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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25-10-05 17:11:41 责编:小OO
文档
2017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真题试卷 (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 

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下列关于不同法学流派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然法学派强调人定法高于自然法

B.历史法学派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

C.社会法学派倡导法学应当关注法律现实的多种面向

D.分析法学派认为法学应当研究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

正确答案:C

解析:自然法学派主张法是人的理性,强调自然法普遍永恒,且高于人定法,A项错误。主张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的是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不是历史法学派,B项错误。社会法学派强调研究“现实的法学”,研究法律现实的各个方面,C项正确。分析法学派主张恶法亦法,试图将价值考虑排除在法理学科学研究的范围之外,D项错误。  

2. 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华法系体现礼法结合的精神

B.法系是在德国民法典的基础上产生的

C.英美法系是以美国法为基础,以英国法为主导发展而来

D.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各国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

正确答案:A

解析:中华法系是礼法结合的法律,礼教是法律的最高原则,A项正确。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在法国民法典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不是德国民法典,B项错误。英美法系以英国中世纪的法律,特别是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不是以美国法为基础,C项错误。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法系划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的历史传统,而不是法律的外在形式和本质特征,D项错误。  

3. 下列关于法律继承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律继承与法系的形成之间没有关系

B.法作为人类文明的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

C.法律继承是指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

D.法律继承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

正确答案:B

解析:法系是具有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法律的总称,法律继承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和继受,法律继承是法系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A项错误。法律继承的根据和理由主要表现在:社会生活条件的历史延续性、法律的相对性决定了法律的继承性。法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决定了法律继承的必要性,法律演进的历史事实也验证了法律的继承性,B项正确。法律移植是同时代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相互继受和影响,不同时代的继受和影响不是法律移植,C项错误。法律继承继承的是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不仅体现本国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延续,也体现其他国家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的继承。D项错误。  

4. 甲影楼为乙拍摄婚纱照,后擅自将乙的婚纱照卖给丙杂志社做封面。乙得知后,与甲和丙交涉未果,提起诉讼。经审理认为,甲和丙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此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

B.与甲、丙的关系是绝对法律关系

C.甲和乙在诉讼中的关系是纵向法律关系

D.甲和丙因照片使用产生的法律关系是凋整性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

解析:诉讼法律关系是依据诉讼法律规范而形成的、存在于诉讼程序之中的法律关系。本题中,乙是原告,与乙的关系是诉讼法律关系,A项正确。与甲、丙的关系也是诉讼法律关系,是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相对法律关系,B项错误。甲和乙在诉讼中没有隶属关系,不是纵向法律关系,C项错误。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产生的、发挥法的调整作用的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是由于违法行为而产生的、旨在恢复破坏的权利和秩序的法律关系,本题中甲和丙因违法使用乙的照片被诉,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D项错误。  

5. “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关于这句话,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人生而自由,因此自由与法律无关

B.自由意味着人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情

C.法律以保障个人自由为唯一的价值和日标

D.若没有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自由便荡然无存

正确答案:D

解析:自由是指从受到束缚的状态中摆脱出来,或不受约束的状态。法学上的自由是指主体的行为与法律的既有规定相一致或相统一。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自由与法律有关,A项错误。自由不是绝对的,主体自由选择的行为必须与既有的法律规定相一致。自由不是指人们可以从事任何自己想做的事,而是指人们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想做的事,B项错误。法律的价值和目标很多,自由、秩序、平等、正义、等都是法律的价值,自由不是唯一的价值,C项错误。法律确认和保障自由,没有法律的保障,自由无法实现,D项正确。  

6. 关于如何提高我国司法公信力,保证公正司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加强的司法保障,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

B.提升司法公信力要求在裁判前必须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C.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推进以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D.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

正确答案:A

解析: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需要多方面的改革,其中加强司法保障,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之一,A项正确。我国的审判权是由依法行使的,任何行政机关、组织、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在裁判前无需征求社会意见,需要征求社会意见的是立法而不是司法,B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须推进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不是以侦查为中心.C项错误。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推动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审判权和检察权相分离,而不是检察权、审判权与执行权高度统一,D项错误。  

7.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伤。甲赶紧打120电话,并随救护车将乙送往医院,乙被诊断为轻伤,经及时救治痊愈出院。甲支付了乙的医疗费等费用。事后,甲未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述材料,甲被免责的原因是(    )。

A.有效补救免责

B.立功免责

C.协议免责

D.自助免责

正确答案:A

解析:有效补救免责,指对于那些实施违法行为,造成一定损害,但在国家机关归责之前采取及时补救措施的人,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立功免责是指对那些违法之后有立功表现的人,免除其部分或者全部法律责任。自助免责是指对自助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认可的行为。本题中,甲在司法机关追责之前,主动将乙送至医院且支付了乙的医疗费,乙被治愈出院,甲采取了及时补救措施,因此免责,A项正确,B、D项错误。刑事责任是不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免除的,C项错误。  

8. 关于法律推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辩证推理是通过法官的主观想象获得合理裁判结论的推理过程

