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帽使用管理规定
1、安全帽是保护员工头部受坠落物及其特定因素引起伤害的个人重要安全防护用品。由帽壳、帽衬、下颏带、附件组成。
2、所有进入项目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
3、合格的安全帽应有“三证一标志”,且须符合GB2811-2007标准;
4、安全帽正面必须印有“****”标志,后面印有安全帽的编号;
5、项目管理人员/来宾/施工技术员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监察/质量检查人员佩戴白色安全帽,工班长/带班班长佩戴蓝色安全帽,项目施工操作人员佩戴黄色安全帽;
6、佩戴安全帽时,应根据自己头颅的大小校正头扣带的松紧,以感到舒适为宜;佩戴安全帽时,必须系紧安全帽带,保证各种状态下不脱落;安全帽的帽沿必须与目视方向一致,不得歪戴和斜戴;
7、严禁改变安全帽的任何结构、不得充当器皿使用、不得当坐垫使用、不得在安全帽上乱涂乱画或粘贴图文;
8、安全帽编号到人,由员工自己负责保管,参观指导人员的安全帽由项目部负责发放、回收并在规定地方摆放整齐;
9、安全帽应记入劳动保护用品台帐,安全帽使用到规定期限、出现变形或有裂痕时必须及时更换;安全帽丢失或损坏时,必须按规定重新领取;
10、拒绝佩戴或不按规定佩戴者,给予操作人员罚款10元~20元/次,其他人员罚款50元~100元/次。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