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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招标文件
2025-10-03 15:22:18 责编:小OO
文档
安庆市梅山精品商务酒店室内装饰工程施工

目  录

表前页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件

第三章  技术要求及装修范围、界面划分

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表前页

工程名称安庆市梅山精品商务酒店室内装饰工程
建设地点安庆市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资格要求

1、为合法企业。

2、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

方式邀请投标
范围
施工面积m2

工程情况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

工期要求满足甲方、总包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
开工时间现场踏勘自行考察
有效期投标截止90日后内有效

文件份数正本一套、副本二套
文件递交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总 则

(一)工程概况

1、现场施工条件:已具备

2、工程资金:自筹且落实

(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三)本工程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招标人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

2、招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二)招标文件澄清

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若有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

2、所有问题的解答,将在3日内提供给所有投标人。由此产生的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发出。

(三)招标文件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应把修改通知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以修改通知注明为准。

3、当招标文件与修改通知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内容为准。

三、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

1、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根据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其它资料进行报价并将投标人计算所得到的各细目名称的合价计入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以实物工程子项工程量清单形式计价,工程量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由投标方根据设计图纸自行复核、增减。

3、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主材及辅材费、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二次搬运费(包括甲供材料的卸力及场内运输、保管)、各类措施费、缺陷修补、已完工程保护、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管理费、利润及全过程中保险费用、施工用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责任费、建安税金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

各投标单位自行考察现场,报价应考虑现场施工条件。在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中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综合单价均不予调整。

不需考虑总包管理费。

4、投标报价用人民币表示。

5、综合单价为含建安工程税金,提供建安工程。

(二)报价格式

报价格式见报价表并填写单价分析表。

(三)报价编制要求

1、投标报价必须符合技术条件要求,提交规定的技术文件。

2、报价必须包括全部施工内容,结算单价不再调整。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的规范规定,符合设计要求,保证通过施工验收,且确保不因本分项工程原因影响项目“鲁班奖”的评定。

五、工期要求及施工协调

1、工期为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天内进场施工;施工工期须满足甲方、监理、总承包管理单位等各方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本项目委托土建单位总承包管理,乙方需接受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我司已支付总包单位总包管理费,投标单位不需向总包单位缴交总包管理费。总包单位向本工程施工单位提供现有的脚手架及垂直运输设备使用,投标单位需自行考察现场。水电驳接口由总包单位提供,水电费自付。乙方的竣工资料需满足总包单位提出的符合“鲁班奖”的评定的要求。

4、服从现场的总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工地的安全、卫生等制度,做到文明施工。

5、如投标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安装工程,影响工程总进度,须接受甲方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0元的处罚。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技术标

1)、资格文件:包括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含设计、施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对应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拟派驻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及简历。

4)、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5)、以往或在建业绩证明。

2、经济标

1)、承诺书(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报价书(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

3)、投标报价表

4)、各种资质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

5)、公司简介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经理简介

8)、质量及服务承诺

2、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

(三)、勘察现场

1、投标人可以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书风险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必须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二份“副本”,电子文件一份(Excel格式报价书),并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写或打印,按具体要求有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印签或签字。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的错误。修改处应该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签。

七、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进度达到20%、40%、60%、80%时,分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不超过所完成工程量的85%;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付款至工程结算造价的95%;其余5%款项在质保期(两年)完成后十五天内一次付清(质保金不计利息)。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经济标及技术标均应分别密封、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

2、密封: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标志:投标人应在封袋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并加盖法人单位和法人代表人印章。

(二)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地点。招标人在接到投标文件时将在投标文件上注明收到的日期和时间。

2、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给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全被没收。

(五)、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九、评标

本工程采用招议结合,报价最低的2家参与下一轮议标。原则上最终最低价中标。

十、授予合同

(一)、中标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将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地板安装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合同签订

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

2、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招标人将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合同条件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2定义

2.1建设单位/业主:

2.2监理单位: 

2.3总包单位: 

2.4设计单位:

2.5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并经甲方批准的设计修改。

3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3.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3.2承包范围

3.2.1**广场塔楼室内装修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成品及半成品的预处理、运输及现场保管和保护、施工安装、涉及装修工程的所有检验检测、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安装完毕验收前的清洁、分部工程验收、保修等,保证本分部分项工程在合同期内符合合同要求,达到合同质量标准。