B.英美法系国家一般采用归纳推理,不用演绎推理

C.“类似案件,类似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

D.演绎推理的大前提通常是法律事实

正确答案:C

解析:辩证推理是法官对法律或案件客观事实的辩证推理过程,它必须建立在事物的辩证法的客观基础之上,而不是从法官的主观想象中得出结论,A项错误。归纳推理主要适用于判例法国家,但是英美法系国家也采用演绎推理,英美法系国家也有制定法,在适用制定法时需采用演绎推理,B项错误。类比推理是根据两类对象的某些属性的相似性推出它们在另一些属性方面也具有相似性,“类似案件,类似处理”是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C项正确。演绎推理的大前提是法律规则和原则,小前提是可以归入该规则或原则的案件事实,D项错误。  

9. 下列关于法律论证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律论证与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

B.法律论证的过程主要是协商的过程,不包含逻辑推理

C.法律论证的融贯性要求裁判过程中价值与事实相统一

D.法律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与司法之间存在矛盾关系

正确答案:C

解析:法律论证主要是指在司法过程中对判决理由的正当性、合法性或合理性进行论证,即在诉讼过程中,诉讼主体运用证据确定案件事实、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法律论证实际上与论理解释中的目的解释和社会学解释以及实质推理异曲同工,A项错误。法律论证必须依据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范以及合理的逻辑规则达成,在法律论证中需要遵循基本的形式逻辑规则,B项错误。法律论证内容的融贯性要求法律体系本身的价值与事实、整体与部分、规则与原则、原理与精神的系统性、连贯性和一致性,以及法律体系和外部社会之间的内外融贯,C项正确。法律论证结论可能不被社会全体认同或接受,但至少应能够被公众理解,不存在重大的错误,这与司法没有矛盾,在裁判时应当裁判,但是在论证时应当考虑结论的可接受性,D项错误。  

10. 某市的城市规划方案频繁变更,导致一些企业的房地产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进行。该地方违反的执法原则是(    )。

A.讲求效率原则

B.诚实守信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D.比例原则

正确答案:B

解析:讲求效率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应当在依法执法的前提下,讲求效率,主动有效地行使其权能,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行政执法效益。正当程序原则是指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定的步骤、方式、形式、顺序和时限。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为了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使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诚实守信原则包括行政信息真实原则和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非经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城市规划方案频繁变更,侵害了公民的信赖利益,违反了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是诚实守信原则的内涵,因此本题选B项。  

11. 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基本原则

B.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要求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

C.人民主体地位原则是指一切法律活动都应当交给全体公民来完成

D.从中国实际出发原则就是要拒绝移植和借鉴其他国家的制度和经验

正确答案:A

解析: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A项正确。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全面依法治国不是要将道德统一到法律中来,而是要发挥法律和道德的不同作用,B项错误。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但并不是一切法律活动都应当交由全体公民来完成,这不现实也不可能,C项错误。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项错误。  

12. 下列关于法治思维的理解,正确的是(    )。

A.法治思维是实体思维而不是程序思维

B.法治思维须以合法性判断作为其核心内容

C.法治思维主要是立法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

D.法治思维是一种认识思维而不是实践思维

正确答案:B

解析:法治思维是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将法律规定、法律知识、法治理念付诸实施的认识过程。法治思维是规则思维,是平等思维,是权力受制约思维,是程序思维,A项错误。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要求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应始终关注至少五个方面的内容,即目的是否合法、权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合法、手段是否合法以及程序是否合法,法治思维以合法性判断为核心内容,B项正确。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法治思维主要是行政机关采用的思维方式,C项错误。法治思维是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思维方式,是实践思维,D项错误。  

13. 下列关于守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守法的最低状态就是不违法犯罪

B.守法的内容就是全面行使法定权利

C.守法主体不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D.守法的范围包含、法律及风俗习惯

正确答案:A

解析:守法的状态是指人们对于法律的遵守程度,包括守法的最低状态、中层状态和高级状态三种类型。守法的最低状态是不违法犯罪,A项正确。守法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律义务和行使法律权利,B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公民都是守法的主体,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守法主体,C项错误。在我国守法的范围不限于各种制定法,还包括各种有法律效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但不包括风俗习惯,D项错误。  

14. 王某发现当地个别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遂将收集的证据材料交给电视台。电视台报道后,引起广泛关注。当地为此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认定报道反映的问题属实,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该事件涉及的法律监督形式包括(    )。

A.社会监督、政党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

B.权力机关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C.人民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行政机关监督

D.社会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正确答案:C

解析: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进行的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各政党、各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依照和有关法律,对各种法律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根据社会监督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政党的监督、社会组织的监督、社会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本题中王某将个别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反映到电视台,是人民群众监督。电视台对此事进行报道,是社会监督。当地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是国家行政机关监督,本题选C项。  

15. 我国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关于该法条中包含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假定条件和法律后果

B.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

C.法律后果和行为模式

D.假定条件和行为模式

正确答案:B

解析:法律规则具有内在的严密的逻辑结构。传统观念认为,法律规则主要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假定又称条件,是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行为模式是指法律规则中关于行为的规定,即法律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它是从人们大量的实际行为中概括出来的法律行为要求。法律后果是指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者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评价的规定。本题中“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是假定条件,解决的是在什么情境下该条法律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不得已采取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行为”是行为模式,“不负法律责任”是法律后果,本题选B项。  

16. 关于制宪权和制宪机关,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B.立宪实践中,起草机构就是制宪机关

