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规划背景
“革故鼎新,得宝而安”,改革开放30年来,宝安由落后、偏远的小县城发展成为深圳市经济强区,各项事业发展突飞猛进,人们在物质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对公共配套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
2003年,我市启动了全面城市化工作,深圳进入了特区内外一体化发展的全新时代,特区外散乱、无序的城市建设状况亟待改观,开展宝安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促进形成与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中心明确、层次清晰、超前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是提升宝安城市服务水平、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区域投资环境的重要手段。
(二)规划目标
本规划是以组团分区规划为指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公共设施分级分类标准编制的宝安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本次专项规划的目标是:提升宝安城市服务水平,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形成与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性城市的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中心明确、层次清晰、超前均衡的公共设施体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对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需求。
(三)规划内容
本次规划的内容为宝安区公共设施,包括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等六大类。
规划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04版中确定的市级、区级、居住地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五级标准配置,其中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要求落实、派出所等设施,并按照“固本强基”要求落实全区173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行政执法大楼和楼堂管所等不在本次规划编制范围;文化娱乐设施落实市、区级文化设施、居住地区级文化站和居住区级文化中心;体育设施要求落实区级(各街道一个)、居住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等;医疗设施规划落实市级、区级、居住地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社康中心)五级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规划落实高中、9/12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等基础教育设施。在对宝安区公共设施现状调查与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以上六大类、五层次公共设施的发展趋势、需求情况等做出判断,提出规划期末公共设施的合理规模和科学布局,落实规划设施用地,同时提出近期建设计划。
规划以组团为单位,分四个部分(宝安中心组团、西部工业组团、西部高新组团和中部综合组团),范围涵盖规划期末宝安区366km2的城市建设区范围。控制当量人口规模为334.8万人。
本专项规划期限为:2005~2020年;近期为2005~2010年。
(四)规划原则
1、人文关怀和社会公平原则
公共设施是一种公共资源,是城市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城市所有居民。公共设施规划需要强化公共资源的公品属性,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公众利益,体现城市公共服务的人文关怀和社会公平。
2、协调性原则
公共设施规划是上层次规划的完善和补充,也是对下层次规划的指引,因此必须与上层次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各专项规划、法定图则)相协调。
城市功能不同,产业结构和人口结构也不同,从而导致对城市公共设施的需求多样化。因此公共设施建设需要匹配城市不同功能定位、适应城市协调发展要求。
加强与宝安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在本次规划中充分反应主管部门的要求,满足市民对各级各类公共设施的需求。
3、整体性原则
公共设施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各类设施共同担负着为城市服务的职能;同时每类公共设施也是一个单独系统,需要满足自身的层级要求。因此公共设施规划需要具备整体思想,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配套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
4、适度超前原则
规划就是通过科学、严密的论证对不确定的未来进行预期设想,公共设施规划也是如此。为了应对城市发展的规模和速度存在的很多不确定性,在公共设施布局及规模论证上体现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原则,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科学合理的预测和规划公共设施。
5、规模效益原则
公共设施规划首先要解决的是服务公平公正的问题,但同时为了实现公共设施可持续的发展,提高设施的运营效率,这就需要设施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或部分设施成组集中布置,以形成公共配套服务中心,最大限度发挥公共设施的规模集聚效应。
6、可操作性原则
规划只有具备可操作性,才更易于实施,利于完成规划目标。为此,我们制定规划管理图则,将公共设施用地落实到具体坐标,便于规划管理;制定近期和远期相应的定性和定量指标,使规划具备较强的操作性。
(五)规划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1、技术路线
