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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劳务合同doc
2025-10-05 18:07:36 责编:小OO
文档
新怡华庭(新华2期)安置房工程二标段

屋面分项工程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现甲方就其承建的新怡华庭二标段工程(7#—12#楼)屋面工程分包给乙方,在甲方全面组织施工的前提下,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的具体内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新怡华庭二标段

二、工程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中和场      

三、劳务分包分项工程名称及承包内容:

1、工程名称:新怡华庭二标段

2、承包范围:屋面工程      

3、承包内容:

屋面工程(除防水层工程外):即压顶(贴砖部位除外)、女儿墙内侧抹灰、屋面(炉渣找坡、天沟、找平层、保温板、隔离层、分隔缝、刚性层、排气吐气管等)按图纸设计施工完,按屋面水平投形净面积计算。

五.承包方式:单包劳务人工费以及工具、机具、低质消耗品

六.承包单价:(币种:人民币)

综合价:               执行。

综合单价包括:

   1.以上承包内容的所有工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准备、措施和其它间接的辅助工作、措施工作,例如:打靶,女儿墙上补架管眼洞和水电管槽,湿润墙面,砂浆拌制以及珍珠岩等所有屋面材料的运输、成品保护、卫生

清理(每道工序完成后落地灰全部清理干净并用扫帚清扫干净,做到人走场地清)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屋面综合单价包括屋面工程除防水层和钢筋绑扎的所有工作,即珍珠岩找坡层、防水找平层、防水保护层以及挤塑板粘贴、挤塑板上找平层、细石混凝土刚性层、女儿墙抹灰、女儿墙线条抹灰等所有工作。

3、斗车和所有手工工具,手工电动工具以及低质消耗品(铁铲、铁板、沙板、灰桶、灰盆、阳角用线条以及夹具、广线、线锤、卷尺、靠尺、扫帚等),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雨披、手套、防滑鞋等)。

   4.乙方的管理费、利润、税金(包括总劳务费1.5%的个人所得税)、技术措施、风险(包括市场劳动力单价上涨)、保险(工人社保和意外伤害保险以及福利)、交通费和旅差补助(贴)费、医疗卫生费、乙方人员着装以及工作牌、甲方材料保管、场内材料运输、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乙方人员安全事故费用)。

 5.甲方只提供搅拌机、井架提升机、水泥、砂石、珍珠岩、外加剂,即此单价为乙方完成该项工程所有工作以及质量保修的价额体现,在此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不发生任何记时工。此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不作任何调整。

七.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进度款,按完成工序工程量的75%支付乙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付至总产值的80%,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付至总产值的95%,质保金5%两年质保期满无息退付。

2、乙方按月造具工人工资表,每个工人并签字。

3、若乙方发生质量事故或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乙方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结算时甲方除在综合单价中扣除5.00元/m2外还要在总价中扣除20%的费用,作为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名誉损失费。

八.工期要求:

甲方实行“弹性用工”制度,即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分部分项进度增减人员。乙方若组织安排不善导致窝工,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总工期延期的,在结算时将扣除乙方总产值的10%作为惩罚。

九、质量要求和材料节约

1、乙方施工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50210-2001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不低于95%。质量未达标,甲方不予以收方,由乙方自行返工直达到质量要求,为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若乙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甲方按乙方已完产值的80%结算,并终止乙方分包合同。

2、施工质量管理细则:

2.1、乙方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未按设计,技术交底和验收标准要求施工造成返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除承担材料损失外,一次处罚500-1000元,材料损失按购买价赔偿。

2.2、分项工程经乙方自检合格后报甲方项目部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乙方应进行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质量标准,处罚乙方500元并停工整顿处理。

2.3、由监理,建设单位及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能及时落实整改的,由甲方处罚乙方500元/次;若乙方拒不整改,由甲方另行安排人员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劳务费中双倍扣除。

2.4、分项工程大面积施工前必须先做样板,经监理、建设单位及甲方确认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否则处罚乙方500元。

2.5、对甲方项目部签发停工通知书不遵照执行,罚乙方500元.

