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谱要按照“菜品多样、可口,搭配合理、科学,营养丰富、均衡”的原则,参照全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价值标准,结合学生饮食习惯和物产特点,以周为单位科学定制。供餐食谱要按周公布,照谱做饭,保证质量。
2、食谱定制应注意食物的色、香、味以及食物的外观形象,并避免食物过酸、过咸、油腻。
3、食物搭配时,尽量做到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动物性食物与植物性食物搭配、干稀搭配、咸甜搭配。
4、科学制定午餐供餐食谱,既做到营养膳食结构合理,又兼顾食物色、香、味搭配,保证提供的食物营养素种类齐全、含量充足,易于消化,安全卫生。实施阳光校餐学校要求每餐至少为学生提供“一荤一素”两种菜肴和一种汤类供学生食用,积极改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针对小规模学校的供餐,在制定供餐食谱时要区别对待,既要保证学生吃的好、也要保证学生吃的营养。严格落实5.6元供餐标准,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生及学前班在校期间每天提供一个熟鸡蛋和一顿午餐。享受“一补”学校学生按照每天每人4元标准执行。
5、必须以周为单位,按照主食12%、植物油3%、蔬菜30%、肉类50%、辅料5%左右的资金比例核定原料使用量,保证各种营养元素均衡摄入。供餐原料应尽量选用能量、蛋白质、脂肪三种主要营养元素和钙、铁、钠、锌、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等八种微量元素含量较高的原料。辅料中食盐的使用量,午餐每生不得超过3克。
6、实施“阳光校餐”的学校,午餐供餐必须保证“一荤一素一汤一主食”的供餐内容。其他规模较小学校在制定食谱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
7、必须认真查阅相关资料,避免所选蔬菜等原料出现相克现象,引起食物中毒。同类蔬菜每周最多只能安排食用两次(粉条每周只能安排一次),不得多次重复食用。
8、民族地区学校食堂午餐供餐肉类原则上按照每周四顿牛肉一顿鸡肉安排,汉民地区学校供餐肉类原则上按照每周三顿牛肉一顿鸡肉一顿大肉安排。
9、坚持阳光操作,增强公开公示透明度,定期公开学生人数、供餐食谱、原料价格、补助经费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或建议,促使营养改善计划公开透明,廉洁运作。要及时听取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在供餐食谱、饭菜价格、质量、份量、食品安全及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充分发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供餐食谱要按照推荐食谱每周调换一次,不得重复使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