3.3承包内容:本次承包内容包括为完成本承包范围内的装修工程所须完成的所有项目,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

3.3.1与其它专业分包工程有接口时应预先提供处理办法和意见。

4工程师及业主代表

4.1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4.1.1甲方委托的职权:对工程建设施工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理及竣工预验收;对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的质量进行检验。

4.1.2需要取得甲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向甲方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发布开工、停工、复工令;对工程变更及签证提出建议;对工程款和结算的支出提出建议等。

4.2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4.2.1甲方的一般指令(不涉及造价变化)经业主代表签署后生效,并以书面形式经监理工程师传递给乙方项目经理。如涉及对合同的任何修订、重大的设计变更及增加工程、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审定等,需要另外获得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

5乙方项目经理的要求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5.1项目经理必须是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有较高组织和协调能力。

5.2要求项目经理每天必须保证足够时间处理现场日常管理工作,如业主代表发现项目经理不在现场,则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5.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5.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和项目经理。

5.5更换项目经理经济处罚10万元/人次;更换项目副经理和总工程师经济处罚5万元/人次。

6甲方工作及责任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6.2甲方批准深化设计及施工安装进度,图纸更换、变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6.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6.4本合同有关总包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由甲方负责协调落实。

7乙方工作及责任

7.1乙方承担合同及图纸要求的全部装修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资料前后存在差别,以日期居后的为准。

7.2乙方负责全部装修工程的工艺深化设计工作,乙方对图纸变更应及时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甲方认可备案,并为其提供的详图的合理性、准确性和完备性负完全责任,所有因乙方设计图纸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3乙方的工艺深化设计应按设计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和行业有关装修工程设计规范、技术规范要求设计,出现不一致,执行高标准要求。且甲方及建筑设计单位的审核并不能免除属于乙方的任何责任。

7.4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工艺深化设计详图及有关资料给予甲方、设计单位审批,且该审批并不能免除属于乙方的任何责任。

7.5乙方负责本合同装修工程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现场保管、施工安装、检验检测、验收等全过程的工作,对所有环节的质量问题负全面责任。

7.6乙方负责办理与本项目施工安装相关的手续,甲方和总包方予以必要的协助。

7.7乙方负责本合同装修工程的相关资料报验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符合“鲁班奖”评定要求的完整资料移交给总包单位,负责办理分项工程验收。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对乙方资料的定期检查并及时加以整改,如未及时完全整改每发现一次罚款乙方     元。

7.8乙方负责本项目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相关的测试及检验工作,满足国家规范及设计要求。乙方负责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全过程质量并确保不因乙方原因影响本项目获得“鲁班奖” 。

7.9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总包方随时对乙方工作进行的监督、检查、控制,当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可另行发包该工程或由指定分包完成,另行发包或指定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相关费用从合同价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7.10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材料保险、自身设备保险。

7.11乙方需制作提供满足要求的6套竣工资料与竣工图及2套电子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监理和总包方要求填报所有甲方和总包方要求及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及商务资料;所有获得设计、甲方和总包及其代表审批的文件、资料、材料、设备等,并不能免除属于乙方的所有责任。

7.12乙方应成立项目总指挥部和现场项目经理部(人员名单报甲方、监理及总包方)。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项目总指挥由乙方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协调设计、采购、及现场施工,并应每月与甲方及总包方沟通不少于两次。总指挥部应对设计、采购、及现场施工全过程全面协调,应制订符合项目总体计划的各工序计划。现场项目经理部应含有专门的技术小组处理施工中的技术问题,技术小组的工程师应有类似工程实际经验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7.12.1 乙方授权现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经理处理与项目有关的业务,代表乙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 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甲方。

7.12.2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项目经理不适合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此项工作须在3日内完成)。乙方项目经理不允许在其它工程项目兼任任何职务,并要求乙方项目经理常驻本项目工地,如果甲方或监理公司发现乙方项目经理未在现场每次罚款     元,连续三次不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更换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12.3乙方现场项目经理部的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工程项目任何职务,如人员安排需要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壹万元。如果甲方和总包方认为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现场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满足甲方和总包方的要求。

7.12.4乙方以下人员,经甲方要求,必须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天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同时,乙方应尽快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7.12.4.1甲方确认无法胜任工作者,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  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熟练本专业工作的施工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等。

7.12.4.2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者。

7.12.4.3违反甲方或总包单位、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7.12.4.4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7.12.4.5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7.12.4.6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人员。

