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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顶管理制度
2025-10-05 17:59:35 责编:小OO
文档
1.目的

本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对厂务设施安全运行事故隐患的检查和治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前预知厂务设备、安全设施的运行和使用情况,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运行风险 ,给高效、稳定、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2.范围

3.定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

4.引用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4.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

5.职责

5.1厂务运行人员

根据部门巡检要求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巡检记录表”内,并如实汇报检查情况。

5.2厂务管理人员 

组织部门人员进行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巡检记录情况检查,整改结果反馈检查),并协助安环部组织的季节性、年度综合性、节假日等安全大检查以及上级领导安排的专项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考核。

6.内容

6.1巡检人员基本要求

6.1.1明确巡检职责、巡检内容、按规定时间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吊顶巡检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进行。

6.1.2巡检记录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格式清楚、签名属实;

6.1.3发现设备隐患或重大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1.4积极落实整改问题,并进行追踪。

6.1.5应穿劳保鞋、戴安全帽、携带手电和测电笔、对讲机。

6.2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责任

6.2.1设备安全检查周期:运行人员每周检查1次,区域工程师对运行巡检记录进行审查每月1次,各区域工程师协助厂务管理人员进行季节性、节假日等综合性检查。

6.2.2每周巡检:由厂务运行人员负责车间吊顶(天花板)的安全、卫生、设备等检查,以及必要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用具等是否完好,吊顶板吊筋是否松动,吊顶板有无弯曲移位,屋顶有无破洞、漏雨等现象。

a)切片间吊顶:工艺水管、工艺排风管、自来水管、纯水管、回用水管、空调水管等有无跑、冒、滴、漏等现象,屋顶有无雨水滴落,设备运转有无杂音,保温是否完好。

b)工艺排风机:运转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异响,有无漏液现象。

c)空调风管:运转有无杂音、风管有无漏风滴水、保温是否完好。

d)电缆桥架:电缆桥架有无破损发热、接线有无裸露、桥架盖板是否完好。

e)清洗间吊顶:给水管、排风管有无跑、冒、滴、漏,管路支架固定处、保温是否完好,运转有无杂音。

f)空调钢平台:水管有无跑、冒、滴、漏,排污水槽有无溢出,支架有无滴水,运转有无杂音,保温是否完好。

g)压缩空气管:有无跑、冒、滴、漏,保温是否完好。

h)除尘风管:有无明显漏风,运转有无异响。

i)消防水管:有无跑、冒、滴、漏,运转有无杂音。

6.2.3整体检查:定期对吊顶内安全设施和运行设备进行6S检查,并及时清理积灰、积水。

6.2.4月检:由各区域工程师和主管工程师等厂务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制度执行情况、设备周检记录、现场6S及安全运行记录情况。并检查劳动纪律、特种设备操作证持证作业等情况。

6.2.5季节性检查:由本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安环部组织检查,根据国家、省级 、市级等上级管理部门的布置,进行安全防火、防漏、防噪环保检查。

6.2.6节假日检查:每逢“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配合公司领导和其它职能部门对水、电、气、特种设备、药品试剂进行综合性防御检查, 以及检查节假日加班人员落实情况、值班情况、安全应急措施等。

6.2.7检修作业检查要求: 

a)检修人员安全措施:必须穿劳保鞋、戴安全帽。动火作业人员还需戴防火、防热、防强光的劳保用品,高处作业人员需佩戴安全带、工具腰包。且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作业资格证书。

b)动火作业:在吊顶内进行电、气焊接、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必须携带“动火作业票”,且现场必须放有紧急灭火或降温等安全设施。

c)登高作业:在吊顶内超过2M米以上作业时,必须携带“高处作业安全工作票”,在作业时不允许向下乱扔各类备件和工器具,且监护人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d)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按照《电气运行规程》要求办理临时用电申请,由厂务部电工负责接入电网,严禁自行接入。临时用电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超过则需重新申请,且接线前需确认额定负荷,严禁超负荷使用。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无接头和裸露且有短路和过载保护。

e)检修现场:检修人员作业之前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在场进行全程监督,现场或临时电线或电缆必须设有明显警示标志或警示灯,且必须对现场加以安全防护,不得擅自扩大检修范围,并在结束后必须及时整顿、清理现场,检查作业区域有无因施工引起的安全隐患。

6.2.8安全整改

6.2.8.1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工程师或区域负责人应当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组织人员,按轻重缓急制订整改计划,必须按计划完成整改内容,对于本部门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应,报请公司领导研究解决。在未解决之前必须采取强有力的临时防范措施确以保证安全、保证生产。

6.2.8.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必须编制《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事故隐患处理报告》,并建立台账,最后交于本部门管理员进行归档保存。

6.2.8.3《事故隐患治理方案》书写要求:

a)确定治理方案;

a)配备治理人员;

b)落实经费和物资;

c)明确治理时间和任务;

d)采取安全措施和紧急预案。

6.2.8.4《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写要求:

a)分析隐患的产生和原因;

b)总结解决隐患的方法和措施;

c)制定防范措施。

7.附录与记录

7.1吊顶巡检记录表                       保存期限:1年

8.修订记录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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