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目标考核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得分 | 审核人 |
| 1 | 职业道德 |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服从政教处与学校的领导、管理者得10分,反之一票否决。 | 10 | ||
| 2 | 出勤情况 | (1)满勤者得10分 (2)缺勤每次扣1分 (3)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 | 10 | ||
| 3 | 工作要求 |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与卫生教育,宣传健康卫生科普知识,组织有关咨询活动。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 | 10 | ||
| 建立和完善学校卫生的各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对学校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劳动卫生、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与营养配餐等实施卫生监督。 | 10 | ||||
| 做好学生因病缺课、计划免疫证查验、传染病防控、学校计生、爱卫等相关学校卫生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按要求分类存档。 | 20 | ||||
| 建立学校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记录和档案。 | 10 | ||||
| 4 | 公物保护 | (1)校医室公物维护较好、无破损、与时更换得10分 (2)校医室公物维护一般得5分 (3)校医室公物维护差得0分 | 10 | ||
| 5 | 加分内容 | (1)服从学校分配,完成学校领导临时交给的任务,较好完成特殊性和临时性工作,每次加1分。 (2)每学年度,个人或部门获得县级与以上表彰,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 | 20 | ||
| 6 | 合计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