7.12.5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乙方应在开工前一周内制订详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奖罚制度报甲方核定后执行,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内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7.12.6及时参加甲方、监理及总包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发扬协作精神与风格,积极与兄弟单位配合。

7.12.7按时完成本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的场地清理,本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后,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在5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7.12.8乙方严格服从甲方和总包方各项管理的相关规定,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和总包方管理上不利后果的,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7.12.9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施工协调

8.1甲方委托总包单位对本工程全过程协调管理,乙方应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8.2乙方应与总包单位签定安全管理、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环保等工程项目管理的补充协议。

8.3总包单位为本分项工程提供以下所述配合服务:

8.3.1施工总平面管理,统一规划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提供各单位人员、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8.3.2提供必要的测量定位、轴线控制网测设及竖向高程控制。

8.3.3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爬升排栅供各单位使用。

8.3.4提供用水用电接驳点,水电费由使用单位承担。

8.3.5安全、消防、环保、文明施工总的协调管理;负责公共区域的防盗、防火工作;督促检查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安全、消防等工作。

8.3.6成品保护,由总包统一现场管理和协调,由各施工单位自行保护。

8.3.7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由总包单位督促协调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技术资料由总包统一汇编成册。

8.3.8其他方便分包工程工作的配合。

8.4甲方已给总包单位支付总包管理费,本工程乙方无需向总包单位缴交总包管理费。

8.5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遵守下列各项注意事项,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并服从总包管理单位的总体协调。

8.5.1尽早在隐蔽前通知有影响其他专业施工的事项,如预留预埋、技术复核工作等,因乙方的忽视、失误造成其它施工单位的损失,应予补偿。

8.5.2因本专业内容修改会引起其它专业相应修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总包管理单位,以便统一协调;施工中发现图纸与现场不符或与其它专业矛盾,应及时提出,由甲方、监理和其它有关单位参加,按确认的指示施工。

8.5.3在甲方和总包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搭设临时设施,如工程需要按进度迁移,应及时迁移腾出场地或作业面。

8.5.4不得阻碍通道及他人的施工场地。

8.5.5不得滥用或破坏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

8.5.6物料需作适当的保护措施。

8.5.7遵守施工现场的统一规定,如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作业制度,总包单位提供设施的使用规定等。

8.5.8提前申报用电用水计划,或使用其他单位现有设施的计划。

8.5.9不能让水泛滥,弄湿其他单位的物料、成品或半成品,如有违反应予补偿。

8.5.10在分项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

8.5.11资料必须完整、齐全、真实归档,提交总包单位统一编码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

8.6乙方须按照项目法进行施工管理。

9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9.1质量要求

9.1.1满足规范要求、满足设计要求;本工程要求确保达到鲁班奖。

9.1.2如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不能获得鲁班奖时,处以工程总造价3%的罚款。

9.1.3本工程严格按国家建设部颁布的装修工程技术规范和相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安装,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指标。

9.1.4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记录表(范围、数量、质量等),持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甲方不按时验收,乙方可自检,确认合格后即可隐蔽施工,甲方应予承认。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结果合格,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复查费用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无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与制造原因引起,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无论工程材料是由乙方自行采购供应或是由甲方指定的材料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责任, 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 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9.1.5凡装饰工程全面施工前,乙方必须做“施工样板”;制作“样板”必须有小样或排版图,乙方提前三天报甲方和监理,由甲方和监理联合验收签证;经验收合格后可按样板的标准全面施工,样板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全面铺开施工的,甲方有权下达暂停工令,造成返工,由乙方负责。

9.2技术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本部分内容,均以最新版的国家标准为准

9.2.1设计规范: 

9.2.2材料设备标准: 

9.2.3性能检测方法

9.2.4装修工程技术规范

10工期

10.1本项目装修工程关键节点工期如下: 

10.2甲乙双方在确定上述工期时,已充分考虑下列因素: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素。

10.3关键节点工期必须按期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罚款3万元,由第11天起每天支付罚款10万元,超过20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

10.4若甲方要求设计变更,乙方收到设计变更后必须立即进行相应的变更并确保满足工程的需要(工期不予顺延)。

11材料设备供应

11.1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进度计划表。

11.2所有设备材料,乙方须在进货前将采购计划(数量、品牌、厂家、产地)提交甲方,甲方在五日内确定并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并处以乙方材料价二倍的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11.2.1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均由乙方按合同规定厂家、品牌、规格及单价采购,甲方按合同规定质量验收。

