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遵循建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承建的
项目进行分包,具体内容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项目部须提供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日记、质量检查记录;
2、原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材料取样、二次复试送样、取试化验单;
3、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的签证(项目部应留存一份原件);
4、负责监督站资料装订费;
5、提供工程前期资料、档案袋和档案盒。
6、提供临时办工桌子、资料柜、电脑、打印机、纸张。
7、如有鉴证、或其它内业,内业费另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所有前期资料乙方负责收集整理资料;
2、由项目部负责提供的内容外,其余均由乙方负责整理;
3、按项目部要求提供资料1套;
4、负责向监理提供所需资料。
5、
三、标准要求:
1、乙方必须按黑龙江省工程资料管理标准、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农垦质量建筑站的软件和资料的有关规定编制施工资料;
2、资料编制内容和日期必须符合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不许超前或滞后;
3、如因项目部该提供而未及时提供的资料造成损失的部分由项目部负责;
4、资料需盖章部分由项目部联系,乙方具体操作。
四、承包费用:
1、以设计图纸的建筑面积为准,共计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或每个楼工程内业资料总造价为 元。
2、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的50%款项,装修竣工后,甲方支付乙方30%,竣工验收时,甲方支付乙方资料费总款20%。
3、竣工验收合格后,达到备案要求甲方装订成册合同终止;
4、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不能备案的工程,资料工程款应全部结清。
五、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黑龙江省红兴隆农垦提起诉讼。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单方面违约,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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