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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汇总七篇【精选汇编】
2025-10-03 04:08:36 责编:小OO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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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汇总七篇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1.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因此,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提示】

  ①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

  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②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要求采取书面形式。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是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

  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口头约定或者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

  (2)书面约定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

  3.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提示】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提示】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①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②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4.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提示】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5.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B.出租人未履行出租房屋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C.因维修出租房屋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提示】

  房屋出租人承担维修出租房屋义务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①以租赁期间承租人履行了通知义务为前提条件;

  ②以出租房屋有维修必要、维修可能为基本条件;

  ③租赁房屋毁损必须是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造成的;

  ④当事人没有约定出租人不承担出租房屋维修义务。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①因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提示】

  ①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范围为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的权利瑕疵,且为承租人不知情的权利瑕疵。

  ②出租房屋交付后才存在的权利瑕疵,以及出租房屋交付前即存在且承租人知情的权利瑕疵,则不构成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房屋出租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期限为一年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__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2、租赁期间,暖气由甲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自理。

  3、租赁期间,卫生费、工商、税务等一切行政收费由乙方自理。

  4、为了保证甲方的财产(玻璃、暖气管、暖气片、地板、水管、卷闸等)完好,乙方在租赁前进行经济抵押,押金元,如租期已满,不再续租,财产完好,甲方有义务将押金足额退还给乙方;如财产有所损坏,押金变赔偿费,押金长退短补。

  5、在租赁期间,乙方要保持室内卫生干净,不得在室内墙壁上随意打孔,若有特殊情况,需先向甲方商量。

  6、在合同到期前—个月,乙方若继续租此房,需与甲方协商,并付下一年的租金;如不续租,应先行告知甲方,到期自行搬迁。

  7、此合同从立约之日起生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立房屋租赁契约人蒋__(以下简称甲方),林x(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自有的本市x路x号底层朝南的房屋壹间,租与乙方使用,特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一、此房屋共20平方米,甲方租给乙方居住,租期__年(自19__年__月__日至19__年__月__日),双方协助商议定每月租金人民币x元,每月由乙方于上旬以内付清,甲方收到租金时出具收据为凭。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租金,如乙方超过约定日期一个月内不付清租金,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所租房屋。乙方如按规定付清了租金,甲方不得在约定租期内以任何理由提出收回租房的要求。

  二、甲方将放在此屋中的双人床一张、五斗橱一只、方桌一张、木方凳四只,挂灯壹只和房门上的司必灵锁壹套,借给乙方使用,并于租期届满时与房屋同时归还给甲方。乙方应负责保护上列各物以及门窗,墙壁的责任,如有损坏,应视其损坏程度,由乙方赔偿。

  三、底屋后屋为厨房,为甲方所有和使用。但为方便乙方的日常生活,甲方同意乙方在此屋内置放煤炉一只和小菜橱一只,乙方可使用此屋中的自来水龙头、水槽、方桌,可在此屋烧饭,做菜和洗涤衣物。双方都要保持此屋清洁卫生。

  四、乙方在租赁期间,与甲方共用电表和水表。电费照双方所装灯头及使用灯泡的实际数量按经例计算,收音机、电视机、收录机以及其他家用电器按各件规定的瓦数按比例折算、积压自承担应付的电费。南屋和北屋之间的过道公用灯壹只、厨房公用灯壹只,由甲乙双方对半负担。水费按双方实有人数计算分摊,儿童和成人都照壹人计算。

  五、底屋南屋之间的过道,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但不得堆放东西,并须保持过道的清洁。

  六、南屋前面的庭院,乙方可以用来晾晒衣服,夏天也可在此乘凉或吃饭,但保持庭院整洁,并不得损坏花坛和水泥地面。乙不得在庭院中增加任何建筑设备。

  七、乙方在租赁期满时,必须如期按原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需延长租赁期,乙方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订租约继续租赁;如甲方不同意,乙方仍须如期交还房屋,不得借故拖延迁出日期。

  八、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立租的人:蒋__(签名盖章)

  立租约人:林__(签名盖章)

