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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征管法培训
2025-10-05 17:57:58 责编:小OO
文档
征管法培训

一、单项选择题

1. 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或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措施为(C )。 

A. 纳税担保                    B. 税收强制执行       

C. 税收保全措施                D. 税收处罚 

征管法第3: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2.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这里的存款利息是按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A )利率计算。 

A. 活期存款                    B. 半年期定期存款    

C. 1年期定期存款               D. 3年期定期存款

征管法第51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实施细则第7第3款: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 扬泰县国家税务局在2006年9月4日发现,2003年CTAIS试点上线时,因配套软件设计失误,导致凯泰电子商行在2003年8月少缴了12万元税款。对此,税务部门正确的处理意见是(A)。

A. 已经超过规定的追缴期间,所以不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

B. 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并计算滞纳金,但是不应该对纳税人实施处罚

C. 可以要求纳税人补缴税款,但对纳税人不应该计算滞纳金和罚款

D. 纳税人并没有错误或者失误,因此纳税人没有补缴税款的义务

 征管法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4. 关于《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采取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时,以下理解正确的是(C )。

A. 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都必须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

B. 临时经营的纳税人,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无须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

C. 保全措施可不须经批准,强制执行措施须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

D. 强制执行措施不用批准,保全措施须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

征管法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5. 个体饮食户李某于2006年5月开始营业,2006年7月税务部门在漏征漏管户清查中发现李某未申报纳税,对此,税务机关应( A)。

A.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B. 对其以偷税论处;

C. 追缴税款、滞纳金;

D. 责令限期办理纳税申报手续,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6.《税收征管法》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里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C )之日起计算。

A.违法行为发生       B.违法行为查处

C.违法行为终了       D.违法行为开始

7. 税务机关查封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

A.必须开付收据和清单     B.必须开付清单

C.必须开付收据           D.必须开付证明

征管法  第四十七条 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8.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 C)的滞纳金。

A. 千分之二 B.千分之五 C.万分之五 D.万分之二

征管法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9.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或者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应赔偿纳税人损失的情况是指(D )。

A. 纳税人自己不慎造成的损失

B.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利益遭受的损失

C.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D.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的直接损失

 征管法 第四十三条 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办理税务登记申报之日起(D )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A. 5      B. 10      C. 15      D. 30 

征管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12.当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  D   )。

A. 抵押权    B. 留置权     C. 代位权       D. 撤销权

征管法 第五十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13.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    B  )日内,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

A.10    B.15     C.30     D.60

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纳税人应当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4.《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D)批准。

 A.省级税务机关  B.市级税务机关

 C.县级税务机关; D.国家税务总局

实施细则 第八十 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15. 2006年6月28日,某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地一酒店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厂自2005年1月至12月,利用各种手段少纳税款10000元,稽查局按规定程序对该厂罚款10000元,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该厂不服税务部门处理,可以采取的税务救济程序是(B)。

A. 可在缴纳罚款后,就税款计算争议问题向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 可不缴纳税款及滞纳金,而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有效纳税担保,然后向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 可在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后,同时提供有效的纳税担保,然后就税款及滞纳金争议问题向上一级税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可在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后,不申请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征管法  第八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16. 关于纳税申报期限和申报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 生产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 

B.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自减税、免税期满开始办理纳税申报 

C. 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除应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报送有关的资料 

D.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以收信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实施细则 第三十六条 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细则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细则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当使用统一的纳税申报专用信封,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邮寄申报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细则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二)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三)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四)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五)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六)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17. 纳税人自( A)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A. 结算缴纳税款      B. 会计记账      C. 办理纳税申报      D. 计算应纳税款 

征管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18.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  D    )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A.60   B.30   C.15    D.10

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19. 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   C )规定。

A. 征管法      B. 主管税务机关      C.       D. 国家税务总局 

征管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规定。 

20.减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   D  )起恢复纳税。 

A.之月   B.次月    C.之日    D.次日

21. 关于调账检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 

A. 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稽查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B.调账检查时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收据,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C. 有特殊情况的,县以上税务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 

D. 调取当年账簿进行检查的,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所调取的账簿资料 

实施细则 第八十六条 税务机关行使税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职权时,可以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必要时,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机关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开付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机关必须在30日内退还。