11.2.2其余材料由乙方自选,需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其生产厂家报甲方审核同意后采用,乙方在订货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货样及资料给甲方确认备案,甲方封存甲方认可的乙方提供的货样,乙方采购材料时须采用与货样相同的材料。

11.3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及合格证,并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乙方应及时将材料设备合格证及质保书、检测报告等送交监理与甲方代表,经确认后方可使用。

11.4本工程所需所有材料设备的质量由乙方负责。

11.5材料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均需满足质监站对材料的要求,如材料设备与选板有差别,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合同价格及调整

12.1本合同涉及费用均为人民币。本合同总价为     元(¥     )。总价构成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书。

12.2本合同价格为完成装修工程所有工作直至通过最后验收所需人工、材料、机械、水电费、装卸、储运、包装、检测、试验、深化设计和报审、安全质检、验收、措施费、文明施工、管理费、利润、税金等的所有费用及所有风险,未列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摊至以上费用及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细目中。

12.3本合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2.3.1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设备材料货价。

12.3.2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全部安装、运输费用。

12.3.3试验检测费用。

12.3.4保修期内的保修费用。

12.3.5图纸设计费、技术资料等费用。

12.3.6临时设施费用。

12.3.7施工期内材料保险和人身保险费用。

12.3.8成品、半成品的保护、验收前的全面清洁等费用。

12.3.9措施费及其它费用。

12.3.10税金。

12.4经甲方确认的增加工程可按实结算,综合单价调整规则如下。

12.4.1施工过程中经甲方盖章书面同意的设计修改按以下规则调整综合单价:

   1、如果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中有相应项目的,按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

   2、如果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中只有类似项目,参考类似项目调整综合单价。

    3、如果工程量清单预算书中没有相应和类似项目的,则由乙方重新报价,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13付款条件及程序

13.1工程价款划(汇)入合同约定的乙方开户银行;乙方不得将工程款转入第三方帐户或挪作他用。

13.2本合同工程款按以下条件支付:

13.2.1

13.2.2 

13.2.3 

13.2.4 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付至已完成工作量的93% ,竣工结算确认后三十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 ,扣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无息退回。

13.3进度款与分项质量挂钩,报送工程进度时应附《分项工程验收单》,若所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或双方所签合同规定的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

13.4乙方应保证甲方支付的本工程进度款专款专用。如发现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挪作它用,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当期进度款的30%,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14竣工验收与结算

14.1竣工验收

14.1.1竣工验收以各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验收标准、有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14.1.2乙方应在本合同承包的分项工程验收之前20个日历天前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总包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乙方再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站检查。如果乙方的工程技术资料符合验收要求,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通过后,乙方还应继续完善资料,在**广场项目竣工验收之前20个日历天前将完整的、符合**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要求及符合“鲁班奖”评定要求的相应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提交给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及总包单位进行审核,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由总包单位汇总一并将工程技术资料提交给质监站检查,合格后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工作应在一周内进行(实际以质量监督站的要求为准)。如果资料不符合验收要求,则由乙方在商定的期限内进行补充、完善后,再进行验收。并按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作为竣工日期,由此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监理和甲方不按时验收,在以后检验时,如合格,则按乙方通知甲方验收日期的后20天作为竣工日期;验收不合格需返修,按实际逾期天数顺延工期。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视为合格,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应由甲方承担。

14.1.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注说明,提交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另外绘制竣工图。竣工资料及竣工图一式六份提交甲方。竣工图必须是蓝图,设计变更和实际的施工变更必须在竣工图上全面、准确地反映。竣工图上无反映的,不结算;竣工图上反映不正确的,需改正后才能结算;竣工图严重不准确的,由乙方重做,并罚款壹万元。

14.2竣工结算

14.2.1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0天内提出竣工结算,送甲方审核,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结算及各种结算资料齐备后12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15保证和保证期

15.1乙方对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内,如在正常操作和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服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5.2乙方保证提供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清晰、可靠。在正确使用这些资料的情况下,能满足设计、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的需要。

15.3乙方须对本工程的正常使用给予符合规范要求的足够时间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15.4乙方对本工程提供二年保修期,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凡属产品(半成品或成品)内在缺陷和因施工质量造成的缺陷,由乙方负责修补、换货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