C.在我国,制宪权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

正确答案:D

解析:制定是指制宪主体行使制宪权的活动。制宪权,是指人民创制的权力。制宪权、修宪权与立法权是属于不同层次的权力形态,制宪权是原生性权力,修宪权是依据制宪权而产生的一种派生性权力,立法权是制定一般法律的活动,所以A项错误。按照西耶斯的观点,制宪权的主体是国民。而在我国,制定的主体是以中国党为代表的中国人民,而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项错误。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行使制宪权的产物,其后历次修改都是行使修宪权,只有1954年的制定是行使制宪权,D项正确。为了有效地行使制宪权,国家通常根据需要成立制宪机关,如制宪会议、国民大会、立宪会议等,但是制宪机关不同于的起草机关,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定权的常设的国家机关,的起草机构是临时的专门的工作机构,不能行使制宪权,B项错误。  

17. 关于解释,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非正式的解释可以具有效力

B.语释是从制定的特定背景人手进行的解释

C.法国委员会对的解释属于专门机关的解释

D.我国人民对规范的解释属于正式解释

正确答案:C

解析:解释是指在实施过程中,享有解释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对的含义、内容和界限所作的说明和补充。依据对解释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是享有解释权的机关对作出的具有效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是指由解释权之外的机关或个人对的理解,没有法律效力,A项错误。解释的方法中,语释是指根据规范所使用的文字的字面意思进行解释,B项错误。解释的分为立法机关解释、司法机关解释、专门机关解释,法国委员会是依据或其他性法律的专门授权成立的行使解释权的机关,委员会的解释是专门机关的解释,C项正确。按照的规定,我国是立法机关解释,解释权归属于全国常委会,人民无权解释,因此对的解释是没有效力的非正式解释,D项错误。  

18. 200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进行了修改。下列选项中,属于此次修改内容的是(    )。

A.国家尊重和保障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C.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D.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正确答案:A

解析:2004年修正案在《》第二章第33条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作为第3款,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也有利于我国在国际事业中进行交流与合作,A项正确。2004年修正案中将乡、镇的任期由3年修改为5年,而不是修改县、市、市辖区的任期,C项错误。1993年修正案中规定“中国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将长期存在与发展”,而不是2004年修正案,D项错误。1999年修正案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B项错误。  

19.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B.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

C.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

D.国家机关内部之间的关系

正确答案:B

解析: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几乎包括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关系的一方通常总是国家或国家机关。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A、C、D项属于所调整的社会关系。B项中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由民法调整,不由调整,本题选B项。  

20. 我国现行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关于“平等”的理解,正确的是(    )。

A.平等本质上是权利与义务的对等

B.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是一回事

C.平等指立法上的平等而非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D.平等既是一项原则,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D

解析:在我国,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平等也是一项原则。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不意味着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所以A项错误,D项正确。形式上的平等与实质上的平等不是一回事,我们所说的形式上的平等,是对于所有的公民应当采取无差别的对待,尤其是不得把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作为法律上的不同对待的理由。而实质平等主要体现在合理差别上,由于年龄、生理、民族的差异,给予差别对待,B项错误。有关平等权的效力范围,存在两种观点:“法律适用平等说”和“法律内容平等说”。法律适用平等说认为平等权仅限定于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含法律内容上的平等。法律内容平等说认为平等权不限于人们在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还应包含人们在法律内容上也享有平等的权利。C项错误,因为平等是否包含立法上的平等,目前还未有定论,但是必然包含法律适用上的平等。  

21.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的是(    )。

A.结社自由

B.通信自由

C.劳动者休息的权利

D.受教育权

正确答案:A

解析: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一切权利与自由的总称。根据我国现行的规定,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示威自由、结社自由等,A项正确。通信自由是人身自由的一部分,不是政治权利,B项错误。劳动者休息的权利和文化教育权是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不是政治权利,C、D项错误。  

22. 根据现行,下列人员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是(    )。

A.国家副

B.最高人民副院长

C.副总理

D.最高人民副检察长

正确答案:A

解析:《》第79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所以A项正确。根据《》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提名,决定总理的人选;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因此副总理是根据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不是选举,C项错误。根据《》第67条第(十一)、(十二)项的规定,全国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长的任免。因此最高人民副院长、最高人民副检察长是由全国常委会任免的,不是由全国选举的,C、D项错误。  

23. 根据现行,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常委会

C.

D.民政部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第条第(十五)项的规定,的职权包括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本题选C项。全国有权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24. 2015年8月29日,全国常委会决定: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根据,发布特赦令的是(    )。

A.国家

B.全国常委会委员长

C.总理

D.