2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 A)年。 

A、5  B、 10  C、15  D、20

征管法 第五十二条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23、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C )。 

A、办理零申报  B、 免除申报   C、延期申报  D、 并入下期申报

  征管法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2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需要在外出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所需要的时间限定是:(D   )

A. 在外出经营地经营1天以上

B. 在同一外出经营地累计超过60天

C. 在同一外出经营地累计超过120天

D. 在同一外出经营地累计超过180天

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5、(A )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A、 法律、行规 B、 国家税务总局

C、省级 D 、省级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 

《征管法》第四条 第二款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6.、对审计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 C )应当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A、 审计机关  B、 财政机关  C、 税务机关  D、 人民 

《征管法》  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对审计机关、财政机关依法查出的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有关机关的决定、意见书,依法将应收的税款、滞纳金按税款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并将结果及时回复有关机关。

27、税务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自(  C  )之日起计算。 

    A、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开始 

    B、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终了 

    C、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 

D、受害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    

28、行政复议机关对申请人一并提出的申请审查的规范性文件,无权处理的,应在( A   )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A、7日   B、15   C、30     D、60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七十三条 …….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30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按照法定程序逐级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60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29.2009某县地税局按规定对李某的出租车安装了税控装置,2009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李某的税控装置已被自行撤除。对此,税务机关应(  B  )。

A 责令限期改正,但不得处罚

B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C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D 责令限期改正,处2000以上10000以下罚款

《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30.纳税人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税务机关有权( A  )。

A 核定其应纳税额       B 规定其财务核算方式

C 确定其会计制度       D 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建账

征管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二)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1.关于税务文书送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必须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B税务机关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C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必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

D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 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32.人民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税务行政赔偿案件除外),( D )。 

 A 可以适用调解  

B 被告(税务机关)申请调解,可以进行调解  

C 被告要求调解,经原告同意,可以进行调解 

D 不适用调解  

33.在税务行政诉讼过程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A )。

A 被告    B 原告    C 原告和第三人   D 原告和被告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34.某一受托代征单位工作人员在代征税款时违法执行职务引起行政赔偿,则由( B )承担赔偿责任。 

A 代征单位   B 委托税务机关   C 该工作人员  D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35.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 A  ) 。 

A 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B 向行为人,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提出行政赔偿要求  

C 向行为人,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提出刑事赔偿要求 

D 向税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要求的同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刑事赔偿的要求  

《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36.税务机关应当于举行行政许可听证会的(D)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A 1     B 3     C 5     D 7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三、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四)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  )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A. 企业;B. 个体工商户;C.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D.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征管法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2. 税务人员在( BD )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A. 纳税咨询;B. 征收税款;

C. 发售;D. 查处税收违法案件。

 征管法第十二条 税务人员征收税款和查处税收违法案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税收违法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 下列哪些情形,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ABCD )

A. 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B. 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C.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D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4.关于扣押、查封、拍卖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

B.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对其价值进行估算

C.税务机关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D.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

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第六十四条 税务机关执行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第四十条的规定,扣押、查封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参照同类商品的市场价、出厂价或者评估价估算。

  税务机关按照前款方法确定应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价值时,还应当包括滞纳金和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

5.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ABC )。

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

B.经省级税务局批准;

C.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D.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延期申报

征管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6.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 ABC)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A.财务、会计制度        B.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C.会计核算软件          D.账簿

征管法 第二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7.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形(ABC ),经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A.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

B.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滞纳金

C.未按照规定的期限解缴税款

D.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罚款 如果在行政复议或起诉阶段,不能强制执行。

征管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8. 税收保全措施适用于(AC )。

A.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D.纳税担保人  有担保就不必税收保全

征管法  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第三十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9. 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税收违法行为包括(BC )。

A.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B. 抗税

C. 逃避追缴欠税

D.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账簿

10. 下列哪些税务违法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ACD )。

A. 未将全部银行账号报告给税务机关

B. 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

C.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

D.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

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1.《税收征管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AB )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A.办理登记注册     B.核发营业执照    

 C.验证工作         D.工商管理费收缴

征管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12.经核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纳税期内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预缴税款的数额可以是(CD )。

A.上期应当缴纳的税额        B.本期申报的税额

C.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        D.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13.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BCD),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撤销权。