15.5在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该大楼物业管理公司的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处理,由甲方或该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另外安排队伍维修,发生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扣除。

15.6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本合同总价的5%,待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2年后十日内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在保修期内发生的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一切保修费用、保修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6销售配合

16.1因销售需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甲方通知的配合销售的有关工作(销售配合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

16.2甲方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乙方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安排施工完毕。

16.3乙方不能按要求完成上述工作,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乙方拒绝施工,则甲方另外安排其它单位施工,收取发生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并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16.4为配合销售而需要增加施工的项目,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

17不可抗力

17.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延迟的时间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受事故影响一方应于事故发生后一周内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一周内递交有关证明文件给另一方确认。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后,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于事故终止后一周内用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以照片、有关文件资料证实。

17.2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叛乱、、火灾、自然灾害、禁运。

18违约责任

18.1若乙方工程施工安装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和期限,或乙方提供的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8.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并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18.3乙方提供的竣工资料达不到档案主管部门及“鲁班奖”评定要求,则不予结算;

18.4在实施过程中,如乙方的施工安装队伍素质、力量、管理人员、施工安装设备、运输等不力,造成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和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制作施工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如调整措施不力,作违约处理,甲方可自行与乙方终止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8.5严禁将本工程转包或再次分包,发现私自转包(分包)或挂靠经营现象,作违约处理,甲方可自行与乙方终止合同。

19仲裁

19.1凡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语言、文字

20.1本合同采用中文。

20.2所有有关本工程之函件、资料、图纸等,除甲方要求采用中英文对照(如图纸)外,均应采用中文。如果采用英文,乙方不能要求甲方追加任何费用。

21合同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完毕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21.2所有有关本工程之资料、图纸、会议纪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3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

第三章:技术要求及装修范围、界面划分

一、技术要求

(一)、规程和规范 

1、装饰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中应遵循国家、部颁的现行相关规程、规范,主要有: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1-2001;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3)《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96;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5)《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6)《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2、标准的执行 

  (1) 当规范和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施工图等技术文件之间有矛盾时,原则上应执行较高标准。

(2) 当使用新材料、新工艺又无类似标准参考时, 应事前经过试验取得成功,并拟订专门施工方案和工艺标准报监理认可,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管理中,必须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必要的机构、制度,并赋予其应有的权责,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的落实,满足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的要求。 

2、施工质量检验制度,贯彻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1) 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 对主要材料、器具和设备, 无论是甲供材还是乙供材, 都应办理报监理工程师验收的手续,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不得进场,不得用于工程。

(2) 工序质量的控制检验:对各工艺流程,按工序的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检查、测量, 看其数据是否达到规范规定。重点结点必须有自检和监理工程师的检验记录,填入规定的表格。

(3) 各专业工种之间的交接检验:为了给后道工序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使后道工序的质量得到保证, 同时通过后道工序的确认, 也分清了质量责任促进了对前道工序的保护。必须进行由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交接检验记录,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4) 隐蔽工程验收:是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预先列出的计划要明确验收的主要部位及项目,在监理工程师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确认后安排实施。

3、对检验批的验收: 因本工程面广量大,对检验批的划分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划小, 批数适当增多,但每批次的验收采用全数检验的方案不得使用抽样检验。

4、检验工具:必须使用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合格的检测工具,检验用尺必须配备长度为3 米的铝合金直尺。

5、观感质量验收 

观感质量验收项目虽不属于主控项目不影响到工程的内在质量,但由于本工程的特殊性,其外观的水平必须达到21 世纪的国内一流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做出样板, 经监理和甲方认可才能展开施工,否则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返修,其返修费用业主不予以认可。

二、装修施工的区域范围

(一)、北塔楼

    1、首层室外:详招标文件附图一阴影区域。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

    2、首层室内:   办公门厅及电梯厅。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接待台。

                    走廊。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3、+5.20标高层:走廊。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4、+9.30标高层:走廊。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5、二∽十六层标准层公共部分:    

电梯厅、卫生间、走廊。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6、十八∽三十二层标准层公共部分:     

电梯厅、卫生间、走廊。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二)、南塔楼

    1、首层室外:详招标文件附图二阴影区域。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

    2、首层室内:   办公门厅及电梯厅。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接待台。

                    走廊。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3、+5.20标高层:走廊。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4、+9.30标高层:详招标文件附图三阴影区域。

电梯厅、卫生间。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5、二∽十六层标准层公共部分:    