正确答案:A

解析:《》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因此,发布特赦令的是国家,本题选A项。  

25. 张某长期在外打工,返乡时恰逢乡换届选举。根据选举法,张某可以向起诉的情形是(    )。

A.选举委员会宣布张某当选无效

B.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

C.张某和其他选名提出代表候选人被拒绝

D.选举委员会不同意张某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正确答案:B

解析:《选举法》第10条规定,选举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二)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三)确定选举日期;(四)了解核实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五)主持投票选举;(六)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七)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第2规定,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起诉,人民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人民的判决为最后决定。本题中,如果选举委员会未将张某列入选民名单,张某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选举委员会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张某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B项正确。根据《选举法》第31条的规定,选举委员会有权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C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1条的规定,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选举委员会不同意的,不得代为投票。D项不能提起诉讼。根据《选举法》第45条的规定,选举结果由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A项不能提起诉讼。本题选B项。  

26.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

B.省级审计机关的设立需要报请批准

C.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只对本级负责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

正确答案: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组织法》第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A、D项正确,C项错误。第3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的厅、局、委员会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报请批准,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B项正确。本题选C项。  

27. 根据现行和法律,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

B.民族自治地方的常委会主任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C.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均须报省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

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正确答案:C

解析:《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因此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A项错误。《》第113条第2款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因此主任或副主任其中之一必须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不一定是主任,B项错误。《》第1 15条规定,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行使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因此民族自治地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和行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D项错误。《》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或者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C项正确。  

28. 根据现行和法律,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乡镇可直接设立村民委员会,报县批准

B.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外嫁女,可以参加本村的村委会选举

C.村民委员会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并报乡镇备案

D.乡镇领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正确答案:B

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批准。A项错误。第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D项错误。第13条规定,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B项正确。第27条第1款规定,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备案。C项错误。  

29. 根据现行和法律,下列关于人民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人民审判案件一律公开进行

B.最高人民院长得连选连任,不受任期

C.地方各级人民对上一级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

D.人民依法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组织法》第4条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D项正确。第7条规定,人民审理案件,除涉及、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外,一律公开进行。A项错误。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下级人民的审判工作受上级人民监督。C项错误。《》第12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院长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B项错误。  

30. 根据现行和立法法,下列关于监督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全国及其常委会均有权监督的实施

B.全国法律委员会认为司法解释同相抵触,可予以撤销

C.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相抵触,可向全国书面提出审查要求

D.全国常委会有权改变或撤销同务院制定的同相抵触的行规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第62条第(二)项的规定,全国有权监督的实施。根据《》第67条第(一)项的规定,全国常委会有权解释、监督的实施。A项正确。《立法法》第10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最高人民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司法解释是向全国常委会备案,全国法律委员会无权撤销司法解释,B项错误。《立法法》第99条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因此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相抵触,可向全国书面提出审查建议,不能提出审查要求,C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97条第(二)项的规定,全国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和法律相抵触的行规,但是无权改变,D项错误。  

31. 《左传》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其中“贼”指的是(    )。

A.掠人之美

B.杀人无忌

C.贪以败官

D.寇攘奸宄

正确答案:B

解析:《左传》中有“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的记载,据春秋后期晋国大夫叔向的解释:“已恶而掠人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犯此三项罪者,均应处死刑。本题选B项。  

32. 根据《周礼.秋官.司刺》的记载,西周法律规定,定罪量刑时须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该规定是(    )。

A.三赦之法

B.三刺之法

C.三宥之法

D.五过之疵

正确答案:C

解析:三宥之法是指“壹宥日不识,再宥日过失,三宥曰遗忘”,表明西周在定罪量刑时考虑行为人的主观动机,即后世所谓原心定罪。C项正确。三赦之法是指“一曰幼弱,二日老耄,三日惷愚”,此三者除犯故意杀人罪外,一般皆赦免其罪,这是西周“明德慎罚”思想在刑法中的具体体现。A项错误。三刺之法是指罪疑从赦的原则在司法审判中要经过“三刺”的程序,“以三刺断庶民狱讼之中:一曰讯群臣,二日讯群吏,三日讯万民。听民之所刺宥,以施上服下服之刑。”带有原始民主制的遗风。B项错误。五过之疵是司法官在渎职方面的犯罪,包括:惟官(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D项错误。  

33. 存秋时期,私人编修法律的事件是(    )。

A.子产“铸刑书于鼎”

B.赵鞅“铸刑鼎”

C.邓析造“竹刑”

D.屈原制“宪令”

正确答案:C

解析:郑国子产“铸刑书于鼎”与晋国赵鞅、荀寅“铸刑鼎”都是国家行为,代表国家将法律公之于众。郑国大夫邓析于公元前502年私自修订郑国法律并书之于竹简,称为“竹刑”。但是邓析的“竹刑”不是国家行为,而是其私制刑书。本题选C项。  

34. 《法经》中规定对博戏行为进行处罚的篇日是(    )。

A.《杂法》

B.《网法》

C.《盗法》

D.《具法》

正确答案:A

解析:《法经》中的《盗法》是侵犯官私财产所有权犯罪的法律规定,《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徙禁、金禁。《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等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博戏行为属于嬉戏,规定在《杂法》中,A项正确。  

35. 秦简《法律答问》记载:“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自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不当论及偿稼。”依照该解答,秦律判断责任能力的标准是(    )。

A.智识

B.身高

C.年龄

D.财产

正确答案:B

解析:秦律规定,未成年者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朝确立了以身高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即男六尺五寸、女六尺二寸以上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本题中“甲小未盈六尺”的意思是甲小身高不足六尺,按照秦朝的规定,不需要负刑事责任,本题选B项。  