A.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B.放弃到期债权      

 C.无偿转让财产       D.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征管法  第五十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合同法 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14.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应(AC)。

A.责令退还              B.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C.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D.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征管法 第七十九条 税务机关、税务人员查封、扣押纳税人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的,责令退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纳税人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应具备哪些条件(ABD )。

A.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    B.经税务机关核准      C.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

D.在规定的纳税期内预缴税款

征管法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16.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不得加收滞纳金(BC )。

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可能有未经批准的    B.经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期限内

C.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D.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征管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1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ABCD )。

A.账簿    B.记账凭证      C.完税凭证     D.存根

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18. 税务机关负责(ABCD )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A.征收    B.管理      C.稽查     D.行政复议

征管法  第十一条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9.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应当先于(ABCD )执行。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征管法  第四十五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0.关于欠税公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D )。

A.欠税公告的税务机关是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

B.欠税公告的场所是指办税场所或新闻媒体。

C.欠税公告实行不定期公告制度。

D.欠税公告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实施细则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实行定期公告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21.关于多缴税款的退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

A.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内办理退还手续,并退还多缴税款利息。

B.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C.《税收征管法》第51条规定的应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D.退税利息,按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实施细则 第七十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2. 下列行为中属于抗税的有(AB   )。 

A 采取威胁手段,拒绝缴纳税款   B 用暴力手段,拒绝缴纳税款 

C 拒不提供纳税资料   D税务机关通知申报后仍拒不申报纳税 

 征管法 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3、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

A、税务机关有权向分立后的任何一个纳税人追缴全部税款

B、税务机关只能向其中的一个追缴税款

C、税务机关可以向分立后的所有纳税人追缴税款

D、税务机关不能同时向分立后的所有纳税人追缴税款

征管法  第四十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4、税务人员在核定税款、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哪些关系,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ABD  )。

A、夫妻关系;                              B、直系血亲关系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二代以内姻亲关系D、近姻亲关系

实施细则 第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25、关于扣缴税款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  )。 

A、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B、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C、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D、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不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26、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要求其提供纳税担保( BCD  )。

 A、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

 B、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在缴纳税款的期限内有明显转移其应纳税商品的迹象

 C、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

 D、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 

征管法第3、 第四十四条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第8

27、关于送达税务文书,在下列情况下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AB )。

A、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B、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C、直接送达时受送达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

D、受送达人有固定明确的生产经营地址

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 

  (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

28、某厂新成立一个核算的销售公司。其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后,在该市工商银行分理处开立了银行账户。对此,纳税人或银行的义务是:(ACD)

    A、某厂应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部门报告  

B、工商银行分理处应将纳税人开立的账号主动向其主管税务部门报告  

C 工商银行分理处应在生产、经营纳税人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 

D 工商银行分理处应在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号 

征管法  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中登录税务登记证件号码,并在税务登记证件中登录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账户账号。

29、法律、行规规定负有(CD )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A.直接征收 B.委托代征 C.代扣代缴 D.代收代缴

征管法 第四条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30、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依法享有(ABC )和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A.陈述权、申辩权 B.申请行政复议 

     C.提起行政诉讼 D.拒绝履行决定

 征管法 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31、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ACD )。

  A.伪造 B.复印 C.变造 D.擅自损毁

征管法  第二十四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  

   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3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BD     )。

A.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

C.加算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D.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征管法》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33.对纳税人的(  ABC    )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税款、滞纳金。

A.偷税    B.抗税    C.骗税     D.误算

解析:《征管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 

34.《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  ABC    )的税务检查权。

A.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

B.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D.上路检查纳税人所运输的货物

《征管法》 第五十四条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下列税务检查: 

    (一)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

35.税务机关有权采取(  ABC     )的方式实施税务检查。

A.询问纳税人与纳税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B.到车站、码头、机场检查纳税人托运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C.到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D.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36.在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 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税务机关可以( ABCD       )。

    A.记录    B.录音   C.复制    D.照相

《征管法》第五十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37.下列对税务机关查询银行存款叙述正确的有(   AC  )。

A.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

B.经县以上税务局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C.经设区的市税务局批准,查询税务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D.经县稽查局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扣缴义务人的存款账户

38.关于延期缴纳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C    )。

A.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

B.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后提出申请。

C.纳税人应该在报送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的同时,报送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资料。