电梯厅、卫生间、走廊。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6、十八∽三十二层标准层公共部分:

电梯厅、卫生间、走廊。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墙面、天花。

消防电梯前室。        装修施工主要内容:地面、天花。

    南、北塔楼二∽十六层、十八∽三十二层标准层公共部分装修区域范围详招标文件附图四。

(三)、塔楼顶不锈钢LOGO制安,详招标文件附图五。

        按设计方案,工程范围和内容包括:深化设计、加工制作、现场安装,含灯光工程。制作至少一个标识字体的全尺实体模型,并实际在施工现场安装固定在其支撑系统上,以确认标识的外观效果、灯光功能效果、加工和组件的工艺品质。

穿孔金属板应有25mm宽,无孔的边缘。请注意,孔的直径为4 mm,错叠式孔中心距离为6mm。

三、装修施工与其它施工单位的施工界面划分

  1、凡地面材料为花岗石、地砖的,土建施工至钢筋混凝土结构层。

  2、幕墙由幕墙施工单位施工。

  3、塔楼首层木屏风由其它施工单位施工。

  4、大楼低压配电出线至楼层配电箱(含配电箱)由原安装单位施工。

楼层配电箱出线至各用电器具的管线、各用电器具(开关/插座/灯具等)的安装由装修单位施工。

  5、给排水(排污)由原安装单位施工至各用(排)水点。

     角阀、龙头、洁具的安装由装修单位施工。

  6、空调由原安装单位施工到位(含风口)。

  7、消防由原安装单位施工到位(含疏散、应急照明)。

  8、防火门、防火卷帘由其它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9、智能化工程由其它专业施工单位施工。

  10、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吊顶平面布置要求告知安装施工单位和智能化施工单位,由设计单位对美观要求进行统筹和负责,装修施工单位负责开洞留位。

  11、凡外露于地面、墙面、顶面的结构、幕墙、设备安装、智能化、消防设施等,在保证技术要求的前提下,由装修设计单位对美观要求进行统筹和负责。

  12、固定和活动家具由装修单位施工。

  13、灯光专项设计由**公司负责。

  14、标识系统制安由甲方另外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四、招标图纸和资料

   1、**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设计施工图。

   2、**公司《室内招标文件》(2004年8月20日)。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1、报价依据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条件( 规范) 和图纸一起使用。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写的各项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如果投标人发现任何差异、不一致或错误,应以以下顺序为准。

①—合同条件 

②--施工现场要求与条件 

③--技术要求及装饰范围、界面划分

④—图纸 

⑤—工程量清单及使用说明 

⑥—投标人须知

 2、报价要求

2.1 本招标文件项下的合同报价方式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形式。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本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计算所有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 甲方将不予支付, 并认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细目的报价之中,或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2.2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以及为工程的正确施工、试验、维护、保养、完工和修补缺陷所需的全部有关事项和物品。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材料、施工设备、管理、安装、缺陷修补、利润、税金等各项直接和间接费用,以及合同所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2.3 投标人须认真阅读理解招标文件,特别是有关责任权利规定、计量计价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价。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根据设计图计算的工程量,投标人如认为上级子目下应补充下一级子目,可按顺序扩展,并列明相应的的工程量及其综合单价与合价。

2.4 投标人在填报工程量清单规定的项目内容时,应进行必要的计算、补充性分析和研究,以便完全了解工程难度、精确估计记入价格表的工程量和单价。投标人应认真评估合理误差。若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计算量有差别,应加以说明,由此造成的差价计入报价。投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误差较大和缺漏项目在招标文件澄清时提交给甲方。

2.5 投标人在报价说明中应列出综合费率明细表,在单价分析表中可不再细分。如采用相关定额或企业内部定额, 需换算或调价差的子目,则需分别列出人工、材料、机械定额消耗量及单价,材料价差列出构成明细。

2.6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适用于招标(合同) 文件中规定或包括的任何项目的任何实施方法,乙方不得因施工方法不同而提出任何追加费用的要求,实施该方法的费用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报价内。

2.7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汇总表以及单价分析表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本“工程量清单使用说明”中的规定填写完整前后一致,且均应进行单价分析。

2.8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在施工过程中, 与土建承包商、设备安装承包商、建筑幕墙承包商、智能化承包商等专业承包商的施工协调和配合,并将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9 甲方供应材料的卸车、二次运输、材料堆放、保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的结算以材料送至工地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材料的各项损耗费用应包含在相关细目的综合单价中。