  证明人:邹__(签名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的规范

  案例:租房期限双方存争议,租房者利益受损

  肖先生和钱先生是朋友,肖先生有一套公寓。钱先生的公司在郊区注册但想在城区办公,于是与肖先生协商口头达成协议,由钱先生租肖先生的这套公寓使用,租期两年,但没有签订什么书面的协议。

  可是半年过后,双方因为一些其它的事关系恶化、矛盾越来越大。肖先生提出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可是钱先生不愿意,一方面是钱先生因为矛盾和肖先生斗气,另一方面肖先生用公寓办公搬家涉及电话号码的变更、公司宣传资料的地址调整等很多事情,很不方便。于是肖先生提出要么按约定的两年期限履行,要么钱先生要赔偿肖先生因搬家产生的损失才可以解除。

  后来,肖先生到起诉,要求钱先生搬出公寓。钱先生主张双方已达成协议租期为两年,现在未到租期,要求继续履行,驳回肖先生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认为:

  双方事实上已形成租赁关系,但就租赁期限双方存在争议,钱先生主是是两年,但未提供合同等书面证据,肖先生也不认可。而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认定双方的租赁为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解除租赁合同,肖先生已通知钱先生解除租赁合同,并给了钱先生一个多月的时间准备搬家,已经尽了法定的义务。据此判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钱先生限期搬出所租公寓。

  律师提示:房屋租赁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有什么特殊规定?

  1、 房屋租赁合同应该采取书面方式。

  “口头协议”由于发生争议时其内容的不可证明性,对双方都存在不确定风险。就房屋租赁合同而言,关于形式和期限在《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中有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有什么区别?

  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区别就在于合同期限是否明确方面不同,定期租赁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个明确的期限约定,而不定期租赁则没有这个明确的期限。

  这一点不同,在实践中对双方的权利影响很大,定期租赁的,在约定期限到来前,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属于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拒绝或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而不定期租赁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只要

  给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即可。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租赁合同和其它合同不同,突然解除对双方都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对出租人而言,要尽快找新的承租人,否则就面临房屋空置的损失。对承租人而言要找新的承租地点,这倒在其次,很多人租房子是为了经营,好不容易招揽了固定的客源,一旦搬家这个损失往往无法计算,实践为房东看房客经营红火想收回房屋自营或加价出租的事情很多,房客往往就是吃了“不定期租赁”的亏。就算不是经营是自住,随着房价和租金的上涨,在同样的区域,过几个月或一年后,原来的租金水平就未必能租到原来的房子了。

  而这些风险,在双方形成租赁合同时往往并不为双方所注意,很多人在面临对方突然提出解约时,往往是不理解“凭什么呀?我房租一直交,住得好好的,你说解除就解除?”可从法律上讲,不定期租赁,确实是说解除就解除,只要给合理的期限就可以。所以,一旦产生的争议和风险,后悔也就晚了。

  针对这种风险,律师认为,房屋租赁合同双方不但应该采取书面方式,而且应该有明确的期限约定,以避免一方突然提出解约,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0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国的一些特殊的财产国有制度,比如土地国有,一些房屋和土地的交易受到。而往往有些交易者为了规避这种就想出“长期租赁”或“永久租赁”的变通办法。

  针对这类的规避法律的行为,《合同法》作出了对租赁期限的性规定“最长不得超过20年”,如果双方约定的期限超过了这个,那超过部分就是无效的。

  我个人认为,房屋租赁期限是不宜过长的。现在租房自住的,很少有长年租住的需要,一般长期限的租赁往往是出于经营的需要,可这种长期经营的租赁对交易双方都有些不便和风险。因为在数年甚至十几年的租赁期间,房屋的价值、周围的租金水平都会有大的变化,您想想您现在住的地方十年前的房租和现在的房租就明白了。

  而一旦这个租金水平发生大的变化交易的稳定性就会受影响,如果当初的租金高了,承租人就会想办法违约解除合同。如果周围地段租金大涨,房东肯定吃大亏了,一旦房东感到吃亏一定会想方设法找承租人的毛病或设置障碍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这种可能造成交易不稳定的因素,整体来看,其实对哪一方都不利。