D.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39.关于委托代征税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原则是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

B.委托代征税款的委托对象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接受委托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C.委托代征税款的范围是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委托代征税款必须办理有关的委托代征手续,并由税务机关发给委托代征证书。

D.纳税人拒绝委托代征税款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可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对纳税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 税务机关根据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原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代征零星分散和异地缴纳的税收,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受托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40.关于完税凭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税收征管法》所称完税凭证,是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

B.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印制完税凭证。

C.税务机关拒绝开付完税凭证的,纳税人有权拒绝给付税款。

D.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所称完税凭证,是指各种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扣(收)税凭证以及其他完税证明;未经税务机关指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印制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不得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第四十六条 税务机关收到税款后,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纳税人通过银行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委托银行开具完税凭证

《征管法》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41.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35条或者第37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核定其应纳税额( BCD     )。

A.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B.按照营业收入或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的方法核定;

C.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方法测算核定;

D.按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42.关于承租经营和承包经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       )。

A.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B.承包人或承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C.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情况的,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在纳税上承担连带责任。

D.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在纳税上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43.《税收征管法》第36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ABCD        )。

A.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B.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C.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关系。

D.母公司下设的两个子公司或母公司下设的两个分公司。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六条所称关联企业,是指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一)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    (三)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纳税人有义务就其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有关的价格、费用标准等资料。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4.纳税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ACD      )。

A.购进商品不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B.销售产品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C.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其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正常利率

D.提供劳务,不按照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不按照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   (一)购销业务未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作价;   (二)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   (三)提供劳务,未按照企业之间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劳务费用;   (四)转让财产、提供财产使用权等业务往来,未按照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或者收取、支付费用;   (五)未按照企业之间业务往来作价的其他情形。 

45.关联企业不按照企业之间的往来支付价款或收取费用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哪些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ABCD       )。

A.按照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B.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C.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D.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五条 纳税人有本细则第五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一)按照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二)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三)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四)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46.关于《税收征管法》第37条规定的税收保全措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BD       )。 

A.《税收征管法》第37条所称未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并且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

B.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37条的规定,扣押其商品、货物的,当事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C.对扣押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在其保质期内可以由税务机关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D.对扣押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税务机关根据被扣押物品的保质期,可以缩短扣押期限 

解析:《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所称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包括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而未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的纳税人。第五十 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扣押纳税人商品、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扣押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对扣押的鲜活、易腐烂变质或者易失效的商品、货物,税务机关根据被扣押物品的保质期,可以缩短前款规定的扣押期限。

47.按照《征管法》及其细则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制定的办法、规章有(  ABCD      )。

A.欠税公告办法

B.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C. 检举人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及奖励标准

D.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办法

48.依据《征管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

A.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但按期缴纳了税款,依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B.纳税人如期进行了纳税申报,但逾期未纳税款,税务机关应根据《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对纳税人采取相应的措施,还可依据第六十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C.纳税人未按期进行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未形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按‘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形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第六十三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D.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按《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解析:《征管法》 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第六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9.下列哪些单位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ABCD     )。 

A.国家机关      B.学校、幼儿园、医院  

C. 社会团体      D.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

解析:《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九条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一) 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    (二) 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三) 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四) 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     (五)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 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     (七) 有欠税行为的。

50.纳税人有以下( ABD        )情形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A.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 

B. 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C. 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A级以下的; 

D. 有欠税行为的;

51.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需提供( ABC  )                       

A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

B资产负债表

C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D利润表

《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52.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开具的行为( ABCD       )。

 A 应开具而未开具    B 单联填开或上下联金额等内容不一致   

C 填写项目不齐全        D 涂改 

解析: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

53.当场收缴罚款适用于以下情形( ABC  )

A当场所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

B当场所作出处罚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C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或按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向指定地点或国库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的。

D罚款数额在1000元以下的。

解析:《业务工作规程》第五章税务行政处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

2.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或按一般程序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向指定的地点或国库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54.下列有关对减税、免税的叙述,正确的是( ACD  )。 

A 纳税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减税、免税 

B 纳税人可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申请减税、免税 

C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D 地方各级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 

解析:《征管法》第三十三条 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各级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55.税收强制执行措施适用于( ABCD   )。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B扣缴义务人 

