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办公会研究决定,自2011年起,每年12月底前将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核入个人住房补贴账户,2011年、2012年的住房补贴已经于当年年底前核入个人住房补贴账户,2013年住房补贴将于今年年底前核入,为方便教职工查询,现将3年情况予以公示。
1、住房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当年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工资)*0.66,如有计算问题请直接咨询人事处。
2、住房补贴的提取需符合相关手续,此项工作归财务处负责,相关问题咨询财务处。
3、学校资金有限,目前只能解决无房职工当年的住房补贴。无房新职工2010年以前住房补贴随学校经济状况,逐年解决。
人事处
2013-12-12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