(1)开展宝安区公共设施现状调研,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在研究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组团分区规划和相关法定图则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城市规划标准与规范进行公共设施需求趋势研究。
(2)对影响公共设施的“城市功能定位、城市布局结构、人口结构与规模、系统化配置的要求以及规范与标准”等五大因素进行分析,充分论证,确定宝安区公共设施总体规划布局方案。
(3)对现状存在的公共设施尽量予以保留,对现状用地标准和建设标准低的公共设施考虑予以扩建、降低使用级别或者取消另行选址,对与规划路网有冲突的公共设施结合规划路网适度调整。
(4)针对宝安区公共设施发展面临的诸如土地权属关系的复杂性、土地资源的稀缺性等问题,遵循“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尽量选择空地落实公共设施用地;对于用地条件较差,涉及较大拆迁量的地块,结合“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提出调整与解决方案。
(5)在公共设施布局规划和用地落实过程中,坚持“公众参与”的原则,积极和分管公共设施的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进行沟通和协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使公共设施规划做到有利于民。
(6)积极与全区已编和在编的各相关专项规划、法定图则协调,避免用地冲突、考虑设施兼容,并落实到在编的法定图则中。
本专项规划的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2、研究方法
(1)定性和定量研究
通过组团功能定位、布局结构等方面对公共设施做出定性研究,应用深标等相关标准对公共设施做出定量研究。定性研究结论指导定量研究,定量研究成果反映定性研究结论,两者相辅相成。
(2)现状调查与研究
采用社会调查方法,包括重点访谈法、座谈会法、实地勘查法等对各职能部门、关于公共设施的发展规划做出评价,对公共设施的需求和供给关系做出分析,得出关于供需状况的结论。
(3)对比研究
在现状调查与研究的基础上,对各类设施现有分布形态和分布数量、使用状况进行对比研究,对涉及产权纠纷、用地权属不清设施加以综合协调,以此制定出便于规划实施的管理图则。
(4)与其他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
本次规划多次与宝安区其他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公共交通规划》、《深圳市宝安区给水系统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污水系统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雨水及防洪系统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电力管网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通信管网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燃气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环卫设施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加油(气)站布局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货运停车场专项规划》、《深圳市宝安区油气及其它危险品仓储区布局专项规划》等12项已编和在编的专项规划)相协调,避免用地冲突,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实现土地资源共享。
(5)与法定图则规划相协调
本次规划的重点在于落实公共设施用地。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安排各级各类公共设施用地。根据公共设施总体布局设想与各片区在编法定图则项目组进行沟通和协调,将各项设施规划落实到用地,为规划管理和执行者提供工作依据。
(6)避免与非农建设用地、一户一栋、已批选址和招拍挂用地冲突,确保公共设施用地的落实
对于组团规划中公共设施用地与非农建设用地、一户一栋、已批选址和招拍挂用地有冲突的地块作适度调整,确保公共设施用地的落实。
(六)规划成果说明
本次规划以2005年底现状调研资料为基础,同时在规划过程中不断更新和增加调研内容,展开全区公共设施专项规划。
规划以组团为单位,共四个组团。规划成果报告共分为四篇,每篇由该组团公共设施规划说明、附表和图纸三部分组成。
规划说明书详尽叙述了公共设施现状情况、存在问题、需求分析及规划情况(含近期建设说明)等内容。
附表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共设施现状情况汇总表,第二部分是公共设施规划情况汇总表,包括现状保留或改建以及规划新增的公共设施汇总情况。附表部分对公共设施现状、现状保留或调整以及规划新增的各级各类设施进行分类汇总,并对设施现状和规划用地等情况加以备注说明。其中,备注中“参照图则”指处于在编阶段的法定图则,本次规划通过与法定图则项目组协调确定的选址;“法定图则”指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图则委审查或上报局技委并已公示的法定图则;“已批选址”指已获得行政许可的用地。
二、公共设施规划情况
(一)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
本次规划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要求落实、派出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固本强基)等,行政执法大楼和楼堂管所等不在本次规划编制范围,规划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标准
区级行政中心和事处是行政管理设施,用地规模无明确规定,视具体用地情况而定。区级行政中心用地面积需要满足各职能部门办公场所用地要求;本次规划事处按照服务10—15万人的标准配置,结合各街道的实际情况,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2~3万平方米予以控制。
派出所按照服务10—15万人的标准或每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配置一处,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2000-50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遵循固本强基的要求,每个居委会规划一处,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200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有用地条件的社区,每处设1100平方米的露天文体广场。集中设置社区居委会、工作站、“一站式服务窗口”、社区警务、社区文化、社区体育和社区医疗等内容。对无法落实用地的社区可以不占地的形式解决。