C纳税担保人                   D税务行政处罚当事人

解析:《征管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第八十第三款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56.关于账簿凭证管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BC  )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B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C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上的数据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解析:《细则》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第二十四条纳税人使用计算机记账的,应当在使用前将会计电算化系统的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及有关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计算其收入和所得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情况的,其计算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会计记录,可视同会计账簿。 

一、单选

2、2010年6月12日,A市的旺达公司为B市的理顺公司非法提供货物购销及证明,导致理顺公司未缴、少缴税款共26300元,根据现行税法规定,税务机关除没收旺达公司的非法所得外,(  B     )。

A.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B.可以处未缴、少缴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C.可以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D.并处未缴、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违反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4、2009年8月,某地方税务局对快达货物运输企业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企业存在下列行为,在下列列举的选项中,不属于未按照规定开具的行为是(  D   )。

A.填写项目不齐全               B.涂改

C.未按规定报告使用情况     D.自行填开入帐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联和抵扣联加盖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 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生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12、根据上年实际入库税款,县内所属年纳税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和市内区局所属年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注销审批流程是:(      )

A.登记岗受理-稽查选案-实施岗-稽查局

B.登记受理岗-管理人员-管理分

C.登记岗受理-稽查选案-审理岗-实施岗-稽查局

D.登记岗受理-管理人员---管理分--稽查局

14、下列有关纳税利的论述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有权要求税务人员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否则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 

B.纳税人有权拒绝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C.对税务机关征税决定不服的,依法可直接向人民起诉   

D.对税务机关补税决定不服的,可在补税之前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0、下列论述正确的是(        )。

A. 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同时并处以罚款  

B. 对未按规定保管代扣代缴税款账簿且情节严重的扣缴义务人,税务机关应处2000至10000元的罚款  

C.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D. 对不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解析: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31、某县地税局拟对个体户王某实行税收保全措施,王某的下列财产中,可成为税务机关保全对象的是(      )。 

A. 正在使用的液化气燃具    B. 仅有的一套目前正在居住的房屋 

C. 电视机(价值4300元)   D. 一辆客货两用汽车

解析:  《征管法》三十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细则》第五十九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第四十条所称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34、某县地税局对该县某公司的偷税行为拟处6000元罚款,按法律规定,其处罚程序应为(       )。

A. 告知该公司享有陈述权、申诉权后,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B. 告知该公司受到处罚的违法事实和依据,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C. 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该公司将受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该公司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听取该公司陈述、申辩后,作出并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D. 若该公司要求听证,则举行听证后再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若该公司不要求听证,则直接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39、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时,最长限期不得超过(      )日。

A.5         B.10          C.15           D.30

解析:《征管法细则》第七十三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7、《税收征管法》规定,对违反税收法律、行规的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将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解析: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二、多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分为(AB     )。

A.专用                    B. 普通

C.定额  普通          D. 税务

  专用

13、2008年8月1日,某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更新了公告栏的以下四项涉税事宜,其做法(公告事宜)正确的有(  BD     )。

A.甲企业欠税210万元,滞纳金7万元    

B.8月份10户个体工商业户停业名单

C.新注销8户企业名单                  

D.个体工商业户定税情况

   解析:《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六条   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由县级税务局(分局)在办税服务厅公告。     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局(分局)公告。

不包含滞纳金

18、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下列哪几种情形,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ABC      ) 

A.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拒绝的

B.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

C.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

D.纳税人放弃到期债权的。

征管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第四十 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1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  BCD      )。

A.依法冻结纳税人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银行存款   税收保全

B.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书面通知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C.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变卖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抵缴税款

D.依法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解析:《征管法》40条、6

 第三十 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二)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第六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下列关于减免税的后续监督管理说法正确的是( ABCD      )

A.纳税人已享受减免税的,应当纳入正常申报,进行减免税申报。   

B.纳税人享受减免税到期的,应当申报缴纳税款。   C.减免税的审批采取谁审批谁负责制度

D.因税务机关责任审批或核实错误,造成企业未缴或少缴税款,属于因税务机关的责任,应按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三、判断改错题

1.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申报期内提出申请。(× )

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需要延期缴纳税款的,应当在缴纳税款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材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当期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资产负债表,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支出预算。

2. 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错)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3. 纳税人有解散、撤消、破产情形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参加清算。( 错)

