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卫生、绿化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提升公司形象,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个卫生清洁的工作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厂区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
二、监督与管理
厂区环境卫生、绿化有办公室监督管理。同时由厂区卫生检查小组对厂区公共卫生进行监督。卫生检查小组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生产副总、技术副总、办公室、车间主任、安监部、等多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每周例检一次,时间定位每周五下午,检查内容、卫生状况都要及时记录。
三、内容
1、厂区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公共卫生,实行分区责任制。
2、厂内的绿化带及草坪要定期修剪,保证其干净。
3、厂区内的各种物品要放到指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摆放、堆积。
4、厂区内的厂房、厂房的固定物及其他设施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产生垃圾。
5、厂区内的排水沟应随时保持通畅,不得有淤泥、杂物蓄积,清扫人员应每天清理一次,将杂物妥善处理。
6、各部门垃圾送到指定堆放处,不得在厂区其它地方乱扔乱倒。垃圾在运送过程中要密闭,避免在运送过程中抛洒到路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