36. 西汉文帝刑制改革中,取代斩左趾的刑罚是(    )。

A.劓

B.弃市

C.城旦春

D.笞五百

正确答案:D

解析:汉文帝时期下令除肉刑,把黥刑(墨刑)改为髡钳城旦舂,改劓刑为笞刑三百,改斩左趾为笞刑五百,改斩右趾为弃市刑,意在从法律上废除肉刑,减轻刑罚的残酷程度。D项正确。  

37. 根据现有史料考证,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为官名的朝代是(    )。

A.西晋

B.北齐

C.隋朝

D.唐朝

正确答案:B

解析:魏晋的司法机构基本沿用汉制,司法机关仍为廷尉。北齐时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以大理寺卿和少卿为正副长官,扩大了机构的编制。B项正确。隋唐沿袭北齐。  

38. 根据《唐律.杂律》的规定,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是(    )。

A.坐赃

B.受财枉法

C.受财不枉法

D.受所监临财物

正确答案:A

解析:《唐律.杂律》在篇首就“坐赃致罪”设六赃专条,称一切不法所得为赃,把受财枉法、受财不枉法、受所监临财物、强盗、窃盗和坐赃六种犯罪称为“六赃”。除前五种外的所有赃罪均可归入“坐赃”。受财枉法罪指“受有事人财而为曲法处断”,即收受当事人贿赂而利用职权曲法枉断,为其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为其开脱罪责。受财不枉法罪是指“虽受有事人财,判断不为曲法”的行为。受所监临财物罪是指“监临之官不因公事而受监临内财物”的行为,一般是主管私下接受所监管的吏民的财物。坐赃罪是指监临主司以外的其他“因事受财”构成的犯罪,因此A项正确。  

39. 典卖契约是一种附有同赎条件的特殊类型的买卖契约。宋朗法律规定,以原价赎回标的物的最长期限是(    )。

A.10年

B.20年

C.30年

D.40年

正确答案:C

解析:典卖契约中业主的权利有:得到钱主给付的典价;在约定的回赎期限内,或没有约定回赎期限及约定不清的,在30年内可以原价赎回标的物,C项正确。钱主的权利包括:契约期限内标的物的使用收益权;对于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待赎期中的转典权;待赎期中业主不行使回赎权时,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40. 元朝统领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的国家机构是(    )。

A.尚书省

B.中书省

C.门下省

D.宣政院

正确答案:B

解析:元朝在以中书省取代隋唐的三省。中书省以中书令为长官,由皇太子兼领。皇太子一般不到职视事,由左右丞相及其他副职实际负责政务,统称宰相。中书省下仍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掌管国家各方面行政事务。B项正确。尚书省、门下省是隋唐的机构,宣政院是主持全国佛教事务和统领吐蕃地区军、民之政的机构。  

41. 明太祖朱元璋为“防臣下之揽权专擅,交结党援”而增设的一项新罪名是(    )。

A.阿党罪

B.左官罪

C.腹诽罪

D.奸党罪

正确答案:D

解析:鉴于历代臣下结党造成皇权削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导致国亡民乱的教训,明朝严禁臣下结党,在《大明律》中增设“奸党”罪。奸党罪的表现有:在朝结交朋党紊乱朝政者;大小巧言进谏,请求宽免死罪之人,暗中邀买人心者;司法官不执行法律,而听从上级命令出入人罪者;“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甚至“上言宰执大臣美政才德者”。构成奸党罪,一律处以斩刑。D项正确。A、B项是汉朝危害集权的犯罪,怨望诽谤是汉朝危害君主的犯罪,A、B、C项错误。  

42. 清朝创立的发遣刑,其适用的对象是(    )。

A.犯强盗罪的民人

B.犯杀伤罪的军人

C.犯徒罪以上的文武

D.犯徒罪以下的旗人

正确答案:C

解析:发遣是清朝特别创立的一种仅次于死刑的重刑,即将罪犯发配到边疆地区给驻防八旗官兵当差为奴的刑罚,比充军重。清代发遣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一般只限本人,情节轻微的,还有机会放还。C项正确。  

43. 在清末变法修律中,法理派和礼教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了激烈争论,学界称之为“礼法之争”。下列选项中,法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    )。

A.张之洞

B.劳乃宣

C.刘坤一

D.沈家本

正确答案:D

解析: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原则产生的理论争执。沈家本、杨度等人是法理派的代表,主张大力引进西方近代法律理论与制度。张之洞、劳乃宣是礼教派代表,认为修订新律应“浑道德与法律于一体”,尤不应偏离中国数千年相传的“礼教民情”。D项正确。A、B项是礼教派代表人物。  

44. 中国近代以来首次确认无过错责任的民事法律文件是(    )。

A.《钦定大清商律》

B.《大清民律草案》

C.《民律第二次草案》

D.《中华民法》

正确答案:D

解析:《中华民法》采用社会本位的立法原则。民法典采取社会本位,在民法的基本价值方面摒弃个人主义,转而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对私人所有权、契约自由、遗产继承加以一定的,强调只有个人利益不违背社会公益,始予保护。同时确立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这种做法是仿效西方资产阶级最新立法原则的表现。D项正确。  