2.10 投标报价中乙方自行采购部分的材料费为到工地价,包括采购、保管、运杂费等一切费用。

二、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1、楼地面 

(a)水泥砂浆找平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地沟

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 平方米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垫层铺设、抹找平层、防水层铺设、抹面层及材料运输等。

(b)石材及块料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地

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和0.3 平方米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铺设垫层、抹找平层、防水层铺设、铺设填充层、面层铺设、嵌缝、刷防护材料、酸洗、打蜡及材料运输等。

(c)地毯及地板楼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抹找平层、铺设填充层(如有)、龙骨铺设(如有)、铺设基层(如有)、铺贴面层、刷防护材料(如有)

钉压条(如有)、材料运输等。

(d)踢脚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底层抹灰(如有)、面层铺贴、勾缝(如有)、磨光、酸洗打蜡(如有)、刷防护材料及油漆(如有)、材料运输等。

(e)楼地面伸缩缝(材料缝和建筑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工程内容包括清缝、

填塞嵌缝材料、盖板制作安装及刷防护材料等。

(f)各类栏杆扶手: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扶手中心线长度包括弯头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

制作、运输、安装、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g)石材及块料楼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及500mm 内的楼梯井)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楼梯和楼地面相连时,算到梯口梁内侧边沿;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抹找平层、面层铺贴、贴嵌防滑条、勾缝、刷防护材料、酸洗打蜡、材料运输等。

(h)台阶装饰: 按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300m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工程

内容包括基层清理、铺设垫层、抹找平层、面层铺贴、贴嵌防滑条、勾缝、刷防护材料及材料运输等。

(i)洗漱台: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盆等所占面积。工程内容包括

钢架、顶面贴石材,台盆口车边、石材面钻孔、石材磨边等。

2、墙柱梁面 

(a)石材墙柱梁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底层抹灰、龙

骨制作安装、面层铺贴(挂贴或干挂)、嵌缝、刷防护材料、磨光、酸洗打蜡等。

(b)装饰板墙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以墙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 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面积,侧壁及附垛饰面应展开计入墙面工程量中。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底层抹灰、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基层铺釘、面层铺贴、刷防护材料及油漆、嵌缝等。

(c)装饰板柱梁面: 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饰面工程

量中。工程内容包括清理基层、底层抹灰、龙骨制作运输安装、基层铺釘、面层铺贴、刷防护材料及油漆、嵌缝等。

(d)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单个0.3 平方米以上孔洞所占面积, 浴

厕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工程内容包括骨架及边框制作运输安装、隔断制作运输安装、嵌缝、塞口、装钉压条、刷防护材料、油漆等。

(e)玻璃栏板: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预埋件、玻璃栏板及扶手、刷防护材

料(如有)等。

3、天棚 

(a) 天棚吊顶: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平方米计算, 天棚中的灯槽及跌级、锯齿

型、吊挂式、藻井式天棚面积不展开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垛、柱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 平方米以上孔洞、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面积。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吊筋及龙骨安装、基层板铺设、面层铺貼、嵌缝、刷防护材料( 如有)、油漆或涂料( 如有)、板面各种开洞等。 

(b) 灯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安装、固定等。

4、油漆、涂料、裱糊 

(a)门( 窗) 油漆: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b)木扶手、窗帘盒、单独木线条等板条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c)木材面、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

(d)金属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e)涂料(乳胶漆) 及墙纸、织绵缎裱糊: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喷涂料(乳胶漆)或面层铺贴、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4、门窗 

(a)门窗: 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工程内容包括门窗制作、运输及安装、五金玻璃安装、

电子配件安装(如有)、启动装置安装(如有)、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b)门窗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清理基层、底层抹灰、立筋制

作安装、基层板安装、面层铺贴、刷防护材料油漆等。

(c)窗帘: 按设计平面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窗帘盒轨及窗帘布的制作、运输、

安装、刷防护材料及油漆(如有)等。

(d)特殊五金: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工程内容包括五金安装、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e)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抹找平层、窗台板制作

安装、刷防护材料油漆等。

(f)其他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① 木门五金应包括:折页、插销、风钩、弓背拉手、搭扣、木螺丝、弹簧折页(自动门)