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清算前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

4. 个人所扶养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自理能力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 错 )

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所称个人所扶养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

5.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只能申请人民强制执行。(错)

征管法 第八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6. 当事人除在纳税问题上与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必须先申请复议外,其他的税务争议均可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对)

7.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错 )

征管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扣缴义务人是代扣的税款,不存在困难与否

8.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大额不动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错 )

征管法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9.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征管法中所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税务机关应该调整应纳税额。(错 )

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10.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物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错 )

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1.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必须先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错)

 征管法 第八十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12.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应当开付罚没凭证;未开罚没凭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对)

实施细则  第九十九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时,应当开付罚没凭证;未开付罚没凭证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当事人有权拒绝给付。

13.在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明显转移财产的,税务机关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税收保全措施。(对)

  征管法第38、40条

14.对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纳税人不得拒绝,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对)

  征管法 第五十六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15.《税收征管法》第86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这一期限从税务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

16.某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对)

  征管法 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1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对)

征管法 第十六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18、对从事生产、经营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或者停止向其发售。( 错  )

 征管法 第七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或者停止向其发售。

19、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存根联应当保存10年。( 错 )

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0、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对 )

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四条 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21、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后应缴销、结清税款。(  ×  )

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

22.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单张开票限额在最高不超过月开票累计金额限额30%幅度内确定(×  ) 

解析:《规程》P58,单张开具限额:指根据纳税人经营状况核定的单张能够开具的最高金额,在最高不超过月开票累计金额限额20%的幅度以内确定。

23.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可以依照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 

解析:《征管法》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 

    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 

  第四十一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第四十条规定的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的权力,不得由法定的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24.关联企业不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  )

解析:《征管法》 第三十六条 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25.对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但没造成偷税后果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处50,000元以下罚款。(√  )

解析:  《征管法》第六十四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6. 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批表》中,运输工具的性质仅包括包括自有和自备两种。(  × )

解析:《规程》P58,包括自有、自备、联运、特种四类。

27.在税务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税务机关自行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只要原告接受的,该行政诉讼就可以终结。(×) 

解析:不得自行变更

28: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 如果当事人向人民提起诉讼,则被告应是复议机关。 (×) 

解析:《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 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29. 税务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作为税务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判决、裁定可以暂停执行。(×)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或者上一级人民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30. 税务行政诉讼主要解决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由于税务具体行政行为通常是执法行为,具有法律刚性,人民审理税务行政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对于税务行政赔偿诉讼也不能进行调解。(×) 

解析:《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

31.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行为给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承担赔偿责任。

32、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前或者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     )

解析: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

33、享有减免税待遇的纳税人,在减免税期间也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   )

34、在税收征管应用系统中,印花税征收税额保留一位小数,即税额到“分”时,按照四舍五入到“角”。   ( √ )

35、税务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

征管法  第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细则 第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36、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按照外出经营活动所应缴纳的货物与劳务税税种向相应的县级以上(含本级)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

37、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后,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    )

解析:《征管法》 第四十九条 欠缴税款数额较大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38、己办理税务登录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临时经营纳税人使用定额的,可按其所需定额票面金额征税后发售;需使用非定额的,应先缴税再由地税机关为其代开。(   √      )

39、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但拒不缴纳滞纳金的,税务机关可以单独对纳税人应缴未缴的滞纳金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

40、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   ×   )

解析:《规程》第五章税务行政处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

四、案例分析和操作实务

(一). 2005年8月25日,某县地税局在漏征漏管户清理工作中,发现个体工商户王某已于2005年5月10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王某未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也未申报纳税(应纳税款共计5000元)。该县地税局于是对王某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责令其5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并处罚款1000元;(2)对未申报纳税的行为,按《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处未缴税款3倍即15000元罚款。王某对此不服,于是在接到《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第二天向市地税局分别就税款(包括滞纳金)和罚款申请行政复议。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

(1)县地税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2)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地税局应该受理吗?

