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昆 金红
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3年第05期
摘要:“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往来账的一种,是两个具有资金往来关系对象之间的会计科目,由于该科目核算的内容复杂,涉及的往来对象比较多,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往来账;收入性资金;应付性资金
一、引言
“其他应付款”科目主要核算单位为除应缴款项、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医疗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付社会保障费、应交税费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款项。这个科目属于往来性科目,反映债权债务的变化。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管理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试图通过对“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中的一些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科目核算内容复杂,极易被单位利用来隐匿收入、偷逃税金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的内容比较复杂,有些单位为了隐留部分收入,增加单位资金使用的自主权,而将一些本应作为单位收入的资金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挂账,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一收一支,从而使得“其他应付款”账户变相地成为单位的小金库。
此外“其他应付款”科目具有往来核销的功能,对于某些本应作为单位收入的款项来说,特别是一些专款,收入时挂在科目贷方下面,支出时再直接从该科目的借方冲转,核算非常方便,这种便利性也是导致“其他应付款”管理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2.会计人员对资金核算主体不够明确,很容易将收入性资金误判断为应付性资金
单位经常会收到外单位拨付的资金,有些资金可能是外单位拨付给单位里的某个部门的,该部门可能要全额提取使用。对于这种情况,一些会计人员很容易产生歧义,觉得该资金本来应该是属于某个部门的,只是单位暂收在自己的账户里,理应属于“应付性质”,应该暂挂在单位的账户上,而不应作为单位收入来核算。这种思维明显搞混了资金核算的主体,很容易将收入性资金误判断为应付性资金。
3.相关会计人员缺乏及时沟通,以致发生往来账时未能及时准确入账及核销
一般在发生往来事项时,由于事前审核、出纳人员直接面对办事人员,可能对该事项的经济实质比较了解,但是有时未能将该会计信息及时传递给记账人员,以致记账人员将一些本该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款项而未列入,本该核销该科目的款项而未核销。
此外,单位对往来账不重视,未设立专人管理往来账项,也会导致“其他应付款”科目核销出现问题。在发生“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核销事项时,如果无往来账管理人员可咨询,事前审核就没法迅速确认支付,一些负责任的事前审核可能会向记账人员查询,然后审核支付,但也有一些不负责任的未经确认可能就会审核通过然后支付,这样很容易发生金额错误。
4.单位缺乏科目的管理细则,导致重要会计事项处理随意化
有些单位对“其他应付款”科目缺少应有的重视,没有制定相应的科目管理细则,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计事项的处理非常的随意,其结果就会导致该科目管理混乱。例如退还保证金,如果单位时而以本单位当初收取履约保证金时所开具的为原始凭证退还保证金,时而又以对方单位开具的退保证金的收据为原始凭证退还保证金,这就缺乏统一的标准,很容易制造管理漏洞。
5.相关人员对账不及时,以致该科目余额越滚越多
相关人员如果对账不及时,该科目余额就会越积越多,导致管理上出现问题。如果单位平时不对账,或者很少对账,该科目余额就会逐年累积,越积就越无法对清。“其他应付款”科目要想管理好,也需要像其他往来账一样做到及时对账,仔细核算。
三、应对“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漏洞的对策建议
1.分清核算主体,把握资金性质
会计主体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对于某个单位来说,会计人员要清楚地知道会计核算的主体是整个单位,而不是某个部门。对于外单位拨付的资金,会计人员一定要站在整个单位这个主体立场来考虑,然后再来判断其资金性质。如果对于整个单位来说,外单位拨付的资金是不需要再偿还给外单位的,就应该将该资金界定为收入性质资金,而不是应付性质资金。会计人员只有明晰会计核算主体,才能准确确定资金性质,正确地进行会计确认和计量。
2.区分收入与债务界限,严格核算范围
“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会计人员对于要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事项应该分析其经济实质,通过严格区分收入与债务的界限,明确核算范围。
单位收入是指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业务收入和从事其他活动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以及从财政和主管部门取得的补助经费。负债是指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划清两者界限的标准,是认定资金来源是非偿还性还是需要偿还性。
凡是单位从事其他活动取得后的资金以及财政和主管部门拨入资金不需要单位分期归还就应该在收入科目核算;凡是外单位投入资金需要单位按期归还的,就要在负债科目中反映。只有区分收入与债务的界限,把握其属于往来性质还是收入性质,才能避免把应作为单位收入的款项列入“其他应付款”科目里。
3.加强会计人员沟通,及时处理涉及该科目的往来账项
首先,事前审核、出纳人员对于有可能涉及“其他应付款”科目的收入支出事项,应该主动详细询问办事人员,了解所发生事项的经济实质,及时处理该往来事项。一旦发生涉及该科目的往来账项入账及支出核销时,事前审核、出纳人员最好是在会计原始凭证上及时标注,提示记账人员准确记账。记账人员如果对于涉及该科目的某些事项有疑虑,也应该及时主动与事前审核、出纳人员沟通。只有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的沟通,才能将涉及该科目的会计事项真实、准确地反映在该会计科目里。
其次,应设立专人管理单位的往来账项。在发生“其他应付款”科目核销事项时,事前审核应该与往来账管理人员核对,以便正确地支付;记账人员也应该与往来账管理人员、事前审核及时沟通,以便准确地核销。往来账管理人员每月末打印“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表,对于其中有疑虑的事项也应及时与记账人员、事前审核沟通,以保证“其他应付款”科目余额的正确。
4.制定“其他应付款”科目管理细则,对于涉及该科目的重要会计事项应推行其处理程序标准化
“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债务类科目,需要单位在一定时间内以资产或劳务的形式进行偿付,所以对于涉及该科目的会计事项,要格外谨慎,对于一些涉及“其他应付款”科目的重要会计事项,我们都应该根据本单位的特点尽可能制定标准的处理程序,包括工作基本流程和细则的注意事项,使其严谨化,规范化,防止发生一些不应该发生的错误。
其次,单位应对涉及“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往来款项制定详细的清理办法,规定清理时间、清理程序,以便及时有序地清理。
再次,“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管理细则上要明确该科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要制定科目管理的奖惩制度,对表现好的要给予鼓励和表扬,对出现问题、甚至违反财务制度的要给予批评和惩罚。只有有了完善的工作程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有效的奖惩制度,“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管理才会高效顺利地进行。
5.加强与往来对象的沟通,根据业务性质,定期不定期进行对账
单位应该设有专人管理往来账项,对于涉及“其他应付款“科目的往来账项,往来账负责人与往来对象应定期不定期进行对账。对于一些经常性发生的业务,可与往来对象约定定期的对账时间,而对于一次性的业务,可在业务结束时就约定对账,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及时更正,保证双方账目余额一致。
四、小结
“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管理属于债权债务管理的一部分,各单位应按照会计制度,建立健全该科目的内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及时核算、及时结算、及时清理等。只有加强对该科目的管理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及时进行对账、结算、清理,才能确保涉及该科目的债权债务账实相符,提高资产质量,这对于债权债务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总之,要管理好“其他应付款”科目,需要各相关人员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祝青.浅谈往来账管理与审计方法[J].中国集体经济,2011(18).
[2]孙西平.行政事业单位债权债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审计与经济,2011(04).
(作者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财务处)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