管子拉手(自由门、地弹门)、地弹簧(地弹门)、角铁、门轧头(自由门、地弹门)等。

② 木窗五金应包括:折页、插销、风钩、木螺丝、滑轮滑轨(推拉窗)等。

③ 金属门五金应包括:地弹簧、门锁、拉手、门插、门铰、螺丝等。

④ 金属窗五金应包括:长锁、滑轮、铰拉、执手、拉把、拉手、风撑、角码、牛角制等。

⑤ 其他五金应包括:L 型执手插销(双舌)、球形执手锁(单舌)、门轧头、地锁、防盗门扣、门眼(猫眼)、门碰珠、电子销(磁卡销)、闭门器、装饰拉手等。

5、油漆、涂料、裱糊 

(a)门(窗)油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樘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b)木扶手、窗帘盒、单独木线条等板条线条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

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c)木材面、抹灰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d)金属面油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重量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e)涂料(乳胶漆)及墙纸、织绵缎裱糊: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基层清理、刮腻子、刷喷涂料(乳胶漆)或面层铺贴、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6、其他工程 

(a) 柜类、货类、服务台等台柜: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台柜制作、运

输、安装(安放)、刷防护材料及油漆等。

(b) 装饰线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工程内容包括线条制作安装、刷防护材料及油

漆等。

(c)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工程内容包括制作、运输及安装等。

(d)包管道: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工作内容包括龙骨、基层板、面层板制作安装、

刷涂料(乳胶漆)等。

7、安装部分

(a)配电箱: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电箱及其配件的开箱、检

查、安装、接地等。

(b)灯具: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套” 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灯具及其配件的测位、划线、打眼、埋螺栓、上木台、吊链、吊管加工、支架制安、灯具组装、接线、接焊包头等。

(c)插座、翘板开关: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套” 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插座、翘板开关安装及其配件的测位、划线、打洞眼、装插座(开关)等安装。

(d)线槽敷设: 按设计图示以长度为单位计算,其中立柱、托臂、水平二通、水平三通和垂直弯通等均包含在线槽敷设中,不单独计算工程量。工作内容包括线槽及其配件的采购、运输与仓储, 配合预埋铁件、膨胀螺栓固定、线槽拼接、校正, 立柱、托臂、二通、三通、弯通的安装、调正、油漆及接地线等安装。

(e)镀锌钢管、KBG管敷设: 按设计图示以长度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镀锌钢管、KBG 

管及其配件的采购、运输和保管,测位,划线、打眼、埋螺栓、锯管、套丝、煨弯、配管、接地、刷漆等。

(f)分线盒:按设计图示数量以“ 个”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分线盒及其配件的采购与运输和保管,测位,打眼、固定 、埋螺栓等,

(g)系统调试: 按项目以“系统”为单位计算。工作内容包括调试及有关器材的采购与运输、测试等。

三、工程内容特别说明

 (一)构造做法

1、塔楼首层地面不做防水层和保温层。

  3、标准层走廊天花及墙面均不分缝,但门位边框保留留缝。

  4、标准层电梯前厅(接待厅)天花不分缝,墙面划分三等分(墙面两条分缝)。

1、  5、卫生间出风口为线型风口,回风口做成线型塔楼首层吊顶选用15厚双层石膏板,防裂工序(锌片底锌片饰边条凹槽)。

暗藏凹槽,槽底标高为2650,槽内暗藏灯管。

  6、所有墙面石材与天花的交接处均留10mm的缝。

 (二)材料

  1、地面石材选用福鼎黑,按建筑师确定样板。

2、卫生间墙面石材选用中花白,按建筑师确定样板。

3、石材单面做防污处理。

4、地砖—鹰牌、冠军。

乳胶漆—立邦。

石膏板—拉法基、龙牌、可耐福。

玻璃—南玻、上海耀皮。

地弹簧—多玛。

开关插座—Panasonic、TCL、VIMAR。

5、拉丝不锈钢—按建筑师指示确定纹理方向。

门拉手选型,按建筑师确定样板。

残疾人卫生间扶手按图定制。

四、甲供材料

  1、洁具由甲方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

     包括:座便器、小便器、洗手盆、龙头、台面式皂液器、入墙式纸巾箱连废纸箱、

           厕纸架。

     甲供材料的价格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其卸车、二次运输、材料堆放、保管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在相关细目的综合单价中。

  2、灯具由甲方定价,承包人采购、安装。

     灯具材料价本次不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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