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总体施工组织方案是具备开工条件后展开施工,即征地拆迁、改河、改沟、改路已完成,路基工点已具备机械进场条件,施工方案、土石方调配方案已确定,线路已定测、开工报告已批复,按工作面安排的施工队伍已确定,各工作面施工设备已配套,取弃土场已确定,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材料供应能满足开工要求和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⑵路堑开挖前应先检查坡顶、坡面的危石、裂缝和其他不稳定情况并妥善处理。
⑶对地下管线已调查清楚,并与产权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保护方案和协议后方可进行施工。
⑷开工前,由各架子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对管段内路基设计文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如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⑸路基填筑前,根据设计要求的填料和确定的料场,由试验人员取样,进行土壤分析试验、击实试验,确定填料类别,按规定填写土工试验报告,经审查签认后用于路基填筑,路基施工按三阶段、四区段、八流程组织施工。
⑹在全面展开路基施工前,由各架子队管辖段落填料的种类和机械情况选择长度不小于100m的代表性地段进行工艺性试验,通过试验获取相应的试验数据(最佳含水量、铺摊厚度及碾压遍数等),进而研究填料性质、施工工艺、检测方法等的合理性,并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确认后,再根据工艺性试验数据开展路基大面积填筑施工。
⑺施工前由施工技术部下发成套的路基及地基处理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由各架子队组织工前学习,完成持证上岗前培训。
⑻将大段路基分成多个小段组织平行作业,在工期安排上,保证路基有不小于6个月的沉降观测时间。
⑼挡护工程施工随路基工程的施工而同步进行;附属工程视路基主体施工情况适时跟进,路基排水工程及时跟进,并注意永临结合,确保路基工程排水通畅,不积水,不冲缺口。
⑽开挖土质、软质岩地层路堑,按分层开挖,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安排,边坡开挖后及时施作支挡与防护工程,严禁长时间暴露。
⑾安排好路基沉降变形观测工作,并按要求点绘沉降曲线进行路基工后沉降分析,为下道工序施工做准备提供依据。
⑿路基施工中各施工队严格按照相应的作业指书和审批的试验参数组织施工,并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使施工质量控制及验收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