45. 人民民主政权时期,在区的刑事立法中创设的新刑种是(    )。

A.管制

B.拘役

C.没收

D.罚金

正确答案:A

解析:战争时期,区在刑罚种类上创设了“管制”刑,即将已登记的反动分子交给当地及群众监督,其自由,责令其每隔一定时间必须向指定机关报告行踪。A项正确。  

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46. 在环境保修改过程中,全国常委会依照有关法律,向社会公众、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对该法的修改意见。此举体现的立法原则有(    )。

A.民主性原则

B.科学性原则

C.便民性原则

D.平等性原则

正确答案:A,B

解析:我国的立法原则有合宪和法制统一原则、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没有便民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C、D项错误。立法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过程中,要体现和贯彻人民主权思想,集中和反映人民的智慧、利益、要求和愿望,使立法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使立法活动与人民群众参与相结合。科学性原则是指立法活动应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权利与义务、权利与责任,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本题中全国常委会向社会公众征集修改意见,保障了公众参与立法,体现立法的民主性原则。向环保组织、专家学者征集意见,有利于科学合理的规定权利和义务,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原则,A、B项正确。  

47. 下列有关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

A.只存在个体,不存在集体

B.是指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D.具有超时代性,所以价值属于本源性价值

正确答案:A,B,D

解析: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那些权利。从主体角度,可以分为个体和集体。因此不仅包括个体,还包括集体,集体可以分为一般社会群体的权利和特殊社会群体的权利。A项错误。是人作为人所享有或应当享有的权利,我国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未规定到中,比如自由迁徙权,B项错误。马克思主义认为,是历史发展的产物,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地产生的,C项正确。是本源性的权利,是其他权利存在的正当性根据和理由,但不具有超时代性,D项错误。  

48. 下列关于我国法律职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最高人民检察长是首席大检察官

B.法官的职责之一是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或独任审判案件

C.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国家工作人员

D.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四大类

正确答案:A,B

解析: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依照我国法律,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最高人民检察长为首席大检察官,A项正确。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的职责包括依法参加合议庭审判或者独任审判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B项正确。律师是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不是国家工作人员,C项错误。狭义的法律职业从业者包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三大类,不包括法学教学研究人员,D项错误。  

49. 菜在当地一所人学对被指控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被告人依法进行审判,并做出有罪判决,很多学生参与旁听。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有(    )。

A.预测作用

B.教育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B,C,D

解析:法的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评价作用是指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评价作用的作用对象是他人的行为,包括专门评价和社会评价。作出的判决是专门评价,本题中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是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组织考试作弊行为进行评价,是发挥法的评价作用,C项正确。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法具有规范性、确定性,所以人们根据法律本身就可以安排自己的行为,本题中学生旁听对被告人的审判,并不是发挥法的预测作用,A项错误。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制裁,对包括违法者本人在内的一般人起到警示和警诫作用,是发挥法的教育作用,通过对被告人的有罪判决,警示学生不要犯组织考试作弊罪,B项正确。对被告进行有罪判决,也就是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是发挥法的强制作用,D项正确。  

50. 对于法与经济的炎系,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A.在封建社会,法律对经济没有什么影响

B.古罗马商品经济的繁荣促进了古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

C.法律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但有时也会阻碍经济发展

D.当代中国法律对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市场经济的引导、促进和保障等方面

正确答案:B,C,D

解析:法是商品交换的必然产物,也是商品交换乃至整个商品经济不可或缺的调整机制。封建社会已经出现商品交换,因此在封建社会,法律也对经济产生影响,A项错误。西方古罗马时期,由于简单商品经济非常繁荣发达,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和完善,B项正确。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法律对经济基础具有保障和促进作用,但对生产关系的某些方面有否定、阻碍或作用,C项正确。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引导、促进、保障和必要的制约方面,D项正确。  

51. 关于不同法律之间的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与物权法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关系

B.刑法与刑事诉讼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

C.公务员法与律师法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D.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关系

正确答案:A,B,D

解析:根据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程序的不同,法律可以分为根本法与普通法。根本法即,普通法是指以外的法律,在我国是根本法,物权法是普通法,A项正确。以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为标准,法律可分为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与义务或职权与职责为主的法律,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B项正确。按照法律的创制主体和适用主体的不同,法律可分为国内法与国际法。国内法是指在一主权国家内,由特定国家法律创制机关创制的并在本国主权所及范围内适用的法律,国际法是由参与国际关系的国家或组织通过协议制定或认可的,并适用于国家之间的法律,其形式一般是国际条约和国际协议等。我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国内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条约,是国际法,D项正确。按照法律适用范围的不同,法律可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律师不是公务员的一种,《公务员法》与《律师法》不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C项错误。  

52. 根据《全国常委会关于实行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宣誓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B.北京市人民副检察长

C.上海市会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

正确答案:A,B,D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宣誓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人民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宣誓。根据《》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根据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人选,因此教育部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宣誓,A项正确。《人民组织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长和人民分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北京市人民副检察长是北京市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宣誓,B项正确。根据《》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全国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宣誓,D项正确。C项上海市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任命的,不需要进行宣誓。C项错误。  

53. 根据现行,下列关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B.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C.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

D.困家可以依照法律或者法规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赔偿

正确答案:A,B

解析:《》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A、B项正确。根据《》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但土地所有权不可以转让,C项错误。国家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不是给予赔偿,D项错误。  