  所以,长期租赁双方都要谨慎,如果期限真的要比较长,律师认为为公平起见,在合同中双方应该对租金的标准留下一定变化的余地,比如约定三年或五年后依据某种客观的标准进行调整,这样能平衡双方的利益,对双方公平,才真正有利于交易的稳定。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租赁范围

  1、房屋为楼房 室厅 卫;合租房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甲乙双方约定房屋居住人数为 人,仅限人居住, 证件号:2、双方商定租赁期自日起,至 年月日止。该房屋租赁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租赁房屋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房屋及设施。乙方需要继续租住,应当在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二条:付款方式及支付期限

  1仟 佰拾的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保证金退还,在合同期内保证金不能充抵房租。

  2支付,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3、房屋租金支付日期为:

  第二次 第四次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房屋在乙方入住时,屋内基本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在乙方按时交付租金并遵守本合同条款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安全使用房屋,甲方查看房屋需要提前通知乙方,特殊情况例外。

  3、乙方应要求房屋业主出示相关合法证件,如因房屋产权等纠纷问题影响乙方在租赁期内居住,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承租人的责任

  1、租房屋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自乙方入住之日至租赁期满之日都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爱惜房屋及设施、如需改善、须经甲方同。不得利用承租房进行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喧哗扰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租赁期满同日,乙方应无条件退房。乙方应将自己的物品搬迁清楚,乙方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放弃一切权利,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将房屋设施点清以良好的状态交付甲方,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甲方可自行处理。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的使用性,不得擅自转租和转借他人,不得存放危险物品及非法物品,如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签约之日起,乙方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因特殊情况需要退房,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并在三十天内配合甲方出租房屋。赔偿甲方一月租金为违约金。 第五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2、承租方须安全使用房屋配套设备,因承租方不注意安全而产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执行本合同而发生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则任何一方有权提请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均自动履行,仲裁费由仲裁庭批定方承担。

  2、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即时生效,若本合同任一条款于某一法律条款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的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附加及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补充规定: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工作签约时间:

  附件一

  出租房屋物业交割清单

  1、房屋重庆市2、室内设备清单:

  3、数据清单

  4、温馨提示:出租房内由出租方或丙方提供的设施在租期的第20天内,如不能使用由甲方免费维修或更换,过期后维修或更换按计次收费。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租房的费用一般包括房租、水电煤气等费用。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这些费用的支付额度、方式、时间,就尤为关键。目前房租的支付方式有押二付三、押一付一年、押一付三等方式,使用比较普遍。业主及客户都相对认可的方式是押一付三。

  出租方(甲方)

  产权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建筑面积房屋类型为——_______结构为.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年月日起至自年月日止。为期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租金___年内不变。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年月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为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应把已交纳过的单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6-3、物业管理费由方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需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见设备清单)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7-2、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

  7-3、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4、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或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装修或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及设施,如因乙方的过失或错使房屋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赔偿。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大写万仟佰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灾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D.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设备清单)内空格部分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三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介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十二、备注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国籍:国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注册证明/身份证号码:

  住址:住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中介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煎茶镇外环路(烟草站旁)的房屋(1-2楼),约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为商业(卖家私)使用,租赁期限自20__年8月15日至20__年8月15日。

  二、本房年租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按年结算,即乙方每年的7月15日之前需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等其他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付清租房所有欠费。

  四、在租房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三个月通知另外一方,否则偿付对方总租金(当年的租金)双倍的违约金;租房结束后,乙方具有优先租房权续租。

  五、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如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将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所有损失费,与甲方无关。 附:

  1、若因原乙方(梁勇)装修房屋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部负责,与现有乙方无关。

  2、经协商,乙方租赁期间,房屋二楼一堵墙拆、砌将由乙

  方负责,并先交押金给甲方(周青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在乙方租赁期结束时,由甲方(周青松)退还押金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甲方房屋有损坏,由乙方全部负责。

  3、乙方同意在20__年8月15日之前预支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20__年8月15日前交付本年余下的全部租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若到期后,乙方仍未交本年租金,则保证金不得退返,本合同作废;甲方若有违约,按本保证金的双倍赔偿给乙方,其中保证金在本年的租金内。

  4、房屋涨跌由市场决定,涨跌不得超过当年租金的5% 。

  六、以上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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