聘任条件的。
*******中学职称聘任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