54. 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基本权利必须以和法律为依据

B.基本权利时需要严格遵守比例原则

C.基本权利的主要日的是维护公共利益

D.对基本权利的必须内容明确,使其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

正确答案:A,B,C,D

解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形式有和法律。除了立法机关通过和法律的形式以外,其他机关无权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使。A项正确。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必须满足明确性原则,法律对公民基本权利所作的,必须内容明确,可以成为公民行动的合理预期。D项正确。对公民基本权利的,还必须满足比例原则。比例原则要求为公共利益而公民基本权利的时候,必须要在手段和目的之间进行利益衡量。基本权利的目的必须具有正当性。对公民基本权利进行所采取的手段必须适合目的之达成,立法所采取的是对基本权利影响、最小的手段,而且要求手段达成的公共目的与造成的损害之间具有适当的比例关系。B、C项正确。  

55. 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下列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表述,正确的有(    )。

A.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B.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团主持

C.县人民院长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D.乡负责召集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正确答案:A,B,C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组织法》第11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项正确。第13条第3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由团主持会议。B项正确。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组成人员和人民院长、人民检察长,乡级的领导人员,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其他有关机关、团体负责人,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C项正确。第15条第1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团。由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副为团的成员。D项错误。  

56. 根据我国和国籍法,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正确的有(    )。

A.张某出生在中国,其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法国人,张某具有中国国籍

B.中国公民李某公派德国学习期间生下赵某,赵某具有中国国籍

C.杨某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可以加入外国国籍

D.秦某加人了加拿大国籍,其可以保留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A,B

解析: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A项正确。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B项正确。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C项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D项错误。  

57.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B.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任命

C.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D.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正确答案:A,B

解析: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条的规定,任免澳门行政长官、主要和检察长,B项正确。第7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除在澳门成立前已依法确认的私有土地外,属于国家所有,由澳门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部归澳门支配。C项错误。第26条规定,澳门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此非永久性居民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项错误。第49条规定,澳门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不得从事私人赢利活动。行政长官就任时应向澳门终审院长申报财产,记录在案。A项正确。  

58. 甲省乙市是设区的市。乙市依法制定公布了《乙市环境保护办法》。下列有关该办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该办法应当报、省常委会、省、市常委会备案

B.该办法与环境保护部的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C.市常委会认为该办法的规定不适当,应当提请省常委会撤销

D.如该办法与省规章不一致,应适用省规章

正确答案:A,B,D

解析:《立法法》第91奈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方规章,与部门规章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B项正确。第条第2款规定,省、自治区的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制定的规章。本题中,乙市是设区的市,其制定的规章效力低于省规章,如果乙市的规章与省规章不一致的,应适用省规章,D项正确。第97条第(五)项规定,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本题中市常委会即可撤销该办法,无需省常委会撤销,C项错误。第9第(四)项规定,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报备案;地方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本题中乙市制定的《乙市环境保护办法》是地方规章,应当报备案。A项正确。  

59. 西周统治者为维系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政权组织制度,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原则有(    )。

A.嫡长子继承

B.小宗服从大宗

C.亲贵合一

D.选官时“任人唯贤”

正确答案:A,B,C

解析:西周在选官时不是“任人唯贤”,而是考虑血缘关系,“任人唯亲”,D项错误。西周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A项正确。西周的宗法制度中,小宗要服从大宗,诸弟服从嫡长兄,B项正确。西周时期家国一体,家族组织与国家制度合二为一,因此也形成了亲贵合一,C项正确。  

60. 正式规定“官当”制度的律典有(    )。

A.《几章律》

B.《新律》

C.《北魏律》

D.《陈律》

正确答案:C,D

解析:“官当”是指犯罪后,允许以官爵抵罪的制度。该制度正式规定在《北魏律》与《陈律》中,C、D项正确。“官当”制度的形成,表明法的进一步发展。《新律》是三国时期最具代表性的立法,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律,置于篇首,突出了法典总则的性质和地位。《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共9篇,分别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厩律》。  

61. 唐初创建了市舶制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对外商贩至中国的部分货物,官府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下列属于应抽取实物税的货物有(    )。

A.丝绸

B.瓷器

C.龙香

D.沉香

正确答案:C,D

解析:唐朝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相应的法律制度逐渐成熟。唐朝对海路贸易颇为开放,允许外商来华自由贸易。唐朝创建了市舶制度,对外国商船贩至中国的龙香、沉香、丁香、白豆蔻四种货物,抽取十分之一的实物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项外贸征税法令。C、D项正确。  

62. 清朝民事立法中,民事主体地位发生了一定变化,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表现为(    )。

A.允许良贱通婚

B.废除匠籍制度

C.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

D.部分贱籍豁免为良

正确答案:B,C,D

解析: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的反抗,清朝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具体表现在:(1)废除匠籍制度,以雇募工匠代之,手工业工人的人身权利得到了一定保障。B项正确。(2)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雇工人不列贱籍,C项正确。(3)部分贱籍豁免为良,D项正确。清朝并没有允许良贱通婚,A项错误。  