预留行政用地可做为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也可考虑做为其他较为紧缺的公共设施或交通市政设施用地。
(2)规划情况
本次规划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285处,总用地面积为1.3公顷,其中现状保留与改建77处,规划新增208处。
规划保留现状宝安区级行政中心和现状10处事处用地,新增大浪、民治街道2处事处用地;此外,考虑未来行政建制改革和街道细分的可能性,规划预留了区级行政和街道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派出所41处,新增宝安中心区派出所等11处派出所。
按照固本强基建设要求,本次规划落实占地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60处,其余社区服务综合服务中心以非占地形式设置。
(二)文化娱乐设施
本次规划文化娱乐设施要求落实市、区级文化设施、居住地区级文化站和居住区级文化中心,规划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标准
市级大型文化娱乐设施要满足服务于深圳市的要求,用地面积和布局没有明确规定,依据上层次规划而定。
区级大型文化娱乐设施按照“四个一”(指一个文化馆、一个图书馆、一个影剧院和一个新华书店)的标准布置,用地面积和布局没有明确规定,依据上层次规划而定。
居住地区级文化站按照服务10—15万人的标准设置,用地面积原则按2~3万平方米的标准设置,配置图书阅览、培训、少儿活动、展览、文艺康乐等室内活动以及进行文化活动的文化广场。
居住区级文化中心按照服务4—6万人的标准设置,用地面积按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即每处原则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配置文化康乐设施、图书阅览、科技普法、教育培训等内容,并应专门设置老人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儿童活动中心、儿童图书阅览馆等项目和多功能厅、展览厅、电脑室等。
居住小区级文化室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合设。
(2)规划情况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135处,总用地面积235.9公顷,其中大型市级、区级文化设施23处,居住地区级文化设施52处,居住区级文化设施50处,预留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0处。
(三)体育设施
本次规划体育设施要求落实区级(各街道一个)、居住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等。
(1)规划标准
市级体育活动中心,依据上层次组团规划,以能满足开展全市、全区性的综合体育运动会为要求,按照“三个一”(指体育场、体育馆和游泳池)的标准建设。
为配合举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在2004版深标的基础上,提高标准,以街道为单位规划用地面积约4~6万平方米的区级综合体育活动中心,配置一个标准运动场(含标准足球场)、一个标准游泳场(含成人池、儿童池)、一个3000座体育馆、4~6片标准篮球场和4~6片标准网球场。
居住区级综合体育中心按照服务4—6万人的标准设置,用地面积原则按1.2~1.8万平方米配置,设置户外健身场地(包括室外器械场地、慢跑道等)、排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以及儿童活动场所等。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规划游泳池,用地面积最低按2000~3000平方米配置,基本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
居住小区级户外活动场地可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小公园合设。
(2)规划情况
规划体育设施58处,总用地面积212.8公顷。规划大型市级体育中心2处,落实全区各街道体育设施用地。
(四)医疗卫生设施
本次规划医疗卫生设施要求落实市级、区级、居住地区级、居住区级、居住小区级(社康中心)五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标准
为响应国家“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康”的号召,规划尽量考虑设置各级综合医院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充分发挥综合医院在医疗设备和专业人才方面的优势,结合社康中心方便于民的特点,形成完整的医疗设施服务体系。
医院总规模按4床/千人标准设置。
市区级综合医院按照服务人口15~20万人规模设置,以组团为单位,宜配置800床或以上规模的大型医院及其他区级公共卫生设施(卫生防疫监督站、血站和疾病控制中心等)。800床区级医院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8.8~9.6万平方米的标准配置,有新型、大型诊断和医疗设施的医院,在用地规模上可考虑采用上限指标。
以居住地区、居住区为单位设置200~500床居住地区级综合医院和卫生监督所等设施。居住地区级综合医院按照服务人口10~12万人规模设置,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5.5~6.0万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居住区级综合医院按照服务人口4~6万人规模设置,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2.2~2.4万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卫生监督所按照每40万人规模配置一处,用地面积原则按每处3000平方米的标准设置。
社康中心遵循固本强基的要求,以社区为单位设置;另外每一万人以上的工业区设置一处社康中心,一般为非占地,可以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合设,主要开展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常见病诊疗等工作。
(2)规划情况
全区规划医疗卫生设施282处,其中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卫生防疫设施74处,社康中心196处、预留医疗用地12处。
(五)教育设施