2.6、未经监理、建设方、项目部的质量负责人验收就进行下道工序的,除将已施工部位外,对乙方处罚1000元。

2.7、每月由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材料节约、安全文明进行综合检查评比并形成书面通知,当月分项工程综合验收优良率低于95%和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处罚1000元。

2.8、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进行成品保护,通过甲方验收后进行工序交接,成品如遭破坏由乙方负责重新整修。

2.9、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监理对甲方进行处罚,甲方项目部将对乙方处以双倍罚款处理。

2.11、甲方项目部质量负责人行使质量监督、验收、返工、停工等权利,乙方不得因甲方的检查、监督减轻按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质量责任。

2.1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或拖延安排工作、借口拖延工作,从而造成施工进度滞后或返工的项目部将对乙方进行¥2000.00—¥10000.00元的罚款,如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乙方人员清理出场,按乙方已完工作内容总价的80%结算费用。

十、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

乙方进场时必须接受甲方职能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教育。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规范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程序并且服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乙方造具乙方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接受三级教育并每人签字。乙方人员的医疗卫生、劳保用品(含个人防护用品)福利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劳保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交甲方项目部存档备查。为了贯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搞好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订此细则“

1、工伤事故经济分摊办法:

1.1、施工现场内发生安全事故,发生事故费用在20000元以内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按甲方要求施工发生2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费用按下列两种情况划分:(1)由劳务分包人违反相关操作规程作业的,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反之如甲方原因甲方承担80%,乙方承担20%;乙方必须及时做好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入场人员如未及时做好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甲方管理人员及时制止。

1.2、事故发生时,乙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无条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

1.3、施工现场外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打架斗殴、酗酒等)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担。

2、甲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2、甲方应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对乙方做好进场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增强乙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2.3、甲方的职能部门在施工过程中应对乙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书面交底。

2.4、甲方的职能部门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检查督促乙方安全工作,对乙方野蛮施工不听指挥,有权作任何形式的处罚(责令停工、罚款、辞退等)。

2.5、如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乙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3.1、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甲方搞好安全生产的教育工作,组织工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若由于乙方没有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2、乙方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章守纪,严格执行甲方职能部门的安全技术交底。

3.3、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地纪录制度》。

3.4、乙方有权对甲方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甲方的安全设施有欠缺处,乙方应要求甲方完善(合同约定由乙方完善的除外),乙方不得因甲方提供的设施不完善而盲目使用安全设施造成安全事故减轻安全事故责任。若是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不完善或未按要求搭设造成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5、乙方禁止其人员在宿舍区、施工现场、汹洒。一经发现,甲方除按规定处罚乙方100—1000元外,并对情节严重者甲方还有权追究法律责任并令其退场。

3.6、乙方人员无故损坏甲方和相关单位或班组实施,除照价赔偿外,将处以200-1000元/次的罚款。

3.7乙方严禁工人在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对乙方打架斗殴不分谁对谁错先进行¥2000.00—¥10000.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送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工作责任:

1.乙方安排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的劳动关系仍在乙方。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支付人工费给乙方,乙方负责劳务人员在工资发放,其人员所发生的病、重伤、残疾、医药卫生、福利等费用及对伤、亡、病人员和各种补偿费用和死亡善后应支付的各种工作及伤亡补偿(助)费、抚恤金等均由乙方承担支付。

2、乙方违章操作、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私自离岗等意外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

3、施工中,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不得以工伤或病、残、亡等相关费用的扩大或支付,要求甲方承担任何与本合同约定外的款项。

十二、文明施工管理:

1、乙方进场人员应根据甲方要求统一着装和佩带工作牌(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2、工程施工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乙方造成的材料浪费按材料购买价如实赔偿。施工的部位在每天下班前砂浆必须清理干净,砂浆必须每天用完不得有过夜砂浆。