63. 下列关于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内容的表述,止确的有(    )。

A.工人有组织上会的权利

B.实行安全生产防护

C.雇主可以自行开除工人

D.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同意

正确答案:A,B,D

解析:抗日民主政权时期劳动立法的内容包括:(1)工人具有自由组织工会的权利。工会有权调解劳资纠纷,代表工人签订集体合同和向提出要求。A项正确。(2)实行10小时工作制(陕甘宁边区为8小时),雇主安排加班应征得工人的同意,并支付加班工资,D项正确。(3)按照各地的具体经济条件实行最低工资标准。(4)实行安全生产防护。B项正确。C项错误,雇主不可以自行开除工人,工会有权调解劳资纠纷。  

简答题第-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 简述法律全球化的主要表现。

正确答案:(1)法律的“非国家化”。越来越多的法律出自各种经济联合体、非组织等“非国家”机构。    (2)法律的“标准化”。由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制定的法律范本提供给各个国家作为立法的模本或参照。    (3)法律的“趋同化”。调整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趋于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同,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同。    (4)法律的“世界化”。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有出现“全球性法律”和“世界法”的趋势。  

65. 简述我国现行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

正确答案: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6. 简述《中华临时组织大纲》的性质及其历史意义。

正确答案:(1)《中华临时组织大纲》(以下简称《大纲》)是辛亥胜利后,由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临时的纲领性文件,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性文件。    (2)《大纲》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辛亥成果,为临时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大纲》宣告废除封建帝制,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总统制共和政体,成为制定《中华临时约法》的基础。  

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67. 2015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2条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该法实施后,各地媒体仍然不断曝光网络外卖乱象。一些网络平台未能严格执行新规,无证餐厅成为外卖网站上的热销大户。    针对此现象,主要存在三种观点。观点一:外卖食品网站和外卖APP是新生事物,仍在不断发展,法律规定过于具体并不明智;观点二:虽然食品安全法时网络平台的监管义务有明确规定,但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做到对每个网络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许可证查验,该法缺乏可行性;观点三:该规定本身是合理的,目前法律未能有效实施,主要原因是行政监管不到位,如果加大监管力度,该法还是能够发挥其应有作用的。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1)材料反映出法具有哪些局限性?    (2)三种观点中,你赞同哪一种,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法有时会滞后于社会发展,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发展的变动性之间往往存在矛盾;法律受制于人的因素,法制定后,需要人去遵守和执行。执法、司法和守法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法律作用的实现;法律的实施受制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因素,法律规定有时会与客观实际不符,法律主体难以实际遵守法律。    (2)赞同观点一的理由:网络食品外卖是新兴社会现象,发展非常迅猛,法律如果规定得过细,可能会使法律的稳定性与网络食品外卖发展的快速性之间形成较大矛盾,影响法律效果的实现。    赞同观点二的理由:网络平台客观上无法全面履行其义务,新食品安全法的这一规定缺乏可行性,立法的科学性有待加强。    赞同观点三的理由:徒法不能以自行,执法机关执法力度不到位,执法人员执法活动不充分,法律效果必然不能实现。  

68. 1993年2月。七届全国常委会接受提出的修宪建议,形成修正案(草案),提请八届全国一次会议审议。1993年3月,八届全国一次会议期间,2383名全国签名。以代表提案的方式向会议团提出“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议案”。会议团将七届全国常委会的修正案(草案)和该“代表修宪议案”合并成一份修改案,交付大会表决。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第3条至第11条。    请根据我国观行及法律,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有权向全国提议修改的主体有哪些?  (2)全国表决修改案与法律案,在通过程序上有何区别?  (3)我国修宪实践中,对的部分修改采用过哪些方式?

正确答案:(1)规定,修改由全国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全国提议。提议修改的2383名全国已经超过五分之一的要求。    (2)《》规定,修改由全国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法律由全国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3)一是全国以决议的方式直接修改条文,二是全国以修正案的方式增删的内容。  

69. “民间户婚、田土、斗殴相争,一切小事,不许辄便告官,务要经由本管里甲、老人理断。若不经由者,不问虚实,先将告人杖断六十,仍发回里甲、老人理断。”    ——[明]朱元璋:《教民榜文》    根据上述材料,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明初处理民间词讼的诉前程序是什么?    (2)若违反这些程序,当如何处理?    (3)明初设定此种程序的意义何在?

正确答案:(1)必须先经由本管的里甲、老人理断,不服理断者,始可告官。    (2)不管案情是否属实,一律将告诉人处以杖六十的刑罚,案件仍须发回,由里甲、老人处理。    (3)明初设置此种程序,有利于发挥家族、宗族组织的纠纷调处功能,对乡民实行教化,以达到息讼的目的,稳定社会秩序。这一程序在一定程度上了民众的诉权。  

论述题第70小题,本题15分。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70.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请论述良法的标准,并结合实际,谈谈如何打造良法。

正确答案:(1)良法的标准包括:①形式标准,法律体系完备、表述清晰、上下统一,内部无矛盾,不溯及既往等;②实质标准,法律应该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尊重和保护,体现现代法治所追求的公平、自由、正义等价值。  (2)打造良法需要做到:①必须坚持民主立法,通过民主的立法程序,让社会各界均能在立法中表达自己的关切,从而吸收一切合理的意见;②必须坚持科学立法,立法要从社会现实和具体国情出发,法律的内容要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同时保持适当的前瞻性;③必须完善立法监督与审查制度,加强立法备案、批准,防止出现“恶法”或“劣法”。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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