答:(1)①该县地税局对王某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的行为处罚正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罚款。

②该县地税局对王某未申报纳税的行为处罚正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2)对王某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地税局应分别处理。

①对补税、加收滞纳金的复议申请不能受理。因为,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对王某在未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又未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市地税局不能受理。

②对罚款一事的复议申请应予受理。《税收征管法》第八十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

(二).2009年1月,某酒店老板张某将酒店承包给杨某,杨某每月向张某交承包费3000元。有关承包经营事项,张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3月15日,江北区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依法对该酒店进行检查,经查实少缴税款1万元,定性为偷税。该局依法定程序作出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2倍的罚款的决定,限酒店在3月30日前缴纳。4月1日,该店仍未缴纳税款,经江北区地税稽查局批准,该局对酒店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发现酒店在3月底已经关门停业。地税稽查局扣押了张某的小汽车一辆,并于4月10日以150,000元的价格依法拍卖,将拍卖所得抵缴税款10000元、罚款20000元、滞纳金及各项拍卖费用10000元后,剩余款项于4月20日退还张某。张某不服,于4月25日向江北区地税局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江北区地税局复议后维持稽查局的决定。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

(1)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对张某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江北区地税稽查局的行为有无不妥之处?

(3)复议后,张某如果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被告税务机关是谁?

答:(1)税务机关可以对张某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本案中张某未向税务机关报告承包经营的有关事项,应该承担纳税连带责任。税务机关可以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2)江北区地税稽查局行为有如下不妥之处:

①没有将强制执行措施后的剩余款项及时退还张某。依照《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的有关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本案中税务机关已经在4月10日将小汽车依法拍卖,但在4月20日将剩余款项退还被执行人,超过了法定期限。

②县稽查局无权批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四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本案中,稽查局明显越权。

(3)被告为江北区地税稽查局。本案中,因为江北区地税局作出了维持原税务处理决定的复议决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张某提起税务行政诉讼,应以江北区地税稽查局为被告。

(三)、案情:县地税稽查局接群众举报称某大酒店有采取少列收入进行偷税的情况,县稽查局于2001年5月25日派两名稽查员对该酒店实施了检查,稽查员在出示税务检查证后,对账簿及记账凭证进行核查;同时经县地税局批准,对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进行了查询。查实了该酒店1—4月份利用收入不入账方式偷税9500元的事实。在取得证据后,地税稽查局于5月30日做出了补税、加收滞纳金的税务处理决定和处以1倍即9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酒店在依法提供纳税担保后,于6月3日向该县地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以未缴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为由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问:1、地税部门在该案处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并说明理由。

    2、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的裁决不服,可通过什么途径寻求帮助。

答:1、地税部门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税收征管法》第59条规定:税务机关派人实施税务检查时,应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该案中,稽查局既未下达稽查通知书,又未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

(2)查询储蓄存款没有合法手续。《税收征管法》第54条第6款规定: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必须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进行查询。县地税局无权批准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3)处罚程序违法。《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及理由,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本案中,稽查局未履行这一法定程序。

(4)县地税局超越法定期限作出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裁决。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税务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5日内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可推定为已受理。县地税局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的第十天才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属无效决定。

(5) 县地税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一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第1款规定,纳税人在提供相应担保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二是按《税收征管法》第8第2款规定,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缴纳罚款不是前置条件。

2、如该酒店对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于接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四)、案情:M公司是一家生产化纤产品的大型国有企业,其主管税务机关某市A县地税局于2002年5月税务机关在对其进行的税务检查中发现,该企业2001年下半年应该代扣代缴公司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累计 100,000元,该公司没有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税务机关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决定由该公司补缴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100,000元、滞纳金19,000元,并对该公司罚款150,000元。在限期缴纳的期限内,发现该公司有转移银行存款,逃避纳税的行为,经县局批准,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为尽量减少税收保全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税务机关没有查封、扣押该公司的产品、货物,而对其闲置准备出租的招待所小楼进行整体查封,小楼的价值600,000元。

问:税务机关的行为有无不当之处?税务机关应该如何处理?

