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报告
市卫生局:
无障碍设施是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而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无障碍设施的建造不仅有利于残疾人,而且也给众多老年人、妇女和幼儿以及伤病人士带来了方便。对残疾人而言,无障碍设施不仅创造了必要的出行条件,更重要的,它能消除残疾人内心的自卑和沮丧,使他们勇敢地参与社会生活。同时,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水平也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起步较晚,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年4月1日起颁布实施。因此,在19年以前,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处于空白阶段。而我院临街三层门诊楼始建于1958年,随后,为提升我院接待患者的能力,更好的服务社会,又于 1985年,紧靠临街门诊楼新建六层综合门诊办公楼。由于建设初期上述规范尚未实施,因此没有充分考虑到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必要性。日前,我院接到关于两门诊楼三层结合部各六阶台阶的整改通知,对于上级部门的通知我院高度重视,也积极准备整改工作,但经过测量发现,若要在六阶台阶中间修建适合轮椅通过的坡道,则两边预留行人台阶宽度难以达到可行性要求;其次,我院已在火车南站大街新建门诊楼、住院楼及办公楼,并在设计初期充分考虑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目前,新院已接近竣工验收时期,预计年底医院整体搬迁新址。若此时将门诊楼台阶整改,不仅会浪费大量人力和物力,更给患者的就医带来极大不便。
故恳请上级部门批准我院暂缓实施门诊楼结合部三处台阶的整改工程,希望上级部门能够理解与支持。
张家口市第四医院
2015年6月3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