本次规划教育设施要求落实高中、9/12年一贯制学校、初中、小学等基础教育设施,规划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标准
寄宿制高中以居住地区为单位,根据需求和上层次规划而定,规划寄宿制高中原则按用地面积32~35㎡/座配置,班级规模宜设36班(用地面积5.76~6.30万平方米)、48班(用地面积7.68~8.40万平方米)或60班(用地面积9.6~10万平方米),每班50座。规划寄宿制高中应设置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含不少于100米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至少应设4~6个篮球场、3~5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2个网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300~400平方米器械场地。
普通高中以居住区为单位配置,规划普通高中原则按用地面积18~21㎡/座配置,班级规模宜设24班(用地面积2.16~2.52万平方米)、30班(用地面积2.70~3.15万平方米)、36班(用地面积3.24~3.78万平方米),每班50座。应设置200~400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少于60米的直跑道),室内体育馆1座,至少应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平方米器械场地。
初中按照其服务范围均匀布置:以居住区为单位,服务半径控制在800~1000米范围内。规划初中原则按用地面积15~18㎡/座配置,班级规模宜设24班(用地面积1.80~2.16万平方米)、30班(用地面积2.25~2.70万平方米)、36班(用地面积2.70~3.24万平方米),每班50座。应设置200~3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至少设2~3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1个游泳池以及150~200平方米器械场地。 18班学校可适当减少球场数。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服务半径为500~1000米。为响应国家贯彻九年义务教育的方针和,在用地条件允许的前提下,规划尽量考虑小学与初中合并,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按用地面积15~17㎡/座配置,班级规模宜设36班(用地面积2.70~3.06万平方米)、45班(用地面积3.37~3.83万平方米)或54班(用地面积4.05~4.59万平方米),每班50座。应设置200~3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风雨操场或室内体育馆1座,至少设3~5个篮球场,2~3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以及200~270平方米器械场地。
小学以居住小区为单位进行配置,服务半径控制在500米范围内。规划小学原则按用地面积14~17㎡/座配置,班级规模宜设24班(用地面积1.50~1.83万平方米)、30班(用地面积1.~2.30万平方米)或36班(用地面积2.26~2.75万平方米),每班50座。应设置200米标准环形跑道(其中含不小于60米的直跑道),风雨操场1座,至少设2~3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兼羽毛球场)以及100~200平方米器械场地。
(2)规划情况
为改善教育设施用地紧张、学位紧缺和办学条件差的落后面貌,规划取消了一些办学条件差、用地规模严重不足的学校,全区规划教育设施322处,总用地面积995.8公顷,其中小学138所、九年和十二年制学校91所,中学91所,教育基地2处,实现了小学、初中、高中学校网络化布置。根据宝安区人口结构及分布特点,考虑部分城市建成区用地紧张的实际情况,对学位需求超深标的片区采取将组团规划中其他功能的用地改变为教育用地;实施村小改造,拆旧建新、部分重建内部挖潜,提高建设的容积率,增加教学楼建筑面积来满足学位需求。
(六)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本次规划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要求落实市区级颐养院、儿童福利院和社会福利中心、居住地区级敬老院等,规划以深标为基础,适度超前,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该类公共设施用地。
(1)规划标准
区级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依据上层次规划而定。
敬老院是为缺少家庭照顾的老年人提供居住及娱乐的场所,每处用地面积原则为5000~9000平方米;可容纳床位数按200~300床的标准设置(每床用地面积指标为25~30平方米)。
(2)规划情况
规划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14处,总用地面积17.1公顷,其中规划市级儿童福利院1处、区级社会福利中心和敬老院各2处、9处居住地区级敬老院。
三、近期建设规划
为尽快建设高效能的城市管理与社会化服务体系,我们制定了近期建设发展规划,近期建设项目选择的标准是:用地相对容易落实、设施需求缺口较大、项目要满足均衡布置原则,完善设施系统。
近期建设的重点项目
行政设施:加强全区固本强基要求的173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规划建设,建设大浪、民治事处。
文化设施:重点建设宝安新中心区的图书馆、博物馆、展览馆、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促进形成宝安中心区文化娱乐设施中心;加快全区10个街道新的文化中心建设,形成居住地区级公共设施配套中心。
体育设施:稳步推进新中心区宝安综合体育中心二期建设,近期新建全区各街道综合体育活动中心。
医疗设施:近期建设宝安中心医院、宝安第二人民医院、宝安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宝安区慢性病防治医院、羊台山医院、民治医院、大浪医院和各街道卫生监督所等项目,改建和扩建福永人民医院、沙井人民医院、石岩人民医院、宝安中医院和西乡人民医院,弥补大型医疗设施的缺失,完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构筑完善的医疗体系。
教育设施:加大高中的供给力度,近期建设深圳市第五、第七和第八高级中学;尽快完成全区56所村办小学的改建或内部挖潜工程;加强学位紧张片区的基础教育设施建设,近期建设西乡第二初级中学、西乡碧海小学、民治第四小学、大浪九年一贯制学校、福永第二中学、福永第二小学等学校,满足这些片区的学位需求。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