3、半成品材料加工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交底加工,若未按甲方技术交底加工造成的损失,甲方将以造成的损失双倍处罚乙方。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清理或收捡自身各种材料以满足文明施工的要求,若乙方拖延、推诿或不按项目部管理人员安排的时间内收捡,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一天后乙方仍未收捡,则甲方安排人员收捡,按100.00元/个工计算,费用在乙方的总产值中扣除,甲方安排的人员由乙方自行监督管理。

5、乙方施工人员生活宿舍应保持清洁、整浩、生活用品、施工工具放整齐、爱卫生设施,严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工作作息时间。

6、施工期间,特别在夜间施工时,严禁高声喧哗,应做到施工不扰民,文明施工。

十三、劳务分包管理:

1、乙方指定        为现场代表,负责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指令并按时参加甲方每周二的例会,若因事外出必须请假,否则每次罚款200元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资格证书,若是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

2、乙方安排进场劳务人员,必须是持有务工许可证、居民暂住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年龄在18至5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45周岁,如系已婚妇女,还应持有计划生育和节育措施证明),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民工。

3、甲方负责为进场人员提供住宿条件,生活自理。

4、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程总体需要和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务分包要求的统一安排和调度。

5、乙方必须保持进场人员的稳安,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凡在乙方造出的花名册中无姓名的人员,甲方向乙方结算时该部分人工费不予计算。

6、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任意抽调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影响工程进度时,视为乙方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违约金除赔偿损失外,另外所抽调或擅自离开的人员的人工费与乙方结算时甲方酌情扣减。

十四、违约责任与处罚: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由于某一方的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偿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3、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伍万元(50000.00元),若违约金赔偿后还不能补偿违约造成的损失时,则应由违约方继续进行补偿。

4、若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原因导致该工程停建、缓建等,不属违约范畴,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其它:

1、乙方需向甲方借用材料,由乙方签字负责人到工地材料室领取,用后归还,人为损坏按市场价赔偿。

2、乙方进场后,甲方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书面技术交底。

3、若乙方施工中由于工期、质量、安全、施工配合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人工费,并扣除工资借支、材料费等应扣费用,工人退场后三天内付清结算款。

.4、甲方不允许乙方将工程转包或分包,若有此现象,甲方将严肃处罚,并清退乙方出场,按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并扣除工资借支、材料费等应扣费用,工人退场后十天内付清结算并扣除工资借支、材料费等应扣费用。

5、施工现场一切财产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私自拿取任何材料视为盗窃。一经发现,以盗窃材料实际价格的十倍处罚,另追加处罚¥1000.00—¥2000.00元的罚款,其一切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修订补充。

1、以上签定质量标准是优良。单价内容含该分项工程的所有工作。

2、若发生及时工无论技工或普工均按每个工80.00元计算。

3、每天下班前砂浆未清理干净,当天搅拌的砂浆未用完,砂堆场未收捡,未用完的水泥没有收捡或有过夜砂浆每处罚款200元。

4、室内私自使用电器设置每次罚款300元/次。并收交电器设备(电饭煲。电草炒锅。电炉等。)

5、乙方派遣( 1 )名管理人员入住现场管理本分项工程的协调工作、有事外出必须向项目部管理人员请假,若无故缺勤一天扣200元/天/人。并按期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工作列会,缺席一次将处罚200元,迟到一次处罚50元。

6、施工现场内穿拖鞋、酒后上班、未带安全帽的罚100元/次/人。

7、在高空抛物时罚500-1000元/次/人。情况严重的送机关处理。

8、在现场打架、斗殴不管谁对谁错罚200-2000元/次/人。

9、盗窃项目的材料按实际价格的十倍处罚,别追加罚款1000—2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认真执行监理、甲方过程,日常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大小质量问题,如未按监理、甲方要求按期整改合格超期处罚200元/次/项的违约金。

十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十八、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在完成作业层全部分包工作后,结清经济手续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13年    月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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