答:本案中,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有不当之处。

1、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不当。依据《税收征管法》第69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罚款。本案中,税务机关应该向公司员工追缴税款和滞纳金,而不应该由该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

2、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依据《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对价值超过应纳税额且不可分割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税务机关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无其他可供强制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整体扣押、查封、拍卖,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等费用。”本案中,该公司有其他可供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财产,而税务机关对该公司的小楼进行了整体查封,查封财产的价值又大大超过了应该保全的价值,因此,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

(五)、A县地税局于2010年6月对某旅行社2009年度纳税情况依法实施了税务检查。经查,该旅行社2009年通过采取收入不入帐、伪造记帐凭证等方式少缴营业税等共计15万元,占其全年应纳税额的25%。问:该旅行社的行为属何种违法行为?对此种行为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答案:(1)该旅行社的行为属偷税行为。《税收征管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2)对偷税行为,税务机关首先应追缴旅行社所偷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63条的处罚规定处以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3)由于该旅行社的偷税行为已构成犯罪,税务机关应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案情:2009年6月20日,A县地税局查实某建筑企业5月份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偷税20万元,依法定程序分别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补缴税款20万,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所偷税款一倍的罚款。该企业不服,在缴纳10万元税款后于6月25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在法定的时限内以“未缴纳罚款为由”决定不予受理。该纳税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向人民上诉,又不履行。县地税局在屡催无效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扣押、依法拍卖了该企业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问:(1)该建筑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2)A县地税局、市地税局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有哪些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答案:(1)该建筑企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补税、加收滞纳金决定有异议的,应先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税务机关的罚款决定不服可直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故该建筑企业应在缴清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后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单独就行政处罚一事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市地税局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税收征管法》第8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市地税局以“未缴纳罚款”作为不予受理复议申请的理由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3)县地税局申请强制执行有误。《税收征管法》第88规定,对行政处罚税务机关可强制执行,也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但税款及滞纳金应按征管法的相关规定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不应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七). 某县地税局第一管理分局2009年6月12日依法实施检查中,发现海河饭店(个体)2009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分局于2009年6月13日责令海河饭店必须在2009年6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

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本处理决定无效。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本案中,海河饭店自2009年5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9年6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分局对其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是错误的。

(八).某娱乐中心 2009年 9月实际应纳营业税 50万元,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该单位决定向主管地说机关申报缴纳30万元税款。同年12月,税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了此问题。该酒店的行为是属于何种性质的税务违法行为? 问题:根据相关法律对该娱乐中心应作如何处罚?

解析:该娱乐中心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因为娱乐中心采取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少缴税款20万元,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或《刑法》第二O一条的规定: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行为。由于该娱乐中心偷税数额达20万元,且占应纳税额的40%,根据《刑法》第二O一条规定,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本案中可对该娱乐中心处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对该娱乐中心的直接责任人员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九). 案情:某县地税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了某企业存在偷税行为并依法作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的决定。对此,该企业未提出异议,却始终不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

该局在多次催缴无效的情况下,一方面依法向人民申请对其罚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另一方面将此案移送进一步立案侦查,追究该企业的法律责任。地税局在与配合调查期间,得知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已办理好出国、出境证件,有出国(境)的迹象。

问: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是否可以出境?为什么?

解析: 该企业在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之前,李某不可以出境。依据《税收征管法》第44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十)某企业是一家私营的小型服装加工厂,2009年1月厂长甲某将企业承包给乙某经营,乙某每年向甲某缴承包费100,000元,经营该厂。甲某未向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也未报告承包一事。2010年4月,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该厂在2010年1-3月生产并销售服装取得收入400,000元,未申报纳税,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仍未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扣押并拍卖了该厂小汽车一辆,并以拍卖所得抵缴了税款、滞纳金、罚款共 110,000元,抵顶拍卖费用20000元, 并将剩余款项50000元在5日内返还该企业。甲某不服,认为税务机关应该向乙某收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于是向人民提起税务行政诉讼,人民作出维持税务处理的判决。根据上述资料请回答:

(1)的判决是否正确?

(2)此案中谁是生产销售服装的纳税人?

(3)税务机关可否扣押该企业的小汽车并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4)税务机关对拍卖所得的处理有无不当之处?为什么?

答:(1)的判决正确。 

(2)此案中乙某是生产销售服装的纳税人。依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承包人或承租人有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乙某有的生产经营权,核算,并定期向甲某缴纳承包费(每年向甲某缴承包费100,000元),应该就其生产经营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机关管理。 

(3)可以。依据《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发包人或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本案中甲某并没有向税务机关报告有关的情况,应该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4)税务机关返还剩余款项的行为不当。根据《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扣押、查封、保管、拍卖、变卖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应当在3日内退还被执行人。因此,本案中税务机关5日内返还行为不当。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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