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企业发展,部门决定对总调度室车队司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保证本作业区员工自身安全,顺利开展工作,就本岗位做以下规定:
1司机必须按时上下班,交认真细致,班前、班后会有要记录,交接清楚,检查有缺失的,一次100元,由于交接不清而产生的各种问题或者事故,责任由双方共同负责承担。
2司机在车间内行驶要严格按要求控制车速度(时速5公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超速的直接下岗处理。
3司机在班前、班中禁止饮酒,发现一起,直接做下岗处理。
4车辆停放必须在指定位置,车辆之间应该保持足够距离,同时注意保持车辆卫生,下车后熄火取走钥匙,发现一起,处于50元罚款,两次双倍处罚。
5非驾驶人员不得上车,不得载无关人员,不得超重,不得私自叉明令禁止的物品,发现一次,处于100元罚款。
6禁止在车间、油库或者车辆旁吸烟,违者处于500元罚款。
7保持良好个人形象,着厂服,戴好厂牌上班,注意个人言行,下车后戴好安全帽员,工要注意自身形象,言语得体,无事散播谣言者,做下岗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8服从并及时完成领导安排的生产任务,无理拒不服从的,做下岗处理。
9懂得灭火知识,定期参加部门安环科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做待岗培训处理。
10请假需填写请假条,批准后方能准假,病假要出示医院证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电话联系并事后补请假条,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脱岗处理。
11因为个人原因损坏车辆和公司其他财产的,由本人自费修理并听候处理。
12工作期间睡岗、串岗的处于30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损失的将做下岗处理。
望广大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本着对公司个人负责的心态认真工作,杜绝各种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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